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
B、 公益组织和妇联
C、 妇联和村民委员会
D、 民政部门和公益组织
答案:A
解析:解析:《民法典》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A、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民政部门
B、 公益组织和妇联
C、 妇联和村民委员会
D、 民政部门和公益组织
答案:A
解析:解析:《民法典》第三十一条 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
A. 堆放
B. 遗落
C. 倾倒
D. 遗撒
解析:解析:《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六条 在公共道路上堆放、倾倒、遗撒妨碍通行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行为人承担侵权责任。公共道路管理人不能证明已经尽到清理、防护、警示等义务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A. 父母、子女;配偶;其他近亲属
B. 父母、配偶;子女;其他近亲属
C. 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
D. 配偶、子女;父母;其他近亲属
解析:解析:《民法典》第二十八条 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配偶;(二)父母、子女;(三)其他近亲属;(四)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A. 未依照规定向当事人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
B. 未依照规定向当事人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事实、理由
C. 未依照规定向当事人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的依据
D. 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
解析:解析:《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二条 行政机关及其执法人员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未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向当事人告知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或者拒绝听取当事人的陈述、申辩,不得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当事人明确放弃陈述或者申辩权利的除外。
A. 管制
B. 拘役
C. 有期徒刑
D. 罚金
A. 甲的行为构成伪造金融票证罪
B. 甲的行为构成贷款诈骗罪
C. 甲的行为构成金融凭证诈骗罪
D. 甲的行为构成骗取贷款罪
解析:解析:因甲骗取贷款目的是为了用于生产经营,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因此不构成贷款诈骗罪和金融凭证诈骗罪。甲的行为同时触犯伪造企业印章罪,伪造金融凭证罪,骗取贷款罪,所以应选A、D项。
《刑法》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第一百七十七条 【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伪造、变造金融票证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伪造、变造汇票、本票、支票的;
(二)伪造、变造委托收款凭证、汇款凭证、银行存单等其他银行结算凭证的;
(三)伪造、变造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四)伪造信用卡的。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A. 若甲到期无力清偿债务,乙只能请求丙就30万元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B. 若甲到期无力清偿债务,乙只能请求丁就60万元承担质押担保责任
C. 丙丁对乙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甲追偿
D. 丙丁按照约定对乙承担担保责任后,丙丁彼此之间还可以互相追偿
A.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B. 质押财产的名称、数量等情况
C. 担保的范围
D. 质押财产交付的时间、方式
A. 抵押
B. 出资
C. 转让
D. 赠与
解析:解析:《民法典》第三百五十三条 建设用地使用权人有权将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互换、出资、赠与或者抵押,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区别。玩忽职守罪的犯罪主体仅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银行的工作人员属于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其因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国有企业严重损失的应当构成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玩忽职守罪。
《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A. 查询、复制;可以
B. 查询;可以
C. 查询、复制;应当
D. 查询;可以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