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遗传功能单位
B、 授予主体
C、 具有实际或者潜在的价值
D、 行政单位
E、 专利保护
答案:AC
解析:解析:《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借鉴了《生物多样性公约》关于“遗传资源”的定义,将“遗传资源”定义为“取自人体、动物、植物或者微生物等含有遗传功能单位并具有实际或者潜在价值的材料”。根据该定义,“遗传资源”包含两个重要因素:①遗传功能单位,任何能在生物间进行传递的遗传信息的载体可以被描述为“遗传功能单位”;②具有实际或者潜在的价值,遗传资源的“价值性”,使得遗传资源利用成为可能,探索遗传资源的保护模式才显得必要。
A、 遗传功能单位
B、 授予主体
C、 具有实际或者潜在的价值
D、 行政单位
E、 专利保护
答案:AC
解析:解析:《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十六条借鉴了《生物多样性公约》关于“遗传资源”的定义,将“遗传资源”定义为“取自人体、动物、植物或者微生物等含有遗传功能单位并具有实际或者潜在价值的材料”。根据该定义,“遗传资源”包含两个重要因素:①遗传功能单位,任何能在生物间进行传递的遗传信息的载体可以被描述为“遗传功能单位”;②具有实际或者潜在的价值,遗传资源的“价值性”,使得遗传资源利用成为可能,探索遗传资源的保护模式才显得必要。
A. 他人在申请日前以相同内容向专利局提出过申请,并在申请日之后公布
B. 在申请日前6个月内在国内公开使用
C. 在申请日前12个月内在国外的出版物上公开发表
D. 在申请日前6个月内在中国政府举办的国家展览会上首次展出
解析:解析:《专利法》第二十四条规定,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在申请日以前6个月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丧失新颖性:①在中国政府主办或者承认的国际展览会上首次展出的;②在规定的学术会议或者技术会议上首次发表的;③他人未经申请人同意而泄露其内容的。
A. 交叉许可如果排他,则法律效力与排他许可相当
B. 交叉许可如果不排他,则法律效力与普通许可相当
C. 普通许可的效力等级高于分许可
D. 排他许可的效力等级高于普通许可
解析:解析:在专利有效期内,专利权人可以灵活地授权不同的对象在不同范围内实施其专利技术,为专利权人带来可观的收益。依照这一范围可以将专利许可方式分为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分许可、交叉许可等五类,其效力等级排序为: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分许可,交叉许可的法律效力视许可约定的排他与否而定,如果排他,则效力与排他许可相当,反之则与普通许可相当。
A. 1985
B. 1982
C. 1990
D. 1993
解析:解析:我国第一部《著作权法》颁布于1990年。
A. 自由型专利质押
B. 政府主导型专利质押
C. 政府服务型专利质押
D. 政府指令型专利质押
解析:解析:在政府服务型专利质押模式下,政府唱主角,是主要的推动者,同时还引入了专业担保机构,一定程度上减小了政府的负担和银行的风险,但企业相应地增加了融资成本,融资速度也受到影响。
A. 行为人在获得含有受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时,不知道其中含有非法复制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而将其投入商业利用的
B. 通过技术手段对从公开渠道取得受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并进行评价而获得该产品的有关技术信息,在此基础上,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C. 未经许可以商业目的销售含有受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
D. 未经许可复制受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中具有独创性的部分
E. 未经许可将已经投放市场的受保护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再次商业利用的
解析:解析:不视为侵犯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的行为类型包括:①反向工程。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反向工程,是指通过技术手段对从公开渠道取得的受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进行评价、分析而获得该产品的有关技术信息,在此基础上,创作出具有独创性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行为;②权利穷竭。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利穷竭,是指受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含有该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或者含有该集成电路的物品,由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利人或者经其许可投放市场后,其权利已经用尽,他人再次商业利用的,无须征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利人许可,并无须向其支付报酬;③善意免责。行为人在获得含有受保护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的集成电路或者含有该集成电路的物品时,不知道也没有合理理由应当知道其中含有非法复制的集成电路布图设计,而将其投入商业利用的,不视为侵权,此处行为人即为善意第三人。
A. 应向所在地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提出注册申请
B. 应附送该地理标志所标示地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行业主管部门授权其申请注册的批准文件
C. 应在申请书件中说明地理标志产品客观存在及信誉情况
D. 可以选择是否提交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E. 受理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申请的行政管理部门经形式审查后,如该申请符合有关规定,即可核准注册
解析:解析:此题考查的是地理标志申请程序要求。申请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申请人应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注册申请。申请人应提交证明商标使用管理规则。国家知识产权局对以地理标志作为证明商标注册的申请进行受理、形式审查及实质审查,实质审查内容包括该证明商标是否属于禁用标志,是否具有显著性,是否与在先权利冲突,是否符合《商标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如该申请符合有关规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初步审定公告,公告内容包括该证明商标的基本信息及使用管理规则的全文或摘要。自初步审定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并予公告。
A. 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
B. 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
C. 经许可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
D. 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
解析:解析:专利侵权的行为类型:1.未经许可制造专利产品的行为;2.故意使用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产品的行为;3.销售、许诺销售未经许可的专利产品的行为;4.使用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许诺销售依照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行为;5.进口专利产品或进口依照专利方法直接得的产品的行为;6.假冒他人专利的行为;7.冒充专利的行为。
A. 企业名称权
B. 驰名商标专用权
C. 地理标志专用权
D. 注册商标的专用权
解析:解析:商标专用权,是指商标注册人独占性享有该商标的权利。我国《商标法》第五十六条规定,注册商标的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
A. 10
B. 15
C. 30
D. 60
解析:解析:当事人对无效宣告请求裁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30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A. 专利资产能持续发挥作用
B. 专利资产能带来经济利益
C. 专利资产获利能力受法律保护
D. 专利资产获利能力不受法律保护
E. 法律并没有对专利获得保护的范围及时限做出明确规定
解析:解析:专利需要满足以下三点关键要素才能成为专利资产:其一,能持续发挥作用,也就是该项专利在经营活动中可以在一段时间内持续发挥作用,而不是偶然一次或几次发挥作用,在其他时间内闲置不发挥作用。其二,能带来经济利益,也就是该项专利在发挥作用的过程中可以为专利权拥有入带来经济利益,这是非常重要的一点。其三,专利的获利能力是通过法律保护获得的。另外,法律同时还对专利获得保护的范围及时限做出了明确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