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著作权人
B、 表演者
C、 录音录像制作者
D、 网络用户
E、 网站
答案:ABC
解析:解析: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著作权人、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人。
A、 著作权人
B、 表演者
C、 录音录像制作者
D、 网络用户
E、 网站
答案:ABC
解析:解析:信息网络传播权,即以有线或者无线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作品的权利。著作权人、表演者、录音录像制作者为信息网络传播权的权利人。
A. 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
B. 应当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C. 可以不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D. 应当指明作者姓名、作品名称
E. 必须经过著作权人许可
解析:解析:合理使用,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根据法律规定,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使用他人已发表作品,且无须支付报酬的一项制度。
A. 他人在申请日前以相同内容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在申请日之后公布
B. 在申请日前6个月内在国内公开使用
C. 在申请日前12个月内在国外的出版物上公开发表
D. 在申请日前6个月内在中国政府举办的国家展览会上首次展出
解析:解析:《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①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②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③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A. 专利证书
B. 专利维持费缴费凭证
C. 专利登记簿
D. 专利检索报告
解析:解析:专利登记簿是国家知识产权局进行专利权属登记的账簿。
A. 国际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5年
B. 国际注册商标可以全部转让,也可以部分转让
C. 删减的商品或服务不可以通过后期指定的形式重新指定
D. 注销的商品或服务可以通过后期指定的形式重新指定
解析:解析:A项,国际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10年,可申请续展。B项,国际注册商标可以全部转让,也可以部分转让。C项,删减和放弃的商品或服务可以通过后期指定的形式重新指定。D项,在部分商品或服务被注销之后,将不能再就此部分商品或服务进行后期指定。
A. 权利形式
B. 权利设计
C. 所有权人
D. 权利要求
解析:解析:专利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权利要求是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保护范围的依据。
A. 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
B. 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
C. 不发生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
D. 不发生消灭知识产品的事实处分
E. 无须通过一定的客观形式表现出来
解析:解析:知识产权客体的非物质性具体表现为:①不发生有形控制的占有;②不发生有形损耗的使用;③不发生消灭知识产品的事实处分与有形交付的法律处分。E项,知识产权虽具有非物质性特征,但它总要通过一定的客观形式表现出来,作为其表现形式的物化载体所对应的是物权而不是知识产权。
A. 曲艺艺术作品
B. 口述作品
C. 地图作品
D. 民间文学艺术作品
解析:解析:根据我国《著作权法》,“民间文学艺术作品的著作权保护办法由国务院另行规定”。民间文学艺术作品,是指由特定的民族、族群或者社群内不特定成员集体创作和世代传承,并体现其传统观念和文化价值的文学艺术的表达。民间文学艺术作品反映了一个民族、群族或者社群文化艺术遗产的独特部分,在世代传承过程中,其不断发生着变化。其他三类作品均由《著作权法》予以保护。
A. 当事人向商标局直接递交文件或者材料的,以递交日为准
B. 邮寄的,以寄出的邮戳日为准
C. 通过邮政企业以外的快递企业递交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
D. 以数据电文方式提交的,以进入商标局电子系统的日期为准
解析:解析:通过邮政企业以外的快递企业递交的,以快递企业收寄日为准;收寄日不明确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但是当事人能够提出实际收寄日证据的除外。
A. 独占许可
B. 排他许可
C. 普通许可
D. 排他或者独占
解析:解析:对于合同中使用“独家使用权”等类似表述的,可以根据合同有关条款、合同目的、交易习惯等,确认许可的性质为排他许可或者独占许可。
A. 从某种意义上说,知识产权实际上也是一种社会政策工具
B. 《商标法》开启了知识产权民事立法的本土实践之路
C. 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D. 知识产权需配合其他的公共政策联动才能实现国家经济与社会进步
解析:解析:对一个国家来说,以什么样的标准和水平保护知识产权,是根据国家的经济、科技、文化的发展水平并且考虑未来的社会发展需要所作出的一种制度安排和政策选择。从这个意义上说,知识产权实际上也是一种社会政策工具。从制度意义的角度看,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知识产权在促进创新、推进经济发展方面的作用并不是由法律孤立来发挥的,而是需要配合其他的公共政策联动才能实现国家经济与社会进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以下简称《民法通则》)将知识产权作为民事权利之一专门规定,开启了知识产权民事立法的本土实践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