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前期准备
B、 数据采集
C、 专利成长率
D、 专利分析
E、 完成报告
答案:ABDE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专利检索主要类型。rnrn专利信息分析流程一般包括前期准备、数据采集、专利分析、完成报告和成果利用5个阶段。
A、 前期准备
B、 数据采集
C、 专利成长率
D、 专利分析
E、 完成报告
答案:ABDE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专利检索主要类型。rnrn专利信息分析流程一般包括前期准备、数据采集、专利分析、完成报告和成果利用5个阶段。
A. 唐某、郑某侵犯了艺术馆的署名权
B. 郑某实施了删除权利管理信息的违法行为
C. 唐某未经许可拍摄的行为构成违约
D. 电商网站收到通知后如不采取措施阻止唐某、郑某销售该高仿品,应向艺术馆承担赔偿责任
解析:解析:本题主要考查著作财产权和著作权的保护期限。署名权属于著作权人,艺术馆是展览人,不是著作权人,所以不享有署名权,A项错误。艺术馆不是著作权人,没有权利管理信息,所以郑某将“清风艺术馆珍藏、复制必究”的标记清除的行为并不违法,B项错误。rn艺术馆在入场券上以醒目方式提示“不得拍照、摄影”,唐某购票观展时趁人不备拍摄了展品,构成了违约,所以C项正确。rn首先,艺术馆并不是著作权人;其次此些画作已过著作权保护期,《著作权法》第21条规定:“公民的作品,其发表权、本法第十条第一款第(五)项至第(十七)项规定的权利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截止于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如果是合作作品,截止于最后死亡的作者死亡后第五十年的12月31日。”“古代名家”,表明著作权财产权已经过了保护期,绘画已经进入了公共领域,唐某、郑某的行为没有构成侵权,电商网站无需依照艺术馆的要求采取措施,更无需因此担责。所以D项错误。
A. 专利资产的时效性
B. 专利资产的地域性
C. 专利资产的约束性
D. 专利资产的技术公开性
E. 专利资产的技术可能存在着不完整性
解析:解析:选项D、E属于专利资产的技术特征。
A. 200万元
B. 250万元
C. 300万元
D. 500万元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对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的计算。《专利法》第65条第1款规定:“侵犯专利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专利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本题中,专利权人甲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可以确定,为200万元,故A项当选。考生应注意,只有当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难以确定时,才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赔偿数额。
A. 《安娜女王法》
B. 《作者权法》
C. 《伯尔尼公约》
D. 《大清著作权律》
解析:解析:《安娜女王法》为世界上第一部真正意义上的著作权法。
A. 不是所有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都应承担刑事责任
B. 民事救济是商业秘密的首要保护方式
C. 确定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损害赔偿额,不以参照确定侵犯专利权的损害赔偿额的方法为必须
D. 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我国不正当竞争的监督检查工作
E. 依法追究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人刑事责任的途径只能是由检察院提起公诉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法律责任类型及后果。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及相关规定,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有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商业秘密具有财产权的属性,侵犯商业秘密的行为属于民事侵权,因此民事救济是商业秘密的首要保护方式。《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七条规定:“确定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损害赔偿额,可以参照确定侵犯专利权的损害赔偿额的方法进行。”目前,我国负责制止不正当竞争的监督检查部门是市场监管部门。依法追究侵犯商业秘密行为人刑事责任的途径包括公诉和自诉。
A. 市场价值
B. 投资价值
C. 在用价值
D. 残余价值
解析:解析:企业价值评估中的商标资产价值类型通常为在用价值,商标专用权评估中的商标资产价值类型通常为市场价值,商标许可权评估中的商标资产价值类型通常为在用价值或投资价值。
A. 甲公司可要求乙公司对其在2013年7月3日以前实施的行为支付赔偿费用
B. 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适当费用的诉讼时效已过
C. 乙公司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D. 丙公司没有侵犯甲公司的专利权
解析:解析:本题主要考查专利权侵权。《专利法》第13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本案中,2013年7月3日以前,甲公司尚未获得专利权,其无权要求乙公司对其在2013年7月3日以前实施的行为支付赔偿费用。但甲公司可以要求乙公司对其在2013年7月3日以前实施的行为支付适当费用,故A项错误。rn《专利法》第68条第2款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至专利权授予前使用该发明未支付适当使用费的,专利权人要求支付使用费的诉讼时效为2年,自专利权人得知或者应当得知他人使用其发明之日起计算。但是,专利权人于专利权授予之日前即已得知或者应当得知的,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据此可知,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适当费用的诉讼时效自专利权授予之日起计算,即从2013年7月3日起开始计算,至2015年6月尚未超过2年。因此,甲公司要求乙公司支付适当费用的诉讼时效未经过,故B项错误。rn《专利法》第69条第2项规定,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本案中,2010年3月,甲公司申请发明专利,乙公司于2011年2月起开始生产、销售相同产品,乙公司是在甲公司专利申请日后开始制造、销售相同产品的,构成专利权侵权,故C项正确。rn《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2条第1款规定,将侵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产品作为零部件,制造另一产品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属于《专利法》第11条规定的使用行为;销售该另一产品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属于《专利法》第11条规定的销售行为。据此可知,丙公司也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故D项错误。
A. 信息网络传播权
B. 摄制权
C. 展览权
D. 广播权
E. 汇编权
解析:解析:与作品传播相关的权利有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放映权、广播权、信息网络传播权。与作品使用方式相关的权利有复制权、摄制权、改编权、翻译权和汇编权。
A. 相关公众的一般注意力
B. 个别公众的一般注意力
C. 相关专家的特别注意力
D. 个别消费者的特别注意力
解析:解析:在判定商标是否相同或近似时,应当以包括消费者和经营者在内的相关公众的普通注意力为标准。这种注意力不是该领域相关专家所具有的注意力,也不是与一般消费者有别的粗心大意的消费者的注意力,而是以介于两者之间的大多数相关公众通常的、普通的注意力为标准,防止标准过于严格或过于宽泛。
A. 独占使用权
B. 排他使用权
C. —般使用权
D. 回馈使用权
解析:解析:所谓独占使用权,是在双方合同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专利权人只把专利技术转让给某一特定受让方,受让方不得再转让,转让方也不得在合同规定范围内使用和销售该专利技术生产的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