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编剧徐某有权就剧本单独行使著作权
B、 导演陈某享有电影的著作权
C、 主演黄某和张某享有署名权
D、 王某有权就主题曲单独行使著作权
E、 某电影制片厂享有该电影的邻接权
答案:ACD
解析:解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A、 编剧徐某有权就剧本单独行使著作权
B、 导演陈某享有电影的著作权
C、 主演黄某和张某享有署名权
D、 王某有权就主题曲单独行使著作权
E、 某电影制片厂享有该电影的邻接权
答案:ACD
解析:解析: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著作权由制片者享有,但编剧、导演、摄影、作词、作曲等作者享有署名权,并有权按照与制片者签订的合同获得报酬。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中的剧本、音乐等可以单独使用的作品的作者有权单独行使其著作权。
A. 纠纷当事人之间具有特定的行政管理法律关系
B. 当事人双方在诉讼中的地位是恒定的,专利行政管理机关只能作为被告,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定是原告
C. 专利行政纠纷的争议事由包括抽象行政行为与具体行政行为
D. 纠纷的解决途径法定
解析:解析:专利行政纠纷与其他类型的专利纠纷相比,具有以下特点:纠纷当事人之间具有特定的行政管理法律关系,且当事人双方在诉讼中的地位是恒定的,专利行政管理机关只能作为被告,行政相对方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一定是原告;纠纷的争议事由源于特定的具体行政行为;纠纷的解决途径法定。
A. 传播
B. 承载
C. 复制
D. 呈现
解析:解析:著作权法中所说的“作品”,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的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智力成果。作者和其他依法对作品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为著作权人。著作权法对著作权人的保护,就体现为保护其享有的著作权权利不受侵犯。
A. 停止侵权
B. 返还财产
C. 恢复原状
D. 赔偿损失
E. 消除影响
解析:解析:《侵权责任法》第十五条规定了承担侵权责任的方式包括停止侵害、返还财产、恢复原状、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等。其中返还财产、恢复原状一般适用于侵害物权的行为,不适用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根据《商标法》的规定,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行为的民事责任有停止侵权、消除影响和赔偿损失。
A. 乙侵犯了甲的修改权
B. 丙的行为侵犯了甲和乙的著作权
C. 丙的行为不侵权,属于法定许可使用
D. 丙的行为侵犯了甲的著作权,但不侵犯乙的著作权
E. 乙的行为构成侵权,丙的行为不侵权
解析:解析:乙侵犯了甲的改编权而非修改权。丙的行为构成合理使用,因此不侵权。
A. 永久的品牌
B. 短暂的品牌
C. 临时的品牌
D. 长久的品牌
解析:解析:续展的后果是将你的注册商标转换成一个永久的品牌,其蕴藏地商业价值是巨大的。
A. 国际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
B. 国际注册商标可以全部转让,也可以部分转让
C. 删减的商品或服务可以通过后期指定的形式重新指定
D. 注销的商品或服务可以通过后期指定的形式重新指定
解析:解析:国际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可申请续展。国际注册商标可以全部转让,也可以部分转让。删减和放弃的商品或服务可以通过后期指定的形式重新指定。在部分商品或服务被注销之后,将不能再就此部分商品或服务进行后期指定。
A. 文字商标
B. 图形商标
C. 字母商标
D. 数字商标
E. 二维商标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商标的分类。rnrn按商标结构分类可分为文字商标、图形商标、字母商标、数字商标、三维标志商标、颜色组合商标、音响商标、组合商标、气味商标。
A. 将注册的文字图形组合商标分开使用,并标明注册标记的
B. 将注册商标使用在核定商品之外的商品上
C. 商标注册人名义发生变化后,未依法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
D. 商标注册人地址发生变化后,未依法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
E. 商标注册人实际地址与《商标注册簿》上记载的地址不一致
解析:解析:根据《商标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在使用注册商标的过程中,自行改变注册商标、注册人名义、地址或者其他注册事项的,由地方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期满不改正的,由商标局撤销其注册商标。注册的组合商标分开使用且标明注册标记的,属于自行改变注册商标的行为。商标注册人名义发生变化后,未依法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的;商标注册人地址发生变化后,未依法向商标局提出变更申请的;商标注册人实际地址与《商标注册簿》上记载的地址不一致的,属于自行改变注册人名义、地址的行为。
A. 商标外观
B. 商标读音
C. 商标含义
D. 商标用途
解析:解析:考察两个商标是否属近似商标,需要考虑的内容包括:①商标外观②商标读音③商标含义。
A. 本商品通用名称
B. 本商品通用型号
C. 本商品通用图形
D. 地名
E. 本企业商号
解析:解析:《商标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和第二款规定:“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三维标志注册商标中含有的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