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按份共有人按照出资额享有不动产或动产的份额
B、 两个以上其他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购买比例按共有份额确定
C、 按份共有人对外按份承担共有债务
D、 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有物
答案:ABCD
解析:解析:A表述错误当选。《民法典》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A、 按份共有人按照出资额享有不动产或动产的份额
B、 两个以上其他按份共有人行使优先购买权,购买比例按共有份额确定
C、 按份共有人对外按份承担共有债务
D、 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有物
答案:ABCD
解析:解析:A表述错误当选。《民法典》第三百零九条 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出资额确定;不能确定出资额的,视为等额享有。
A. 国家工作人员明知其近亲属利用自己的职务行为受贿的,且不退还或上交相关财物的,构成受贿罪
B. 国家工作人员虚假承诺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利,收取他人财物的,构成受贿罪
C.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实施渎职犯罪并收受贿赂,同时构成渎职罪和受贿罪的,除《刑法》有特别规定外,以渎职罪和受贿罪数罪并罚
D. 国家工作人员明知他人有请托事项而收受其财物,视为具备“为他人谋取利益”的构成要件,是否已实际为他人谋取利益,不影响受贿的认定
解析:解析:A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特定关系人索取、收受他人财物,国家工作人员知道后未退还或者上交的,应当认定国家工作人员具有受贿故意。A项说法正确。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行政处罚法》第二十五条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都有管辖权的,由最先立案的行政机关管辖。
对管辖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报请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也可以直接由共同的上一级行政机关指定管辖。
A. 无偿委托合同的受托人仅在故意致对方损害时承担责任
B. 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C. 委托人可以概括委托受托人处理一切事务
D. 委托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委托合同终止
A. 正确
B. 错误
A. 累犯
B. 自首
C. 立功
D. 犯罪手段
解析:解析:量刑酌定情节是法律没有规定的判处刑罚时需要考虑的情节,一般包括犯罪动机、犯罪手段、犯罪的时间地点等。相对应的概念是“量刑法定情节”,选项A、B、C都是量刑法定情节。
《刑法》第六十七条 【自首】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第六十八条 【立功】犯罪分子有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从而得以侦破其他案件等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七十四条 【累犯不适用缓刑】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不适用缓刑。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本题考查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和国家工作人员的区别。玩忽职守罪的犯罪主体仅限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国有银行的工作人员属于国有企业工作人员,其因严重不负责任导致国有企业严重损失的应当构成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构成玩忽职守罪。
《刑法》第一百六十八条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国有公司、企业的工作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或者滥用职权,造成国有公司、企业破产或者严重损失,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三百九十七条 【滥用职权罪】【玩忽职守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滥用职权或者玩忽职守,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A. 无权占有不动产或者动产的,权利人可以请求返还原物
B. 妨害物权或者可能妨害物权的,权利人可以请求排除妨害或者消除危险
C. 造成不动产或者动产毁损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修理、重作、更换或者恢复原状
D. 侵害物权,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依法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依法请求承担其他民事责任
A. 乙为有权占有
B. 乙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C. 甲对乙享返还原物请求权
D. 买卖合同已经生效
解析:解析:A表述正确不当选,由于买卖合同有效,乙基于有效买卖合同的债权占有房屋,为有权占有。B表述正确不当选,由于乙未办理过户登记,乙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C表述错误当选,甲系乙的债务人,乙相对甲为有权占有,故甲对乙无返还原物的请求权。D表述正确不当选,买卖合同已经订立并生效。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刑法》第一百八十八条 【违规出具金融票证罪】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违反规定,为他人出具信用证或者其他保函、票据、存单、资信证明,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A. 正确
B. 错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