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共同所有人变更
B、 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C、 机动车灭失注销
D、 以上均是
答案:D
解析:选项A:共同所有人变更。通常情况下,机动车所有权的变更需要所有相关方共同参与,不能仅由代理人单独办理。
选项B: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通常需要机动车所有人亲自办理,以确保证书的安全和防止不当使用。
选项C:机动车灭失注销。机动车灭失注销涉及所有权和相关法律责任的终止,通常需要机动车所有人亲自确认。
选项D:以上均是。这个选项表明,上述所有情况都不可以通过代理人来办理。
解析: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所有人虽然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机动车登记业务,但是涉及所有权的变更、重要文件的补领以及车辆的注销等重要事项,通常需要机动车所有人亲自办理,以确保相关法律手续的严谨性和防止可能的纠纷。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答案,因为它涵盖了所有不能由代理人代理的情况。
A、 共同所有人变更
B、 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
C、 机动车灭失注销
D、 以上均是
答案:D
解析:选项A:共同所有人变更。通常情况下,机动车所有权的变更需要所有相关方共同参与,不能仅由代理人单独办理。
选项B:申请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补领机动车登记证书通常需要机动车所有人亲自办理,以确保证书的安全和防止不当使用。
选项C:机动车灭失注销。机动车灭失注销涉及所有权和相关法律责任的终止,通常需要机动车所有人亲自确认。
选项D:以上均是。这个选项表明,上述所有情况都不可以通过代理人来办理。
解析: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所有人虽然可以委托代理人代理申请机动车登记业务,但是涉及所有权的变更、重要文件的补领以及车辆的注销等重要事项,通常需要机动车所有人亲自办理,以确保相关法律手续的严谨性和防止可能的纠纷。因此,选项D是正确的答案,因为它涵盖了所有不能由代理人代理的情况。
A. 海关签发汽车用《货物进口证明书》的汽车整车和汽车底盘的
B. 海关总署签发《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的汽车的
C. 海关监管的机动车的
D. 海关总署签发《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的摩托车的
解析:选项A:海关签发汽车用《货物进口证明书》的汽车整车和汽车底盘的。这一选项描述的是正常的进口汽车注册流程,需要《货物进口证明书》来证明其合法性,因此通常会进行全国进口机动车计算机核查系统的比对。
选项B:海关总署签发《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的汽车的。这一选项涉及的是走私被没收的汽车,这类车辆有特殊的处理流程,但通常也需要进行相应的核查。
选项C:海关监管的机动车的。这一选项正确,因为海关监管的机动车可能包含特殊的车辆,如用于特定目的的试验车、临时入境车辆等,这些车辆可能不适用于全国进口机动车计算机核查系统的一般比对流程。
选项D:海关总署签发《没收走私汽车、摩托车证明书》的摩托车的。与选项B类似,涉及的是走私没收的摩托车,也需要经过一定的程序,但一般而言,摩托车作为机动车的一部分,通常也会进行核查。
正确答案为C,因为海关监管的机动车可能包括那些不适用于常规计算机核查系统的车辆。这些车辆可能由于特殊用途或状态,在全国进口机动车计算机核查系统中没有记录,或者不需要进行常规的比对。因此,办理注册登记时,不会进行计算机核查系统的比对。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选项A:“正确”意味着货运机动车在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和备胎架后,按照规定必须进行变更登记。
选项B:“错误”意味着货运机动车在加装上述设备后,不需要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解析: 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机动车如果发生以下几种情形需要申请变更登记:
改变车身颜色;
更换发动机;
更换车身或者车架;
因质量问题更换整车;
车主姓名或者单位名称变更;
住所迁出或者迁入车辆管理所管辖区域。
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和备胎架并不在上述需要变更登记的范围内。这些加装通常是为了提高车辆的功能性或便利性,并不改变车辆的身份信息或主要构造,因此不需要进行变更登记。
所以,正确答案是B.错误,因为这些加装并不在必须申请变更登记的项目之列。
A. 正确
B. 错误
A. 正确
B. 错误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选项A:正确。这个选项表述的是办案单位在排除嫌疑机动车后,车辆管理所应采取的一系列记录和保存措施。
选项B:错误。这个选项表示上述表述不正确。
为什么选这个答案(B):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相关的车辆管理规定,对于排除嫌疑的机动车,办案单位确实需要出具公函,车辆管理所也需要记载调查情况,并留存相关证据和记录。但是,选项中的“保存两年”这一部分是不准确的。实际上,根据不同的案件性质和具体情况,保存期限可能会有所不同。有的情况下,相关证据和记录可能需要保存的时间会超过两年,或者在某些情况下,保存期限可能不到两年。因此,由于选项中的保存期限描述不够准确,所以选项A是错误的,正确答案是B。
A. 大于等于3500
B. 大于4500
C. 大于等于4500
D. 大于等于5000
解析:这道题考察的是机动车分类标准,特别是中型载货汽车的定义。
选项解析如下:
A. 大于等于3500kg:这个选项的重量范围过宽,包含了部分小型载货汽车,不符合中型载货汽车的定义。
B. 大于4500kg:这个选项虽然部分正确,但“大于4500kg”并不包括4500kg,而且中型载货汽车的重量范围上限是小于12000kg,这个选项没有明确上限,不够准确。
C. 大于等于4500kg:这个选项正确地描述了中型载货汽车的重量范围下限(大于等于4500kg),并且根据题干信息,隐含了上限小于12000kg的条件,符合中型载货汽车的定义。
D. 大于等于5000kg:这个选项的重量下限过高,将部分属于中型载货汽车的范围排除在外,不符合中型载货汽车的定义。
正确答案:C
选择C的原因是它准确地反映了中型载货汽车的分类标准,即总质量大于等于4500kg且小于12000kg,同时题干中提到了车长大于或者等于6000mm的条件,但这个条件在此题中不影响答案,因为所有选项都没有提及车长。所以,根据总质量的标准,C选项是正确的。
A. 营转非车辆
B. 出租转非车辆
C. 使用性质为"货运"的货车
D. 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轻型、微型货车
解析:这道题考察的是机动车报废的相关规定。
A. 营转非车辆:指的是原本用于营运的车辆转为非营运性质的车辆。这类车辆在报废时,并不一定需要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因此这个选项不正确。
B. 出租转非车辆:与营转非车辆类似,这是指原本用于出租的车辆转为非营运性质的车辆。同样,这种车辆报废时,也不一定需要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故此选项也不正确。
C. 使用性质为"货运"的货车: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货运车辆在达到报废标准后,需要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以确保车辆不再流入市场,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因此,这个选项是正确的。
D. 使用性质为"非营运"的轻型、微型货车:虽然这些车辆最终也需要报废,但它们不一定需要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具体要看当地的相关规定。因此,这个选项也不正确。
综上所述,正确答案是C,因为只有使用性质为"货运"的货车在报废时需要在车辆管理所的监督下解体,这符合相关的法规规定。
A. 正确
B. 错误
A. 每日一考
B. 每周一考
C. 每月一考
D. 每年一考
解析:选项解析:
A. 每日一考:这个选项意味着每天都要进行考试,频率过高,不利于工作人员的正常工作和休息,同时也可能导致考试流于形式,不能真正达到提升业务能力和专业水平的目的。
B. 每周一考:每周进行一次考试,虽然比每日一考频率低,但仍然可能给工作人员带来较大的压力,并且频繁的考试可能影响业务的正常开展。
C. 每月一考:每月进行一次考试,频率适中,既可以确保车驾管工作人员持续学习和提升业务能力,又不会对日常工作造成过大影响。这种周期性的考核有助于系统地检验工作人员对业务知识的掌握程度,并且与“减量控大”要求的实施周期相匹配,能够有效促进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建设。
D. 每年一考:每年进行一次考试,频率过低,可能导致工作人员在非考试期间放松学习,不利于持续提升业务能力和及时发现问题。
为什么选C: 选择C“每月一考”是因为它兼顾了业务学习的持续性和工作开展的稳定性。通过每月一次的考核,可以促使车驾管工作人员定期复习业务知识,确保业务能力的持续提升,同时这种频率也不会对工作人员造成过大的负担,有助于平衡工作与学习的关系。此外,这个选项与交警系统实战大练兵的目标相契合,有助于实现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的要求,是加强车驾管队伍规范化专业化建设的有效措施。
A. 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000kg的货车
B. 半挂牵引车
C. 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000kg的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
D. 车长大于8.0m的挂车
解析:选项解析:
A. 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000kg的货车:通常这类货车需要在其尾部安装标志板,以便在行驶过程中对后车起到警示作用,增加行车安全。
B. 半挂牵引车:半挂牵引车由于其结构的特殊性,通常不需要在车辆尾部安装标志板。半挂牵引车的警示标志通常设置在挂车部分,而非牵引车本身。
C. 总质量大于或等于12000kg的货车底盘改装的专项作业车:这类车辆虽然是专项作业车,但基于货车底盘改装,其总质量较大,通常也需要在尾部安装标志板。
D. 车长大于8.0m的挂车:长度超过8米的挂车,由于体积较大,需要在尾部设置标志板以提高行车安全。
答案分析:
选择B(半挂牵引车)是因为半挂牵引车通常不带挂车时其车体较短,且其警示标志一般设置在挂车部分。当半挂牵引车与挂车分离时,其本身不需要尾部标志板,因为其设计和工作状态决定了尾部标志板的缺失不会对行车安全造成影响。因此,在注册登记时,半挂牵引车不需要查验车辆尾部标志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