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依职权审查原则为一般原则,即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可以告知申请人有关法律规定,并依职权变更为相对应的无效宣告理由
B、 依请求审查原则为一般原则,即通常仅针对当事人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理由和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不承担全面审查专利有效性的义务
C、 专利权存在请求人未提及的明显不属于专利保护客体的缺陷,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可以引入无效宣告理由进行审查
D、 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可以依职权认定技术手段是否为公知常识,并可以引入技术词典、技术手册、教科书等所属技术领域中的公知常识性证据
E、 一事不再理指在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就一项专利权已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后,又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不予受理
答案:BCDE
解析:解析: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依请求审查原则为一般原则,即复审和无效审理部通常仅针对当事人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理由和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不承担全面审查专利有效性的义务。依职权审查原则为特殊原则,仅在特定情况下才启动。
A、 依职权审查原则为一般原则,即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可以告知申请人有关法律规定,并依职权变更为相对应的无效宣告理由
B、 依请求审查原则为一般原则,即通常仅针对当事人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理由和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不承担全面审查专利有效性的义务
C、 专利权存在请求人未提及的明显不属于专利保护客体的缺陷,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可以引入无效宣告理由进行审查
D、 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可以依职权认定技术手段是否为公知常识,并可以引入技术词典、技术手册、教科书等所属技术领域中的公知常识性证据
E、 一事不再理指在复审和无效审理部就一项专利权已作出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后,又以同样的理由和证据提出无效宣告请求的,不予受理
答案:BCDE
解析:解析:在无效宣告程序中,依请求审查原则为一般原则,即复审和无效审理部通常仅针对当事人提出的无效宣告请求的范围、理由和提交的证据进行审查,不承担全面审查专利有效性的义务。依职权审查原则为特殊原则,仅在特定情况下才启动。
A. 继承
B. 创作行为
C. 许可
D. 发明创造行为
E. 合同转让
解析:解析:在知识产权领域,继受取得的原因大致分为两类:①合同转让,他人可以通过与知识产权人签订转让合同的方式取得知识产权;②继承,包括法定继承与遗嘱继承。
A. 媒体刊登或者播放在公众集会上发表的讲话
B. 为学校课堂教学而少量复制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C. 为科学研究而翻译已经发表的作品
D. 报刊转载或作为文摘、资料刊登其他报刊已经发表的作品
解析:解析: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以下情形适用法定许可:①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除外;②为通过信息网络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或者国家教育规划,使用著作权人已经发表作品的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制作课件,由制作课件或者依法取得课件的远程教育机构通过信息网络向注册学生提供;③作品在报刊上刊登后,其他报刊转载或者作为文摘、资料刊登,但著作权人声明不得转载、摘编的除外;④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除外;⑤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⑥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⑦为扶助贫困,通过信息网络向农村地区的公众免费提供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已经发表的种植养殖、防病治病、防灾减灾等与扶助贫困有关的作品和适应基本文化需求的作品,但著作权人不同意提供的除外,且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在提供前公告拟提供的作品及其作者、拟支付报酬的标准,并不得直接或者间接获得经济利益。广播电台、电视台可以按照法定许可的规定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ABC三项属于“合理使用”。
A. 甲公司的复制权
B. 乙公司的复制权
C. 甲公司的商誉权
D. 乙公司的版式设计权
解析:解析:《著作权法》规定的复制权,是指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据此,复制方式多种多样,不仅包括传统的复制方式,还包括在不同于原作载体上复制(在上彩釉的陶盘或者瓷盘上复制绘画、雕刻等),以及使用不同的技术复制(如将一件艺术品摄制成照片)。本案中表述的设计4S店所产生的权利属于复制权。《著作权法》第17条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据此,本案中,甲公司是委托人,乙公司是受托人,二者没有约定著作权条款,因此乙公司享有复制权。商誉权是民事主体对其在工商业活动中所创造的商誉享有利益而不受他人非法侵害的权利。甲公司委托乙公司对4S店的设计并非是商业信誉,因而丙公司并没有侵犯甲公司的商誉权。版式设计权是指对图书、期刊编排格式设计所享有的权利,该权利针对的是图书和期刊,因而丙公司没有侵犯乙公司的版式设计权。
A. 出版社侵犯了作者的修改权
B. 出版社侵犯了作者的保护作品完整权
C. 出版社侵犯了作者的署名权
D. 书店侵犯了作者的发行权
解析:解析:本题主要考查著作人身权。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本题中,出版社编辑擅自改变了作者的署名,显然属于侵犯署名权的行为。未经作者同意对作品进行了改动,而且改变了原作特意的构思,侵犯了作者的修改权与保护作品完整权,故A、B、C项正确。本题中的作品是受出版社约稿进行的创作,说明作者必然会授权出版社出版发行此书,书店通过出版社获得图书进行销售,不侵犯作者的发行权,故D项错误。
A. 专利资产的所有权可以用于出资
B. 专利资产的使用权可以用于出资
C. 专利资产的所有权可以用于质押
D. 正在许可他人实施的专利资产的收益权可以用于质押
解析:解析:可以作为出资的专利资产一般都是指“所有权”,专利资产的所有权包括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与专利资产出资相关的权利主要是使用权和处置权,公司法要求出资的资产需要具有依法转让的权利,因此专利资产的单独使用权一般不能出资,使用权加使用权的处置权是否可以出资,没有明确规定,需要与工商部门沟通。
A. 实用新型专利
B. 发明专利
C. 技术专利
D. 外观设计专利
解析:解析:外观设计专利是指以工业品外观设计工作为保护客体的专利权。
A. 生产权
B. 销售权
C. 追偿权
D. 垄断权
E. 许可权
解析:解析:植物新品种的权利人享有以下权利:(1)生产权;(2)销售权;(3)使用权;(4)许可权;(5)转让权;(6)名称标记权;(7)追偿权。
A. 保证资产收购价格机制
B. 联合担保机制
C. 专利联盟机制
D. 风险补偿机制
E. 专利质押反担保机制
解析:解析:为了降低专利质押的高成本和金融机构面临的高风险,促进专利质押活动的开展,目前,在专利质押实践中,常见的风险控制机制有以下四种:①保证资产收购价格机制;②联合担保机制;③专利质押反担保机制;④风险补偿机制。
A. 乙公司购买了该专利产品,经研究产品的原理后批量仿造该产品并进行销售
B. 丙公司在甲公司申请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
C. 丁公司为科学实验而使用该专利产品
D. 戊公司取得指定许可后制造该专利产品
解析:解析:根据《专利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①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②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故B项中丙公司不侵权。③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④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故C项中丁公司不侵权。⑤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根据《专利法》第十四条,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决定在批准的范围内推广应用而指定单位实施的,构成指定许可。被指定单位实施该专利的行为不构成侵犯专利权。故D项中戊公司不侵权。
A. 美术作品
B. 图形作品
C. 模型作品
D. 杂技艺术作品
解析:解析:模型作品是指为展示、试验或者观测等用途,根据物体的形状和结构,按照一定比例制成的立体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