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12个月内,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B、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在规定的学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C、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在规定的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D、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E、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12个月内,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首次发表的
答案:AE
解析:解析:《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①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②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③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A、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12个月内,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
B、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在规定的学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C、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在规定的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
D、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E、 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12个月内,在高水平学术期刊上首次发表的
答案:AE
解析:解析:《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①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②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③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A. 向多国申请专利,不再需要逐一地向各个国家提交申请,只要向一个国际受理局提交申请即可获得国际申请日
B. 向国家受理局提交申请时,指定多个国家要求进行专利保护的,需要提交所有指定国家语言的译本
C. 由于只需要向一个受理局提交申请,因而需要的申请文件也只需一份
D. 向国家受理局提交申请时,按所有选定国的数量交纳所需要的申请费用
E. 获得该申请日,意味着该申请日将被视为在所有选定国的申请日
解析:解析:《专利合作条约》(以下简称为PCT)为申请人提供的最大优惠体现在国际专利申请的受理程序上,具体可概括为五个“一”。一个受理局,即向多国申请专利,不再需要逐一地向各个国家提交申请,只要向一个国际受理局提交申请即可获得国际申请日。一种语言,即向国家受理局提交申请时,尽管申请人可以指定多个国家要求进行专利保护,但此时不需要提交所有指定国家语言的译本。一份申请文件,即由于只需要向一个受理局提交申请,因而需要的申请文件也只需一份。一笔申请费,即由于只需要向一个受理局提交申请,因而需要的申请费也只需一份。最为重要的是一个国际申请日,获得该申请日,意味着该申请日将被视为在所有选定国的申请日。
A. 在市场上长期投入使用
B. 须为相关领域公众熟知
C. 在市场上享有较高的声誉
D. 在一国或地区内驰名
E. 具有显著性的标志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驰名商标的法律意义。rnrn驰名商标的特点有:在市场上长期投入使用;为相关领域公众熟知;在市场上享有较高的声誉;在一国或地区内驰名。
A. 商标中有商品的地理标志,而该商品并非来源于该标志所标识的地区,误导公众
B. 未经授权,代理人或者代表人以自己的名义将被代理人或者被代表人的商标进行注册的
C. 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
D. 就不相同或者不相类似商品申请注册的商标是复制他人已经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误导公众的
解析:解析:本条涉及绝对拒绝注册理由与相对拒绝注册理由的区分。存在绝对拒绝注册理由的,商标局可以依职权宣告商标无效,否则应当由在先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选项C属于《商标法》第10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根据《商标法》第44条的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10条规定的,由商标局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因此,本题的正确选项是ABD。C项为相对拒绝注册理由。
A. 说明书
B. 申请人的权利主张
C. 附图
D. 行业通用规范
E. 摘要
解析:解析:《专利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的内容。
A. 乙侵犯了甲的修改权
B. 丙的行为侵犯了甲和乙的著作权
C. 丙的行为不侵权,属于法定许可使用
D. 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著作权,但不侵犯乙的著作权
E. 乙的行为构成侵权,丙的行为不侵权
解析:解析:乙侵犯了甲的改编权而非修改权。丙的行为构成合理使用,因此不侵权。
A. 信息已经为公众所知悉,是公开的信息
B. 权利人未对该信息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
C. 商业秘密不具有价值性,不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D. 商业秘密过于隐秘,为大众所不知
解析:解析:被告可以从商业秘密的三个构成要件上入手,证明被诉侵犯的商业秘密根本就不存在:(1)该信息已为公众所知悉,是公开的信息。(2)权利人未对该信息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3)商业秘密不具有价值性,不能给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
A. 该诗人在甲网站署名方式不合法
B. “天堂向左”在《现代诗集》中被正式发表
C. 丙可以不经该诗人同意使用“天堂向左”,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
D. 丁网站未经该诗人和甲网站同意而转载,构成侵权行为
解析: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是著作权的内容及法定许可,难度中等。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作者拥有署名方式决定权即署其本名、笔名、别名或假名的选择决定权。该诗人署名“漫动的音符”是实现其署名权的合法方式。故A项表述错误,不当选。rn发表权,即著作权人享有的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公之于众,指著作权人自行或者经著作权人许可将作品向不特定的人公开,但不以公众知晓为条件。发表权只能依法行使一次,作品一旦发表,发表权即消灭,以后再次使用与发表权无关。本题中,该诗人在甲网站发表“天堂向左”的诗作即行使了其发表权,该诗在甲网站正式发表,故B项错误。rn《著作权法》第23条第1款规定:“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除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外,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并且不得侵犯著作权人依照本法享有的其他权利。”据此,丙可以不经该诗人同意使用“天堂向左”,但应当按照规定支付报酬,故C项正确。rn信息网络传播权指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表演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权利。根据《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第2条,权利人享有的信息网络传播权受著作权法和本条例保护。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将他人的作品、表演、录音录像制品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提供,应当取得权利人许可,并支付报酬。由此,丁文学网站转载了该诗且未经诗人同意,构成侵权。丁文学网站构成侵权是因为转载该诗未经诗人同意,而不是因为未经甲网站同意,题干中并没有提到诗人将信息网络传播权转让给甲网站,也没有授予甲网站该信息网络传播权的专有使用权,故D项错误。
A. 对于技术性很强的专利诉讼,研究分析并吃透专利技术及相关的技术非常重要
B. 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公证取证,或者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使其他职责时,顺便获取侵权证据
C. 对于被告而言,最常用的是反诉对方专利无效,从而争取时间寻求其他抗辩方法
D. 专利无效程序一般是被告所使用的抗辩方法,原告一般不会使用
解析:解析:当事人在专利诉讼过程中有必要掌握一些技巧。在对专利技术的分析上,对于技术性很强的专利诉讼,研究分析并吃透专利技术及相关的技术非常重要。在证据收集上,原告在必要时可以采取公证取证,或者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行使其他职责时,顺便获取侵权证据。在法律程序上,对于被告而言,最常用的是反诉对方专利无效,从而争取时间寻求其他抗辩方法。而对于原告,在诉讼之前,最好先行对自己的专利启动无效程序,使专利经过一次“实审”的考验,然后再诉他人侵权。rnrn渐扩大、社会影响力逐渐增强的过程。专利诉讼制度要早于专利仲裁制度产生。
A. 甲设计的新交通规则,能缓解道路拥堵,可获得方法发明专利权
B. 乙设计的新型医用心脏起搏器,能迅速使心脏重新跳动,该起搏器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C. 丙通过转基因方法合成一种新细菌,可过滤汽油的杂质,该细菌属动物新品种,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D. 丁设计的儿童水杯,其新颖而独特的造型既富美感,又能防止杯子滑落,该水杯既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权,也可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权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授权条件,外观设计专利的授权条件。A项错误:《专利法》第25条规定:“对下列各项,不授予专利权:(一)科学发现;(二)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三)疾病的诊断和治疗方法;(四)动物和植物品种;(五)用原子核变换方法获得的物质;(六)对平面印刷品的图案、色彩或者二者的结合作出的主要起标识作用的设计。对前款第(四)项所列产品的生产方法,可以依照本法规定授予专利权。”甲设计的新交通规则,虽然能够缓解道路拥堵,但是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不能申请专利。rnB项错误:《专利法》第22条第1款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和实用新型,应当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乙设计的新型医用心脏起搏器,能迅速使心脏重新跳动,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的特点,可以申请专利,故该说法错误。rnC项错误:根据《民法总则》第123条第2款第7项的规定,知识产权是权利人依法就下列客体享有的专有的权利:……(7)植物新品种;……这是对《专利法》第25条的变更。rnD项正确:《专利法》第2条第4款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丁设计的儿童水杯,其新颖而独特的造型既富美感,又能防止杯子滑落,既可申请实用新型专利权,也可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权。本题选D。
A. 职务作品
B. 委托作品
C. 编辑作品
D. 合作作品
解析:解析:委托作品是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题中,该美术编辑已经离职,故其承担的图书装帧设计属于委托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