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反不正当竞争法》
B、 《专利法》
C、 《著作权法》
D、 《商标法》
E、 《反垄断法》
答案:BCDE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我国对商业秘密保护适用的法律。《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是其保护的法律依据。而《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都不涉及商业秘密的保护问题。
A、 《反不正当竞争法》
B、 《专利法》
C、 《著作权法》
D、 《商标法》
E、 《反垄断法》
答案:BCDE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我国对商业秘密保护适用的法律。《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对商业秘密的保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是其保护的法律依据。而《专利法》《著作权法》《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都不涉及商业秘密的保护问题。
A. 自动取得
B. 登记取得
C. 继受取得
D. 原始取得
E. 公布取得
解析:解析:依据权利的取得是否以权利人的意思为转移,知识产权的取得方式可以分为:①原始取得,一般是指基于法律的直接规定;②继受取得,一般是指基于所有人和继受人之间的双方合意。
A. 多个
B. 一个
C. 两个
D. 三个
解析:解析:商标注册申请制度,即商标注册申请人可以通过一份申请就多个类别的商品申请注册同一商标。
A.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
B.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没收、销毁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
C. 对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商标代理机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处以罚款
D.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行为人赔偿商标权人因侵权所受到的损失
解析:解析:AB两项,根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时,认定侵权行为成立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销毁侵权商品。C项,根据《商标法》第六十八条的规定,对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根据情节给予警告、罚款等行政处罚;对恶意提起商标诉讼的,由人民法院依法给予处罚。D项,赔偿损失不属于行政责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也没有权力责令侵权人赔偿损失,但可以应当事人的请求进行调解。
A. 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的名称可以仅以数字组成
B. 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的特异性,是指申请植物新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明显区别于在递交申请以前已知的植物品种
C. 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的一致性,是指申请植物新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经过繁殖,除可以预见的变异外,其相关的特征或者特性一致
D. 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稳定性,是指申请植物新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经过反复繁殖后或者在特定繁殖周期结束时,其相关的特征或者特性保持不变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是植物新品种权取得的实质性条件。授予植物新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具备适当的名称,并与相同或者相近的植物属或者种中已知品种的名称相区另L仅以数字组成的不得用于品种命名。特异性,要求申请植物新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应当明显区别于在递交申请以前已知的植物品种。一致性,要求申请植物新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经过繁殖,除可以预见的变异外,其相关的特征或者特性一致。稳定性,要求申请植物新品种权的植物新品种经过反复繁殖后或者在特定繁殖周期结束时,其相关的特征或者特性保持不变。
A. 生产权
B. 许可权
C. 转让权
D. 追偿权
解析:解析:生产权是指品种权人有权禁止没有经过自己许可的其他人,基于商业目的生产该授权品种的繁殖材料。
A. 《TRIPs协定》
B. 《巴黎公约》
C. 《伯尔尼公约》
D. 《成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
解析:解析:关于侵犯知识产权罪的类型,《TRIPs协定》对各缔约方做了最低要求的规定,即至少应制裁假冒商标或剽窃版权作品的犯罪。
A. 商标使用人在未注册的商标上加注?
B. 商标使用人在未注册的商标上加注TM
C. 商标使用人在未注册的商标上加注“注册商标”字样
D. 商标注册人超出了商标局核准注册商标核定使用商品的范围使用注册商标,并标明注册标记@的
E. 商标注册人将两个或者两个以上注册商标组合使用时仅使用一个注册标记,使他人误认为是一个注册商标的
解析:解析:商标使用人在未注册商标上加注“注册商标”或注册标记@、?的,或者超过核准范围使用注册商标并加注注册标记的,或者将两个及以上注册商标组合使用仅使用一个注册标记,使他人误认为是一个注册商标的,属于以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TM标记不属于我国注册商标的标注方式(“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因此不属于以未注册商标冒充注册商标。
A. 专利布局可以有效克服专利申请的盲目性和零散性
B. 专利布局的目标在于增强在特定领域的专利控制力
C. 专利布局要解决的三个基本问题是布局内容、布局地点和布局时机
D. 专利布局的目的在于起诉竞争对手
解析:解析:通过实施专利布局,可以有效克服专利申请的盲目性和零散性,由被动的“为专利而申请专利”,转变成“为发展需求有目标、有规划地申请专利”,能够极大地提升专利申请的资源利用效率以及专利包的整体价值。从竞争的视角看,创新主体专利布局的目标在于依托专利储备的建立和强化,增强在特定领域的专利控制力,培育、维护和提升专利技术竞争优势。鉴于此,需要从有利于参与特定领域的专利技术竞争出发,全面考量、分析、谋划专利布局必须解决的布局内容、布局地点和布局时机三个基本问题。
A. 其他缔约国的国民
B. 在任何缔约国有长期住所的人
C. 在任何一个缔约国内有实际从事工商业活动营业所的人
D. 在任何缔约国首次发表其作品的人
解析:解析:《伯尔尼公约》第5条规定,公约缔约国应给予以下三种作者的作品以相当于本国国民享受的著作权保护:其他缔约国的国民、在任何缔约国有长期住所的人、在任何缔约国首次发表其作品的人(即使他在任何缔约国中均无国籍或长期住所)。
A. 是否属于专利法意义下的发明创造
B. 是否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
C. 是否违反国家法律与社会公德
D. 是否有图片、照片展示该发明创造
解析:解析:专利保护客体涉及三类问题。①是否违反国家法律与社会公德的审查,所依据的法条是《专利法》第五条;②是否属于专利法意义下的发明创造,其中限定了三类专利保护客体,相关法条为《专利法》第二条;③是否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发明创造,相关法条为《专利法》第二十五条。是否有图片、照片展示属于审查外观设计专利的要求,不属于审查发明专利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