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Ⅰ、Ⅱ、Ⅳ、Ⅴ
B、 Ⅰ、Ⅳ、Ⅴ、Ⅵ
C、 Ⅰ、Ⅱ、Ⅲ、Ⅳ
D、 Ⅰ、Ⅱ、Ⅳ、Ⅵ
答案:A
解析:解析:土地楼面价格主要可以分解为土地出让金、大市政费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征地、拆迁和安置费用等内容。
A、 Ⅰ、Ⅱ、Ⅳ、Ⅴ
B、 Ⅰ、Ⅳ、Ⅴ、Ⅵ
C、 Ⅰ、Ⅱ、Ⅲ、Ⅳ
D、 Ⅰ、Ⅱ、Ⅳ、Ⅵ
答案:A
解析:解析:土地楼面价格主要可以分解为土地出让金、大市政费用、基础设施配套费、征地、拆迁和安置费用等内容。
A. 2.9
B. 3.2
C. 3.8
D. 4.2
解析:解析:
A. Ⅲ、Ⅱ、Ⅴ、Ⅰ、Ⅳ、Ⅵ、Ⅶ
B. Ⅰ、Ⅲ、Ⅱ、Ⅴ、Ⅵ、Ⅳ、Ⅶ
C. Ⅲ、Ⅱ、Ⅰ、Ⅳ、Ⅴ、Ⅵ、Ⅶ
D. Ⅴ、Ⅳ、Ⅲ、Ⅱ、Ⅰ、Ⅵ、Ⅶ
解析:解析:基本建设程序是对基本建设项目从酝酿、规划到建成投产所经历的整个过程中的各项工作开展先后顺序的规定。它反映工程建设各个阶段之间的内在联系,是从事建设工作的各有关部门和人员都必须遵守的原则。基本建设程序一般包括三个时期六项工作。其中三个时期即投资决策时期、建设时期和生产时期。六项工作即编制和报批项目建议书、编制和报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和报批设计文件、建设准备工作、建设实施工作(施工组织和生产准备)、项目施工验收投产经营后评价等。
A. 宽度不应小于4m且基地内部设环形车道
B. 宽度不应小于6m且基地内部车道不环通
C. 宽度不应小于7m
D. 宽度不应小于6m且基地内部车道宽度也不小于6m
解析:解析:参见《民用建筑设计通则》,4.1.2基地应与道路红线相邻接,否则应设基地道路与道路红线所划定的城市道路相连接。基地内建筑面积小于或等于3000㎡时,基地道路的宽度不应小于4m,基地内建筑面积大于3000㎡且只有一条基地道路与城市道路相连接时,基地道路的宽度不应小于7m,若有两条以上基地道路与城市道路相连接时,基地道路的宽度不应小于4m。
A. 适用性能、环境性能、经济性能、安全性能、耐久性能
B. 卫生性能、环境性能、经济性能、安全性能、耐久性能
C. 适用性能、卫生性能、环境性能、经济性能、安全性能
D. 经济性能、卫生性能、环境性能、适用性能、安全性能
解析:解析:《住宅性能评定技术标准》第1.0.4条规定:本标准将住宅性能划分成适用性能、环境性能、经济性能、安全性能和耐久性能五个方面;每个性能按重要性和内容多少规定分值,按得分分值多少评定住宅性能。
A. 密实的碎石土属于坚硬土类
B. 密实的粗砂属于中硬土类
C. 无
D. 淤泥属于软弱土类
解析:解析:
A. 单排停车,停车带宽度为2.0m
B. 双排停车,停车带宽度为3.2m
C. 两侧停车时通道宽度为2.6m
D. 一侧停车时通道宽度为2.0m
解析:解析:
A. 沥青路面
B. 大块石铺砌路面
C. 碎石路面
D. 混凝土路面
解析:解析:参见《室外排水设计规范》,碎石路面渗入地下的雨水量最大。
A. 16
B. 19
C. 20
D. 28
解析:解析:容积率是总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值。建筑覆盖率是建筑基底面积占总用地的比率。建筑平均层数则是总建筑面积与建筑基底面积之比。1公顷(ha)=10000㎡。故:总建筑面积=总用地面积×容积率=4ha×9=40000㎡×9=360000㎡;建筑基底面积=总用地面积×建筑覆盖率=4ha×45%=40000㎡×45%=18000㎡;建筑平均层数=总建筑面积/建筑基底面积=20(层)。
A. 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人行便道应计入道路用地面积
B. 居住区(级)道路,按红线宽度计算
C. 小区路、组团路,按路面宽度计算
D. 当宅间设有小路时,宅间小路也应计入道路用地面积
解析:解析:《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11.0.2.5条规定,居住区用地内道路用地面积应按下列规定确定:①按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的同级道路及其以下各级道路计算用地面积,外围道路不计入;②居住区(级)道路按红线宽度计算;③小区路、组团路,按路面宽度计算。当小区路设有人行便道时,人行便道计入道路用地面积;④居民汽车停放场地,按实际占地面积计算;⑤宅间小路不计入道路用地面积。
A. 居住区道路红线宽度不宜小于20m
B. 居住区内主要道路至少应有两个出入口,机动车道对外出入口间距不应小于150m
C. 居住区内道路纵坡控制:机动车道最大纵坡≤8%,L(坡长)≤200m
D. 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的道路,其纵坡宜按机动车道要求控制
解析:解析:《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第8.0.3.2条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混行的道路,其纵坡宜按非机动车道要求控制,或分段按非机动车道要求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