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知识产权律师函的处理策略
B、 知识产权诉前风险评估
C、 采取知识产权“合纵连横”策略
D、 知识产权诉前查核政策
E、 主动进击对手
答案:ABCE
解析:解析:(1)知识产权律师函的处理策略。(2)知识产权诉前风险评估。(3)采取知识产权“合纵连横”策略。(4)主动进击对手。
A、 知识产权律师函的处理策略
B、 知识产权诉前风险评估
C、 采取知识产权“合纵连横”策略
D、 知识产权诉前查核政策
E、 主动进击对手
答案:ABCE
解析:解析:(1)知识产权律师函的处理策略。(2)知识产权诉前风险评估。(3)采取知识产权“合纵连横”策略。(4)主动进击对手。
A. 电视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
B. 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编写出版教科书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
C. 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
D. 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
E. 广播电台播放已经出版的录音制品
解析:解析:根据我国《著作权法》及相关法律规定了适用法定许可的情形,其中包括:为实施九年制义务教育和国家教育规划而编写出版教科书,在教科书中汇编已经发表的作品片段或者短小的文字作品、音乐作品或者单幅的美术作品、摄影作品,但作者事先声明不许使用的除外;录音制作者使用他人已经合法录制为录音制品的音乐作品制作录音制品,但著作权人声明不许使用的除外;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他人已发表的作品。例外的情况是电视台播放他人的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录像制品,应当取得制片者或者录像制作者许可,并支付报酬。
A. 全面质量管理
B. 过程方法
C. 绩效管理
D. 以上都不对
解析:解析:《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规定了企业策划、实施、检查、改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要求。这是一种基于过程方法的管理模型。
A. 专利资产具有垄断收益
B. 专利资产的研发成本不易界定
C. 专利资产之间的可比性弱
D. 专利资产的收益不稳定性
解析:解析:专利权是一种法定的垄断权,其他企业及个人未经专利权人的许可,不能使用该专利技术,这是该专利获得超额经济收益的保证,专利权人因此享有相应的垄断收益权。
A. 基础注册
B. 基础申请
C. 后期指定
D. 中心打击
解析:解析:中心打击是指自国际注册之日起5年内,国际注册与其基础申请或基础注册之间存在依附关系,在此期间,若某国际注册的基础注册被注销或宣布无效,或其基础申请被驳回,那么该国际注册在所有被指定缔约方都不再予以保护。中心打击的救济方式为:将国际注册转换为国家或地区注册。
A. 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
B. 以裁判人员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
C. 综合运用整体比对、要部比对和隔离比对的比较方法
D. 准确运用逐一比对的比较方法
E. 不考虑已注册商标的显著性
解析:解析: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判定应当遵循以下原则综合判断:以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为标准进行判断;准确运用对比商标的整体、要部和隔离比较方法;考虑已注册商标的显著性和知名度等要素。不能使用逐一比对的比较方法,将两个要比对的商标放在一起进行逐一对比观察。
A. 甲公司可在一种商品上同时使用两件商标
B. 甲公司对“美多”享有商标专用权,对“薰衣草”不享有商标专用权
C. 法院对驰名商标的认定可写入判决主文
D. “薰衣草”叙述了该商品的主要原料,不能申请注册
解析:解析:本题综合考查商标权的取得、内容等。在一件商品上使用的商标数量并无限制,故A项正确。rn《商标法》第3条第1款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美多”为注册商标,“薰衣草”不是注册商标,只有注册商标才享有专用权,故B项正确。rn《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3条规定:“在涉及驰名商标保护的民事纠纷案件中,人民法院对于商标驰名的认定,仅作为案件事实和判决理由,不写入判决主文;以调解方式审结的,在调解书中对商标驰名的事实不予认定。”故C项错误。rn《商标法》第11条规定:“下列标志不得作为商标注册:(一)仅有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的;(二)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的;(三)其他缺乏显著特征的。前款所列标志经过使用取得显著特征,并便于识别的,可以作为商标注册。”薰衣草尽管是主要原料,但是,经过长期使用,已经具有了显著特征,而且被法院认定为驰名商标,当然可以注册,故D项错误。
A. 商标是依附于商品或服务而存在的标志
B. 商标是区别商品或服务地理来源的标志
C. 商标应当具有显著特征
D. 商标是一种可以为人所感知的符号
解析:解析:任何能够将一个企业的商品或者服务与其他企业的商品或服务区分开的标记或标记组合,均能构成商标。商标是区别商品或服务的提供者的标志,不能直接标示商品或服务的地理来源。
A. 职务作品
B. 委托作品
C. 编辑作品
D. 合作作品
解析:解析:委托作品是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题中,该美术编辑已经离职,故其承担的图书装帧设计属于委托作品。
A. 转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无须向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登记
B. 属于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合理使用的,可以不经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利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
C.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转让自合同订立之日起生效
D. 为个人目的而复制受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不视为侵权
E. 取得使用集成电路布图设计非自愿许可的自然人可以向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利人支付合理的报酬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管理。加强转让许可管理,一要订立书面合同。根据《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规定,转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许可他人使用其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二要按照要求去登记。转让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向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知识产权行政部门予以公告。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三要维护合同的有效。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利人,要实时监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是否属于为个人目的或者单纯为评价、分析、研究、教学等目的而复制受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行为,如果属于,可以不经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利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否则视为侵权。
A. 注册商标的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依法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B. 注册商标的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依法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C. 人民法院不得对已进行保全的注册商标重复保全
D. 人民法院在强制执行生效法律文书时,裁定转让被执行人的注册商标的,可以不遵循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的原则
解析:解析:根据《商标法》第六十五条的规定,商标注册人或者利害关系人有证据证明他人正在实施或者即将实施侵犯其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如不及时制止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依法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人民法院不得对已进行保全的注册商标重复保全。人民法院在裁定转让被执行人的注册商标时,也应遵守《商标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