A、 检查
B、 策划
C、 实施
D、 观察
E、 改进
答案:ABCE
解析:解析:《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规定了企业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要求。
A、 检查
B、 策划
C、 实施
D、 观察
E、 改进
答案:ABCE
解析:解析:《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规定了企业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要求。
A. 核实专利的经济收益
B. 核实该专利是否为有效专利
C. 核实著录项目是否属实
D. 核实专利是否具有专利性
E. 核实专利资产的权力形式
解析:解析:我国专利权的法律状态主要涉及:(1)申请专利的权利、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2)专利权的无效宣告、终止与恢复。(3)专利权的对外许可。
A. 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
B. 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
C. 不发生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D. 不发生消灭知识产品的事实处分
E. 无须通过一定的客观形式表现出来
解析:解析:知识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具体表现为:①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②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③不发生消灭知识产品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E项,知识产权虽具有非物质性特征,但它总要通过一定的客观形式表现出来,作为其表现形式的物化载体所对应的是物权而不是知识产权。
A. 所有权
B. 授权许可
C. 强制许可
D. 排他许可使用权
E. 一般许可使用权
解析:解析:根据我国专利法的相关规定,专利的许可使用权可以分为授权许可和强制许可两部分。授权许可又包括独占许可使用权、排他许可使用权和一般许可使用权三种具体形式。
A.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B. 《版权条约》
C. 《伯尔尼公约》
D. 《表演与录音制品条约》
解析:解析:最新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在保留具体规定的同时,还对公共利益原则做了明确的宣示,如《版权条约》《表演与录音制品条约》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A. 专利侵权诉讼时效为3年
B. 专利侵权诉讼时效自侵权行为发生时起算
C. 行为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任何时候都不能获得救济
D. 专利被宣告无效,无效决定又被撤销,专利权人另行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自该行政判决书送达之日起计算
解析:解析:根据《专利法》的规定,专利侵权诉讼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侵权行为之日起计算。权利人超过诉讼时效起诉的,如果侵权行为在起诉时仍在继续,在该项专利权有效期内,人民法院应当判决被告停止侵权行为。专利侵权诉讼中主张的权利要求被宣告无效后,宣告该权利要求无效的决定又被生效的行政判决撤销,专利权人另行起诉的,诉讼时效期间该行政判决书送达之日起计算。
A. 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
B. 自行改变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的
C. 注册商标成为其核定使用的商品的通用名称的
D. 没有正当理由连续3年不使用的
E. 没有正当理由连续1年不使用的
解析:解析:注册商标的撤销的情况包括:①连续3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的撤销;②注册商标成为核定使用商品的通用名称的撤销;③《商标法》第49条第1款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
A. 《春风来》的著作权由甲、乙共同享有
B. 甲侵害了《春风来》歌曲的整体著作权
C. 甲、丙签订的许可使用合同有效
D. 甲获得的10万元报酬应合理分配给乙
解析: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合作作品的著作权。《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甲作曲、乙填词,合作创作了歌曲《春风来》,所以该歌曲的著作权由甲、乙共同享有,A项正确。甲作曲、重新填词创作《秋风起》,即独立创作了一个新作品,并未破坏《春风来》的完整性,所以B项错误。甲、丙间的许可使用合同符合著作权法的规定,因而该合同合法有效,所以C项正确。《秋风起》是由甲独立填词、作曲完成的,甲是该歌曲的著作权人,与乙无关,甲无须将报酬分配给乙,所以D项错误。
A. 已不受专利法保护的专利,不能构成专利资产
B. 专利权的法律保护期限为10年
C. 已经经过法定程序被批准成为专利的,即为专利资产
D. 专利资产的范围是由专利请求书确定的
E. 专利资产具有垄断收益是该专利获得超额经济收益的保证
解析:解析:发明专利权的法律保护期限为20年,实用新型专利权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法律保护期限为10年,选项B不正确;已经经过法定审查程序并且已经批准为专利,但是该专利发挥作用还需经过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审查程序的,不能确定为专利资产,选项C不正确;专利资产的范围是由权利要求书确定的,选项D不正确。
A. 甲侵害了乙的发表权和信息网络传播权
B. 丙侵害了甲、乙的信息网络传播权
C. 丁向甲、乙寄送了高额报酬,但其行为仍然构成侵权
D. 戊出版社侵害了乙的复制权和发行权
解析:解析:本题综合考查著作财产权和著作权侵权。《著作权法》第13条规定:“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没有参加创作的人,不能成为合作作者。合作作品可以分割使用的,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合作作品整体的著作权。”《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9条规定:“合作作品不可以分割使用的,其著作权由各合作作者共同享有,通过协商一致行使;不能协商一致,又无正当理由的,任何一方不得阻止他方行使除转让以外的其他权利,但是所得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所有合作作者。”据此,本题中,甲将小说发表,并且保留乙的署名,没有构成对于乙著作权的侵犯,故A项错误。rn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害信息网络传播权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4条规定,有证据证明网络服务提供者与他人以分工合作等方式共同提供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构成共同侵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其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能够证明其仅提供自动接入、自动传输、信息存储空间、搜索、链接、文件分享技术等网络服务,主张其不构成共同侵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丙在自己的博客中设置了链接,使其他用户能通过此链接进入甲的博客阅读,属于该条所述情形,不构成侵权,故B项错误。rn《著作权法》第10条第1款第12项规定,著作权人对自己的作品享有信息网络传播权。丁未经甲、乙许可而直接将二人的作品复制转载,其行为构成侵权,故C项正确。rn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这两个权利,均是作者享有的财产权的内容。在不能协商一致的情况下,乙又没有正当理由,不得阻止甲行使除转让外的其他权利。出版社经过甲的许可出版小说的行为,不构成侵权,只是出版获得的收益,应当合理分配给乙,故D项错误。
A. 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
B. 个别公众的一般注意力
C. 相关专家的特别注意力
D. 个别消费者的特别注意力
解析:解析:在判定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时,应当以包括消费者和经营者在内的相关公众的普通注意力为标准。这种注意力不是该领域相关专家所具有的注意力,也不是与一般消费者有别的粗心大意的消费者的注意力,而是以介于两者之间的大多数相关公众通常的、普通的注意力为标准,防止标准过于严格或过于宽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