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C、 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D、 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答案:ABCD
解析:解析:《刑法》第五十四条条【剥夺政治权利的含义】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A、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B、 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C、 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D、 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答案:ABCD
解析:解析:《刑法》第五十四条条【剥夺政治权利的含义】剥夺政治权利是剥夺下列权利:
(一)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自由的权利;
(三)担任国家机关职务的权利;
(四)担任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领导职务的权利。
A. 列入反制清单个人的配偶和直系亲属
B. 列入反制清单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
C. 由列入反制清单个人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组织
D. 由列入反制清单个人和组织实际控制或者参与设立、运营的组织
解析:解析:《反外国制裁法》第五条 除根据本法第四条规定列入反制清单的个人、组织以外,国务院有关部门还可以决定对下列个人、组织采取反制措施:
(一)列入反制清单个人的配偶和直系亲属;
(二)列入反制清单组织的高级管理人员或者实际控制人;
(三)由列入反制清单个人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组织;
(四)由列入反制清单个人和组织实际控制或者参与设立、运营的组织。
A. 项正确。该国有银行负责人虽然承诺为他人谋取利益,实际上并未这么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也属于利用职务便利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构成受贿罪。
B. 项正确。乙父仅让乙将不符合社保条件的几名亲戚纳入社保范围,而没有将收受亲戚送来的3万元告知乙,乙父与乙没有形成受贿的共同犯罪,因而构成利用影响力受贿罪。
C. 项错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贪污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为他人谋取利益”:(三)履职时未被请托,但事后基于该履职事由收受他人财物的。该国企厂长丙虽然未被请托,但是其退休后基于的行为,收受了朋友王某10万元,应当构成受贿罪。
D. 项正确。单位受贿罪,是指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行为。选项D的情况完全符合本罪的成立要件,因而构成单位受贿罪。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受贿罪。
A. 地市级以上
B. 乡镇级以上
C. 县级以上
D. 省级以上
A. 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一年的
B. 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C. 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D. 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解析:解析:《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A. 土地
B. 森林
C. 草原
D. 矿藏
解析:解析:《民法典》第二百六十条 集体所有的不动产和动产包括:(一)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二)集体所有的建筑物、生产设施、农田水利设施;
(三)集体所有的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等设施;(四)集体所有的其他不动产和动产。《民法典》第二百四十七条 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
A. 正确
B. 错误
A. “假一罚十”过分加重了甲的负担,属于无效的格式条款
B. “假一罚十”没有被订入合同之中,对甲没有约束力
C. “假一罚十”显示公平,甲有权请求法院予以变更或撤销
D. “假一罚十”是甲自愿作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当认定为有效
解析:解析:A错误。“假一罚十”属于买卖合同中的格式条款,但不存在无效情形。《民法典》第四百九十六条第一款 格式条款是当事人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并在订立合同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第四百九十七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格式条款无效:(一)具有本法第一编第六章第三节和本法第五百零六条规定的无效情形;(二)提供格式条款一方不合理地免除或者减轻其责任、加重对方责任、限制对方主要权利;(三)提供格式条款一方排除对方主要权利。
A. 甲可向法院请求撤销乙的遗赠
B. 乙去世前,甲可直接向法院请求丙向自己清偿
C. 乙去世前,甲可直接向法院请求丁向自己清偿
D. 如甲行使代位权胜诉,行使代位权的诉讼费用从乙的财产中支付
解析:解析:A正确。乙遗赠的结果是剩余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损害了甲的合法债权,甲享有债权人撤销权。《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 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A. 受害人故意
B. 正当防卫
C. 紧急避险
D. 不可抗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