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是企业品牌文化的精髓,而企业的品牌形象的建立是企业为之奋斗的核心。
B、 在相关的国家或者地区申请注册商标的商品才能进驻该国家和地区各大型卖场、超市。
C、 企业一般在印刷厂印刷标签、包装或者在各种媒体上做广告宣传都需要出具相关品牌的商标注册证明文件。
D、 对行政管理部门来说,通过对商标的管理来监督商品和服务质量,为办理质检、卫检、条码创造必备条件。
E、 际贸易中,商标并非重要的。
答案:ABCD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商标品牌培育和推广的政策情况。rnrn商标的作用包括:rnrn商标是企业品牌文化的精髓,而企业的品牌形象的建立是企业为之奋斗的核心,在相关的国家或者地区申请注册商标的商品才能进驻该国家和地区各大型卖场、超市,企业一般在印刷厂印刷标签、包装或者在各种媒体上做广告宣传都需要出具相关品牌的商标注册证明文件,对行政管理部门来说,通过对商标的管理来监督商品和服务质量,为办理质检、卫检、条码创造必备条件。
A、 是企业品牌文化的精髓,而企业的品牌形象的建立是企业为之奋斗的核心。
B、 在相关的国家或者地区申请注册商标的商品才能进驻该国家和地区各大型卖场、超市。
C、 企业一般在印刷厂印刷标签、包装或者在各种媒体上做广告宣传都需要出具相关品牌的商标注册证明文件。
D、 对行政管理部门来说,通过对商标的管理来监督商品和服务质量,为办理质检、卫检、条码创造必备条件。
E、 际贸易中,商标并非重要的。
答案:ABCD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商标品牌培育和推广的政策情况。rnrn商标的作用包括:rnrn商标是企业品牌文化的精髓,而企业的品牌形象的建立是企业为之奋斗的核心,在相关的国家或者地区申请注册商标的商品才能进驻该国家和地区各大型卖场、超市,企业一般在印刷厂印刷标签、包装或者在各种媒体上做广告宣传都需要出具相关品牌的商标注册证明文件,对行政管理部门来说,通过对商标的管理来监督商品和服务质量,为办理质检、卫检、条码创造必备条件。
A. 法院判决书
B. 《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官方中文译文
C. 《伯尔尼公约》成员国国民的未发表且未经我国有关部门审批的境外影视作品
D. 奥运会开幕式火炬点燃仪式的创意
解析:解析:本题主要考查著作权的客体。《著作权法》第5条规定:“本法不适用于:(一)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二)时事新闻;(三)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rn作权法,当选。rnA项:法院判决书属于司法性质的文件,不适用《著作权法》,应予排除,当选。rnB项:《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官方中文译文属于法律文件的官方译文,不适用著rnC项:国民待遇原则是《伯尔尼公约》的基本原则之一,它的严格含义指,凡受本公约保护的作品,其作者除了在起源国之外,可在其他成员国享有后者的法律目前授予或今后授予其国民的权利,以及本公约所特别规定的权利。我国是《伯尔尼公约》的成员国,根据此原则,我国著作权法应当对《伯尔尼公约》成员国国民未发表且未经我国有关部门审批的境外影视作品予以保护,C项不当选。此题可进一步理解为:著作权从作品创作完成时起自动产生,不论其是否发表,也不论其是否经过了有关部门的审查;只不过,将来审查通不过的作品不能进行传播。rnD项:《著作权法》只保护作品思想的表达方式而不保护思想本身,奥运会开幕式火炬点燃仪式的创意属于思想,不属于《著作权法》的保护范畴,当选。
A. 复制权的保护期一致
B. 署名权的保护期一致
C. 修改权的保护期一致
D. 保护作品完整权的保护期一致
解析:解析:著作人身权中的署名权、修改权和保护作品完整权受到法律的永久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的规定,作者生前未发表的作品,如果作者未明确表示不发表,作者死亡后50年内,其发表权可由继承人或者受遗赠人行使。可见,发表权的保护期与著作权中的复制权的保护期一致。
A. 电影
B. 服务标记
C. 地图
D. 外观设计
E. 企业名称
解析:解析:工业产权,是指工业、商业、农业、林业和其他产业中具有实用经济意义的一种无形财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商号权(企业名称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服务标记、外观设计、企业名称分别属于商标权、专利权和商号权的保护对象,因此也属于工业产权的保护对象。
A. 独占许可
B. 排他许可
C. 普通许可
D. 排他或者独占
解析:解析:对于合同中使用“独家使用权”等类似表述的,可以根据合同有关条款、合同目的、交易习惯等,确认许可的性质为排他许可或者独占许可。
A. 该教学软件的著作权属于甲学校
B. 该教学软件的著作权属于乙公司
C. 甲学校无权要求丙学校停止使用该教学软件
D. 丙学校应停止使用并销毁该教学软件
E. 乙公司将该教学软件销售给丙学校的行为构成侵权
解析:解析: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该教学软件的著作权属于乙公司,因此甲学校无权要求丙学校停止使用该教学软件,乙公司将该教学软件销售给丙学校的行为也不构成侵权。
A. 通过盗取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
B. 披露他人以前项手段获取权利人商业秘密
C. 违反约定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使用他人所掌握的商业秘密
D. 第三人明知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他人商业秘密的行为
E. 披露的商业秘密为公众所知悉,是公开的信息
解析:解析: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中规定经营者不得采用下列手段侵犯商业秘密:(1)以盗窃、利诱、胁迫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2)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以前项手段获取权利人的商业秘密;(3)违反约定或者违反权利人有关保守商业秘密的要求,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商业秘密。第三人明知或者应知前款所列违法行为,获取、使用或者披露他人的商业秘密,视为侵犯商业秘密。本条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A. 著作权
B. 专利权
C. 植物新品种权
D. 地理标志权
解析:解析:地理标志权不具有严格的独占性。
A. 赵某在假期期间研发的新电脑的专利申请权属于赵某
B. 如果赵某没有利用甲公司的物质技术条件而研发出新手机,其专利申请权属于赵某
C. 赵某在业余时间利用甲公司的原材料和零部件研发出新耳机,其专利申请权属于赵某
D. 赵某辞职离开甲公司到乙公司上班的8个月后研发出新电脑,其专利申请权属于乙公司
解析:解析:本题涉及职务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归属问题。根据《专利法》第6条的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专利法实施细则》第12条规定,《专利法》第6条所称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是指:(1)在本职工作中作出的发明创造;(2)履行本单位交付的本职工作之外的任务所作出的发明创造:(3)退休、调离原单位后或者劳动、人事关系终止后1年内作出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的本职工作或者原单位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另外,《专利法》第6条所称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是指本单位的资金、设备、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技术资料等。故选项A、B、C、D中的专利申请权都属于甲公司。因此,本题答案是ABCD
A. 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权利
B. 购买合法销售的专利产品后在转卖给他人
C. 临时过境的运输工具依互惠原则为自身需要在其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
D. 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不知道是未经专利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
解析:解析:《专利法》第6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①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②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③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④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⑤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D项,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仍然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需要停止侵权行为,只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而已。
A. 侵犯的主体
B. 侵犯的主观方面
C. 侵犯的客体
D. 侵犯的客观表现
E. 侵犯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是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构成要件。某项行为是否构成对商业秘密的侵犯,可以从行为主体、行为表现、侵害客体和行为人的主观要件等方面进行分析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