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王某应承担2.5万元的保证债务
B、 王某应承担2万元的保证债务
C、 王某不承担该保证债务
D、 王某承担保证债务后无权向赵某追偿
答案:B
解析:解析:《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 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此题中,赵某和银行未经保证人王某书面同意,增加借款数额,保证人王某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A、 王某应承担2.5万元的保证债务
B、 王某应承担2万元的保证债务
C、 王某不承担该保证债务
D、 王某承担保证债务后无权向赵某追偿
答案:B
解析:解析:《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五条 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协商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内容,减轻债务的,保证人仍对变更后的债务承担保证责任;加重债务的,保证人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债权人和债务人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的,保证期间不受影响。此题中,赵某和银行未经保证人王某书面同意,增加借款数额,保证人王某对加重的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
A. 建设单位
B. 设计单位
C. 施工单位
D. 施工工人
解析:解析:《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二条 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但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能够证明不存在质量缺陷的除外。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因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塌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由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或者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
A. 撤销权自撤销事由发生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B. 撤销权的行使范围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
C. 撤销权的行使费用,由债权人自行负担
D. 撤销权可以通过诉讼或仲裁的方式行使
解析:解析:A表述错误当选。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 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
A. 管制
B. 拘役
C. 有期徒刑
D. 罚金
A. 查询、复制;可以
B. 查询;可以
C. 查询、复制;应当
D. 查询;可以不
解析:解析:《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八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登记机构应当提供。
A. 最有利于被监护人
B. 自己的意愿
C. 被监护人的意愿
D. 相关部门指示
解析:解析:《民法典》第三十五条 监护人应当按照最有利于被监护人的原则履行监护职责。监护人除为维护被监护人利益外,不得处分被监护人的财产。
A. 二女儿和小女儿之女均是第一顺序继承人
B. 大女儿之子对李某遗产的继承属于代位继承
C. 小女儿之女属于转继承人
D. 分配遗产时,养子应当不分或少分
解析:解析:A错误。《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第一款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女儿作为李某的子女系第一顺序继承人。小女儿之女不是李某的配偶、子女、父母,不是第一顺序继承人。小女儿之女转继承李某的遗产,实际上是发生了两次继承,其继承的是小女儿应当继承的李某的遗产。
A. 错误。债权人不起诉债务人仅起诉一般保证人的,法院将驳回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一般保证中,债权人以债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债权人未就主合同纠纷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仅起诉一般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
B. 赵某、张某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享有先诉抗辩权
C. 正确
D. 错误。保证份额约定不明的共同保证,保证人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解析:解析:B正确。保证方式约定不明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第二款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A. 赵某应再还300元
B. 张某应退回500元
C. 张某不必退回500元,赵某也不必再还300元
D. 张某应退回500元及银行存款同期利息
解析:解析:赠与合同为双方法律行为,受赠人须愿意接受赠与。张某以免除债务的意思向赵某作出赠与的要约,赵某称“将来一定奉还”,即赵某未接受张某作出的赠与要约,赠与合同未成立,赵某应将剩余的300元返还。《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A. 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
B.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
C. 坚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
D. 坚持在法治轨道上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A. N办公楼并未抵押给银行,银行仅在M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上设立了抵押权
B. 银行行使抵押权时,可以要求一并拍卖变卖M土地的建设用地使用权和N办公楼
C. 银行行使抵押权时,应分别计算拍卖M土地建设用地使用权与拍卖N办公楼所得价款
D. 银行对出售N办公楼所得价款不享有优先受偿权
解析:解析:《民法典》第四百一十七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抵押财产。该建设用地使用权实现抵押权时,应当将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与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处分。但是,新增建筑物所得的价款,抵押权人无权优先受偿。
以“其上无建筑物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为标的物设立抵押权后,该土地上新增的建筑物不属于该抵押权的标的物,抵押权人对新增的建筑物不享有抵押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