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公约将“文学和艺术作品”界定为“包括文学、科学和艺术领域内的一切成果”
B、 公约引人了“起源国”这一概念
C、 公约规定作者只享有两项著作人身权
D、 公约规定了著作权登记保护原则
E、 公约给予保护的期限为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50年
答案:ABCE
解析:解析:《伯尔尼公约》规定的是自动保护原则,故D选项错误。其他选项内容都属于《伯尔尼公约》的内容。
A、 公约将“文学和艺术作品”界定为“包括文学、科学和艺术领域内的一切成果”
B、 公约引人了“起源国”这一概念
C、 公约规定作者只享有两项著作人身权
D、 公约规定了著作权登记保护原则
E、 公约给予保护的期限为作者有生之年及其死后50年
答案:ABCE
解析:解析:《伯尔尼公约》规定的是自动保护原则,故D选项错误。其他选项内容都属于《伯尔尼公约》的内容。
A. 对于发明,禁止权包括禁止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权利
B. 对于方法专利禁止权的内容有:禁止使用该方法.禁止使用依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许诺销售依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销售依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进口依该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
C. 对于外观设计专利,禁止权体现在:禁止制造.许诺销售.销售.进口含有外观设计专利的产品.使用含有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
D. 对于实用新型专利,禁止权包括禁止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进口该产品的权利
解析:解析:外观设计专利的禁止权不包括使用含有外观设计专利产品的行为,选项C错误。
A. 1个月
B. 2个月
C. 3个月
D. 6个月
解析:解析:对植物新品种复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A. 《美丽的山川》的著作权属于张某和李某共有
B. 王某想在一场商业演出中朗诵《美丽的山川》的歌词,应征得张某和李某的同意
C. 赵某想在一场商业演出中钢琴独奏《美丽的山川》的曲子,应征得张某和李某的同意
D. 钱某想把《美丽的山川》曲子的节奏改编后以二胡独奏用于商业演出,应征得李某同意
E. 孙某想把《美丽的山川》的歌词译成英文向某英文刊物投稿,应征得张某同意
解析:解析:两个或两个以上作者合作创作的作品,著作权归合作作者共有,合作作品如果是可以分割使用的,则合作作者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可以单独享有著作权并单独使用。本题中,《美丽的山川》词作者是张某,曲作者是李某,为合作作品,二人对各自创作的部分单独享有著作权。B项,王某朗诵《美丽的山川》的歌词,只需征得词作者张某同意。C项,赵某钢琴独奏《美丽的山川》的曲子,只需征得曲作者李某的同意。
A. 低于
B. 高于
C. 等于
D. 无法确定
解析:解析:一般来说,稳定性高的专利的价值要高于稳定性低的专利的价值。
A. 10年
B. 20年
C. 30年
D. 40年
解析:解析:发明专利权的法律保护期限为20年。
A. 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
B. 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
C. 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D. 受让人自商标转让协议签署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解析:解析:《商标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转让注册商标的,转让人和受让人应当签订转让协议,并共同向商标局提出申请。受让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转让注册商标的,商标注册人对其在同一种商品上注册的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注册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应当一并转让。对容易导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响的转让,商标局不予核准,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转让注册商标经核准后,予以公告。受让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标专用权。
A. 产品名称
B. 产地范围
C. 检测机构
D. 申请主体的基本信息
解析:解析:保护申请的提出是地理标志产品获得保护的基础,其内容主要包括:①产品名称;②申请机构;③产地范围;④产品描述;⑤质量要求;⑥产品特色质量与地域关联性;⑦专用标志管理机构;⑧检测机构。
A. 发明专利请求书
B. 说明书
C. 权利要求书
D. 外观设计专利请求书
E. 外观设计简要说明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专利申请文件的基本构成。rnrn请发明专利的,申请文件应当包括:发明专利请求书、说明书(必要时应当有说明书附图)、权利要求书、摘要及其附图(具有说明书附图时须提供)。rnrnABC说法符合题意,DE为申请外观设计的申请文件构成。
A. 商标外观
B. 商标读音
C. 商标含义
D. 商标用途
解析:解析:考察两个商标是否属近似商标,需要考虑的内容包括:①商标外观②商标读音③商标含义。
A. 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B. 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应当报商标局备案
C. 王小小有权自“一剪没”注册之日起5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撤销该注册商标
D. 王小小有权自“一剪没”注册之日起5年内请求商标局撤销该注册商标
解析:解析:本题主要考查的是未注册商标、注册商标及商标权的保护,难度较大。商标使用许可,指商标权人将其所有的注册商标使用权分离出一部或全部许可给他人使用,由许可方与被许可方建立商标使用许可关系。本题中王小小将“一剪没”作为未注册商标长期使用,不享有商标专用权,其与张薇薇签订的许可合同无效,故A项错误。rn该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自始无效,自然不必报商标局备案,故B项错误。rn《商标法》第32条规定,申请商标注册不得损害他人现有的在先权利,也不得以不正当手段抢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rn《商标法》第45条第1款规定,已经注册的商标,违反本法第13条第2款和第3款、第15条、第16条第1款、第30条、第31条、第32条规定的,自商标注册之日起5年内,在先权利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对恶意注册的,驰名商标所有人不受5年的时间限制。本题中,王小小使用“一剪没”作为未注册商标长期使用,享有较高声誉,张薇薇以自己名义抢先注册的行为违反了《商标法》第32条的规定,王小小有权自“一剪没”注册之日起5年内请求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该注册商标无效。因此,根据2013年修正的《商标法》,本题中的情形不再属于撤销之情形,而应当适用宣告注册商标无效。故C、D项错误,本题没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