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A
B、 B
C、 C
D、 D
E、 E
答案:CDE
解析:解析:
A、 A
B、 B
C、 C
D、 D
E、 E
答案:CDE
解析:解析:
A. 甲公司有权在异议期内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反对核准乙公司的注册申请
B. 如“逍遥乐”被核准注册,甲公司有权主张先用权
C. 如“逍遥乐”被核准注册,甲公司有权向商标局请求撤销该商标
D. 甲公司有权向法院起诉请求乙公司停止使用并赔偿损失
解析:解析:本题主要考查商标权的取得及商标侵权行为。甲公司的“逍遥乐”属于有影响的未注册商标.可阻止他人抢注。《商标法》第32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第33条规定,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13条第2款和第3款、第15条、第16条第1款、第30条、第31条、第32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10条、第11条、第12条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A项正确。rn《商标法》第59条第3款规定,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入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故“逍遥乐”被核准注册的,甲有权主张先用权,故B项正确。rn《商标法》第3条第1款规定,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我国商标法实行注册制度,只有注册商标才能获得专用权。本题中“逍遥乐”属于有影响的未注册商标,可阻止他人抢注,但却并不享有注册商标所拥有的权利,不能受到如注册商标那样的法律保护,D项中停止使用并赔偿损失等责任形式都是就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而言的,并不适用于未注册商标,故D项错误。rnC项中应该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宣告无效。《商标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13条第2款和第3款、第15条、第16条第1款、第30条、第31条、第32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故C项错误。
A. 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权利
B. 购买合法销售的专利产品后在转卖给他人
C. 临时过境的运输工具依互惠原则为自身需要在其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
D. 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不知道是未经专利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
解析:解析:《专利法》第69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①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②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制造相同产品、使用相同方法或者已经作好制造、使用的必要准备,并且仅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的;③临时通过中国领陆、领水、领空的外国运输工具,依照其所属国同中国签订的协议或者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或者依照互惠原则,为运输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装置和设备中使用有关专利的;④专为科学研究和实验而使用有关专利的;⑤为提供行政审批所需要的信息,制造、使用、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以及专门为其制造、进口专利药品或者专利医疗器械的。D项,为生产经营目的使用或者销售不知道是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制造并售出的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能证明其产品合法来源的,仍然属于侵犯专利权的行为,需要停止侵权行为,只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而已。
A. 3天
B. 5天
C. 10天
D. 15天
解析:解析: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处理通知之日起15日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A. 最低保护标准原则
B. 最惠国待遇原则
C. 公共利益原则
D. 独立保护原则
解析:解析:在知识产权国际保护领域,与国民待遇原则相关的还有一个最惠国待遇原则。这是《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独有而其他相关国际公约未予涉及的一项原则。
A. 商标的购买成本
B. 商标注册时间
C. 商标有无许可使用
D. 商标是图形商标还是文字商标
解析:解析:商标的注册、使用、购买成本、商标注册时间、有无许可使用等都是影响商标资产价值的重要因素。
A. 甲公司应向乙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B. 乙公司应向甲公司承担违约责任
C. 戊公司的行为侵犯了乙公司的专利独占实施权
D. 庚公司的行为侵犯了甲公司的专利权
解析:解析:本题主要考查专利侵权行为。专利权具有地域性。独占实施许可,意味着在特定法域内,除了被许可人之外,包括许可人在内的所有人均不得再使用该专利。普通许可,意味着在特定法域内,除了被许可人之外,许可人自己也可以使用该专利,同时还可以许可他人使用该专利。乙公司与甲公司签订的独占实施合同效力范围限于中国的地域之内,因此,甲公司又在A国的地域内许可丙公司使用的行为不构成违约,A项错误。rn乙公司只是享有在中国地域内的专有实施权,并没有权利授权丁公司在A国地域内使用专利的权利,其行为构成违约,故B项正确。rn丙公司经甲公司合法授权取得了在A国地域内的专利普通实施权,因此丙公司制造该专利产品是合法的。戊公司从丙公司处进口该专利产品,属于专利产品的平行进口行为。根据《专利法》第69条的规定,专利产品或者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由专利权人或者经其许可的单位、个人售出后,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不视为侵犯专利权,因此戊公司的行为不构成侵权,故C项错误。rn庚公司从A国的丁公司进口这些产品,而丁公司没有获得专利权人的许可,因此,庚的行为侵犯了甲的专利权,故D项正确。
A. 可以适当调整原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
B. 可以适当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
C. 一般不得增加未包含在授权的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特征
D. 可以适当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解析:解析:权利要求的修改有四个“不得”。①不得改变原权利要求的主题名称;②与授权的权利要求相比,不得扩大原专利的保护范围;③一般不得增加未包含在授权的权利要求书中的技术特征;④修改不得超出原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
A. 伪造他人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商标标识的行为,情节严重的,构成犯罪
B. 相关行政部门依法行使规定职权时,当事人可以拒绝
C. 相关行政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应当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下的罚款
D. 侵犯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只能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
解析:解析:此题考查的是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商标专用权侵犯地理标志行为的法律责任。相关行政部门依法行使规定职权时,当事人应当予以协助、配合,不得拒绝、阻挠。相关行政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违法经营额5万元以上的,可以处违法经营额5倍以下的罚款。侵犯以地理标志作为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的商标专用权的赔偿数额,按照权利人因被侵权所受到的实际损失确定;实际损失难以确定的,可以按照侵权人因侵权所获得的利益确定;权利人的损失或者侵权人获得的利益难以确定的,参照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许可使用费的倍数合理确定。
A. 对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的审查
B. 对禁止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的审查
C. 对商标代理机构在代理服务以外商品项目上申请注册商标的审查
D. 对代理人未经授权,以自己的名义申请注册被代理人的商标的审查
解析:解析:禁止性规定的审查,是审查注册申请是否违反《商标法》禁止注册或使用的规定。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商标法》第四条(不以使用为目的的恶意商标注册申请),第十条(不得作为商标使用的标志),第十一条(缺乏显著性的标志),第十二条(缺乏显著特征的三维标志)以及第十九条第四款(商标代理机构不得申请注册的商标)。
A. 过错原则
B. 无过错责任原则
C. 过失原则
D. 过错责任原则为主导、无过错责任原则为补充
解析:解析:关于侵害知识产权的赔偿责任,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06条规定,我国民法据此确立了以过错责任原则为主导、无过错责任原则为补充的侵权归责任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