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行为人在获得含有受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时,不知道其中含有非法复制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而将其投入商业利用的
B、 通过技术手段对从公开渠道取得受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并进行评价而获得该产品的有关技术信息,在此基础上,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C、 未经许可将已经投放市场的受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再次商业利用的
D、 未经许可复制受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中具有独创性的部分
E、 未经许可以商业目的销售含有受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
答案:ABC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律责任。不视为侵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行为类型:①反向工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反向工程,是指通过技术手段对从公开渠道取得的受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进行评价、分析而获得该产品的有关技术信息,在此基础上,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行为。②权利穷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权利穷竭,是指受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含有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或者含有该集成电路的物品,由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利人或者经其许可投放市场后,其权利已经用尽,他人再次商业利用的,无须征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利人许可,并无须向其支付报酬。③善意免责。行为人在获得含有受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或者含有该集成电路的物品时,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其中含有非法复制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而将其投入商业利用的,不视为侵权,此处行为人即为善意第三人。
A、 行为人在获得含有受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时,不知道其中含有非法复制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而将其投入商业利用的
B、 通过技术手段对从公开渠道取得受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并进行评价而获得该产品的有关技术信息,在此基础上,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C、 未经许可将已经投放市场的受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再次商业利用的
D、 未经许可复制受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中具有独创性的部分
E、 未经许可以商业目的销售含有受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
答案:ABC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法律责任。不视为侵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行为类型:①反向工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反向工程,是指通过技术手段对从公开渠道取得的受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进行评价、分析而获得该产品的有关技术信息,在此基础上,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行为。②权利穷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权利穷竭,是指受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含有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或者含有该集成电路的物品,由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利人或者经其许可投放市场后,其权利已经用尽,他人再次商业利用的,无须征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利人许可,并无须向其支付报酬。③善意免责。行为人在获得含有受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或者含有该集成电路的物品时,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其中含有非法复制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而将其投入商业利用的,不视为侵权,此处行为人即为善意第三人。
A. 文字“喜大普奔”
B. 图形“□”
C. 线段“—”
D. 字母“A”
解析:解析:商标的显著性(显著特征)是指对于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区别能力应当突出醒目,便于识别和记忆。过于简单的线条、普通几何图形、一个或两个普通表现形式的字母不具有显著性。
A. 核实标的商标的法律状态
B. 明确注册商标是普通商标还是驰名商标
C. 明确商标的盈利模式
D. 明确商标的盈利金额
E. 明确评估特定目的
解析:解析:评估客体的界定需要做的工作有:(I)核实标的商标的法律状态。(2)明确注册商标是普通商标还是驰名商标。(3)明确商标的盈利模式。
A. 证明商标
B. 集体商标
C. 色彩商标
D. 声音商标
解析:解析: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是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A. 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机构
B. 人民政府认定的协会
C. 人民政府认定的企业
D. 人民政府认定的指定专家
解析:解析:可以提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的主体包括以下三类:一是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指定的地理标志产品保护申请机构。二是人民政府认定的协会,-般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团体。三是人民政府认定的企业,即生产或经营该产品的企业或企业的集合。
A. 该信息为其所属技术或者经济领域的人的一般常识或者行业惯例
B. 企业许可他人使用商业秘密,并与之订立保密协议
C. 参加成果鉴定被鉴定专家知悉
D. 企业职工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为实施商业秘密而知悉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的是秘密性的判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不正当竞争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第一款规定:有关信息不为其所属领域的相关人员普遍知悉和容易获得,应当认定为反不正当竞争法规定的“不为公众所知悉”。所谓“非公知”,并非指任何人都不知。一定范围的特定人知悉,不影响信息的秘密性。例如,企业职工在履行职务过程中为实施商业秘密而知悉;企业许可他人使用商业秘密,并与之订立保密协议;参加成果鉴定被鉴定专家知悉等,均不丧失非公知性。
A. 被诉侵犯的商业秘密不存在的抗辩
B. 通过独立研究开发获得商业秘密的抗辩
C. 以无意取得为理由进行抗辩
D. 通过情报分析获取商业秘密
解析:解析: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规定,商业秘密是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保护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根据上述定义,被告一般通过以下理由进行抗辩:(1)被诉侵犯的商业秘密不存在的抗辩;(2)通过独立研究开发获得商业秘密的抗辩;(3)通过反向工程获得商业秘密的抗辩;(4)以善意取得为理由进行抗辩;(5)通过情报分析获取商业秘密;(6)通过其他合法方式获得商业秘密;(7)被告证明其掌握的商业秘密与原告的商业秘密不同。
A. 甲的小说必须在我国或A国发表才能受我国著作权法保护
B. 乙翻译的小说和丙改编的电影文学剧本均属于演绎作品
C. 丙只需征得乙的同意并向其支付报酬
D. 丁杂志社如要使用丙的作品还应当分别征得甲、乙的同意,但只需向丙支付报酬
解析:解析:本题主要考查演绎作品的著作权。《著作权法》第2条规定,中国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故A项错误。rn演绎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行为。《著作权法》第12条规定:“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其著作权由改编、翻译、注释、整理人享有,但行使著作权时不得侵犯原作品的著作权。”故B项正确。rn使用演绎作品要经过双重甚至多重许可。rn《著作权法》第35条规定:“出版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已有作品而产生的作品,应当取得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作品的著作权人和原作品的著作权人许可,并支付报酬。”故C项错误,丙应征得甲和乙的同意并支付报酬。rn由此,D项也错误。丁杂志社如要使用丙的作品还应当分别征得甲、乙的同意,并需向甲、乙、丙支付报酬。
A. 例外性
B. 时间性
C. 专有性
D. 地域性
E. 创新性
解析:解析: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包括专有性、地域性和时间性。权利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区别于民法物权的本质特性。
A. 知识产权基础设施建设
B. 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
C. 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营造
D. 知识产权人才培育
解析:解析:狭义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包括知识产权基础设施建设、知识产权基础信息供给、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知识产权保护环境营造等内容。广义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在上述内容基础上,还包括知识产权审查注册、构建知识产权文化生态、知识产权人才培育等内容。
A.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
B. 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
C. 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
D. 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
E. 商标代理机构恶意申请商标注册
解析:解析:《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故A项属于犯罪行为,D项不属于犯罪行为。《刑法》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销售金额数额较大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故B项属于犯罪行为。《刑法》第二百一十五条规定,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故C项属于犯罪行为。商标代理机构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的行为属于违法行为,不属于犯罪行为。故E项不属于犯罪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