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专利权人实施
B、 许可他人实施
C、 依照国家的需要指定实施
D、 强制许可实施
E、 非专利权人实施
答案:ABCD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专利实施的含义。rnrn专利实施是指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人许可他人为了生产经营的目的,制造、使用和销售专利产品或使用专利方法。专利实施的形式包括:专利权人实施、许可他人实施、依照国家的需要指定实施、强制许可实施。
A、 专利权人实施
B、 许可他人实施
C、 依照国家的需要指定实施
D、 强制许可实施
E、 非专利权人实施
答案:ABCD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专利实施的含义。rnrn专利实施是指专利权人或者专利权人许可他人为了生产经营的目的,制造、使用和销售专利产品或使用专利方法。专利实施的形式包括:专利权人实施、许可他人实施、依照国家的需要指定实施、强制许可实施。
A. 广播权
B. 复制权
C. 表演权
D. 出租权
E. 信息网络传播权
解析:解析:录音、录像制作者对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享有许可他人复制、发行、出租、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录像制作者还享有许可电视台播放的权利,但录音制作者并不享有这一权利。因此,广播电台、电视台使用录音制品,无须经过录音制作者许可,也无须向录音制作者支付报酬。A项是广播电台、电视台享有的权利。C项,邻接权人的保护水平没有对著作权人的保护水平高,如录音录像制作者不享有对其录音录像制品的表演权和广播权。
A. 功能
B. 作用
C. 构成
D. 享誉程度
解析:解析:按商标的不同作用,商标可分为商品商标、服务商标、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等。
A. 乙公司必须在“童声”儿童服装上标明乙公司的名称和产地
B. 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自备案后生效
C. 乙公司不能以其名义起诉,因为诉权不得约定转移
D. 萧某应当承担停止销售和赔偿损失的法律责任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商标权的保护。《商标法》第43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入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故A项正确。备案不是合同生效要件,故B项错误。rn《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标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2款规定:“在发生注册商标专用权被侵害时,独占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排他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可以和商标注册人共同起诉,也可以在商标注册人不起诉的情况下,自行提起诉讼;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商标注册人明确授权,可以提起诉讼。”本题中,个体户萧某销售假冒“童声”商标的儿童服装,且不能举证证明该批服装的合法来源,属于《商标法》第57条规定的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乙作为普通使用许可合同的被许可人经甲明确授权,可以提起诉讼,故C项错误。rn根据《商标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侵犯商标权应承担停止侵权、赔偿损失以及消除影响等责任。虽然《商标法》第64条第2款规定:“销售不知道是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能证明该商品是自己合法取得的并说明提供者的,不承担赔偿责任。”但是本题又不属于这种情形,故D项正确。
A. 民事法律责任
B. 民事纠纷
C. 刑事法律责任
D. 刑事纠纷
解析:解析:依据商标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复制、摹仿、翻译他人未在中国注册的驰名商标或其主要部分,在相同或者类似商品上作为商标使用,容易导致混淆的,应当承担停止侵害的民事法律责任。
A. 普通商标
B. 非注册商标
C. 联合商标
D. 证明商标
E. 注册商标
解析:解析:按商标是否享受法律保护,商标册可以分为注册商标和非注册商标。
A. 文字
B. 图形
C. 声音
D. 气味
E. 三维标志
解析:解析:结合我国《商标法》,可对商标定义如下: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服务)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商标可以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
A. 很强
B. 一般
C. 不强
D. 无法确定
解析:解析:专利资产应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因此每项专利均具有独特性,专利资产之间的可比性不强。
A. 1
B. 2
C. 3
D. 4
解析:解析:我国商标法共修改过三次。分别在1993年、2001年和2013年。
A. 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
B. 实行目录式管理
C. 未列入《知识产权认证目录》的不能实施第三方认证
D. 目前《知识产权认证目录》中明确列入了四类认证项目
解析:解析: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坚持政府引导、市场驱动,实行目录式管理。凡是列入目录的认证项目均可以实施第三方认证,未列入目录的不能实施第三方认证。同时根据工作发展需要,可按程序对目录实行动态调整。现阶段,《知识产权认证目录》中明确列入了三类认证项目: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认证。
A. 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育种,植物新品种的申请权属于该单位
B. 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育种,植物新品种的申请权属于该单位
C. 合作育种并且没有合同约定的,植物新品种的申请权属于共同完成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
D. 委托育种并且没有合同约定的,植物新品种的申请权属于委托人
解析: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第七条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育种植物新品种的申请权属于该单位;非职务育种,植物新品种的申请权属于完成育种的个人。申请被批准后,植物新品种权属于申请人。委托育种或者合作育种,植物新品种权的归属由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没有合同约定的,植物新品种权属于受委托完成或者共同完成育种的单位或者个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