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B、
C、
D、
答案:D
解析:解析:《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6.6.1条,台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公共建筑室内外台阶踏步宽度不宜小于0.30m,踏步高度不宜大于0.15m,且不宜小于0.10m,踏步应防滑。室内台阶踏步数不应少于2级,当高差不足2级时,应按坡道设置。
A、
B、
C、
D、
答案:D
解析:解析:《民用建筑设计通则》(GB50352—2005)第6.6.1条,台阶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公共建筑室内外台阶踏步宽度不宜小于0.30m,踏步高度不宜大于0.15m,且不宜小于0.10m,踏步应防滑。室内台阶踏步数不应少于2级,当高差不足2级时,应按坡道设置。
A. “1”表示1%的沟底纵向坡度
B. “40.00”表示沟的总长度
C. 箭头表示水流方向
D. “107.50”表示沟底变坡点标高
解析:解析:
A. 20m
B. 6~9m
C. 3.5m
D. 2.5m
解析:解析:
A. 2m
B. 2.5m
C. 3m
D. 3.5m
解析:解析:《城市道路交通规划设计规范》第8.1.9.1条规定,长条形停车场宜分成15~20m长的段,每段应设一个出入口,其宽度不得小于3m。
A. 高层建筑面向居住区道路无出入口时为5m
B. 多层建筑面向层住区道路无出入口时为3m
C. 高层建筑面向小区路有出入口时为5m
D. 多层建筑面向小区路有出入口时为3m
解析:解析:《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第8.0.5条规定,无论高层还是多层建筑面向小区路有出入口时,居住区内道路边缘至建筑物的最小距离都应为5m。高层建筑面向居住区道路无出入口时为5m;多层建筑面向层住区道路无出入口时为3m。
A. 村镇居住用地属于居住用地
B. 高压线走廊下规定的控制范围内的用地属于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C. 中学所属用地应为公共设施用地
D. 发电厂用地应为工业用地,不属于市政公用设施用地
解析:解析:参见《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中的城市建设用地分类和代码。
A. 建筑物的台阶、平台、窗井
B. 地下建筑
C. 建筑基础
D. 基地内连接城市的管线
解析:解析:《民用建筑设计通则》第4.2.1条规定,建筑物及附属设施不得突出道路红线和用地红线建造,不得突出的建筑突出物为:①地下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包括结构挡土桩、挡土墙、地下室、地下室底板及其基础、化粪池等;②地上建筑物及附属设施,包括门廊、连廊、阳台、室外楼梯、台阶、坡道、花池、围墙、平台、散水明沟、地下室进排风口、地下室出入口、集水井、采光井等;③除基地内连接城市的管线、隧道、天桥等市政公共设施外的其他设施。
A. 应减少管线与铁路的交叉,管线与道路及其他干管的交叉不受限制
B. 不应利用现状管线
C. 管线带的布置应与道路或主体建筑平行
D. 电信线路与供电线路可合杆架设
解析:解析:参见《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10.0.2.3宜采用地下敷设的方式。地下管线的走向,宜沿道路或与主体建筑平行布置,并力求线型顺直、短捷和适当集中,尽量减少转弯,并应使管线之间及管线与道路之间尽量减少交叉;2.1.3工程管线综合规划要符合下列规定:2.1.3.2应充分利用现状工程管线。当现状工程管线不能满足需要时,经综合技术、经济比较后,可废弃或抽换。3.0.4电力架空杆线与电信架空杆线宜分别架设在道路两侧,且与同类地下电缆位于同侧。
A. Ⅰ、Ⅲ、Ⅳ
B. Ⅰ、Ⅱ、Ⅳ、Ⅵ
C. Ⅰ、Ⅱ、Ⅲ、Ⅳ、Ⅵ
D. Ⅰ、Ⅱ、Ⅲ、Ⅳ、Ⅴ、Ⅵ
解析:解析:《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第5.0.2条规定,住宅间距,应以满足日照要求为基础,综合考虑采光、通风、消防、防灾、管线埋设、视觉卫生与空间环境等要求。
A. 大中型商店应有不少于两个面的出入口与城市道路相邻接
B. 基地应有不少于1/4的周边总长度和建筑物不少于两个出入口与两边城市道路相邻接
C. 基地内,在建筑物背面或侧面应设置净宽度不小于4m的运输道路
D. 基地内消防车道也可与运输道路相结合
解析:解析:参见《商店建筑设计规范》。3.1.6大型商店建筑的基地沿城市道路的长度不宜小于基地周长的1/6,并宜有不少于两个方向的出入口与城市道路相连接。3.2.2大型和中型商店建筑的基地内应设置专用运输通道,且不应影响主要顾客人流,其宽度不应小于4m,宜为7m。运输通道设在地面时,可与消防车道结合设置。
A. 电梯机房
B. 烟囱
C. 水箱间
D. 主体建筑的女儿墙
解析:解析:在城市一般建设地区可不计入建筑控制高度的部分有局部突出屋面的楼梯问、电梯机房、水箱间及烟囱等,不包括主体建筑的女儿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