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优先股股东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红利
B、 公司清算时普通股股东先于优先股股东取得公司剩余财产
C、 优先股股东和普通股股东都可以参与公司决策
D、 优先股股东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
答案:D
解析:解析优先股股东优先于普通股股东支付股利、分配剩余财产,优先股股东不参与公司决策(注意:普通股股东所得到的超过股息部分的利润,称为红利,优先股股东不参与红利分配)。
A、 优先股股东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红利
B、 公司清算时普通股股东先于优先股股东取得公司剩余财产
C、 优先股股东和普通股股东都可以参与公司决策
D、 优先股股东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
答案:D
解析:解析优先股股东优先于普通股股东支付股利、分配剩余财产,优先股股东不参与公司决策(注意:普通股股东所得到的超过股息部分的利润,称为红利,优先股股东不参与红利分配)。
解析:解析:《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三章第二节,3、2、1 上市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办理向不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或者可转换公司债券等证券发行事宜时,应当提交下列文件:(一)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其发行的文件;(二)全部发行申报材料;(三)发行的预计时间安排;(四)发行具体实施方案和发行公告;(五)招股说明书或者其他发行募集文件;(六)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资本运营学习丛书》第92条:根据《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定》,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除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应当采用招标、 拍卖或者挂牌方式外,方可采取协议方式。
解析:解析:《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五章信息披露第五十九条:
公开募集证券说明书所引用的审计报告、盈利预测审核报告、资产评估报告、资信评级报告,应当由有资格的证券服务机构出具,并由至少二名有从业资格的人员签署。
A. 六个月
B. 一年
C. 两年
D. 三年
解析:解析《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3、1、4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发行人股票上市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
解析:解析:《资本运营学习丛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第32条提到: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2020 年 12 月修订)》,符合《关于开展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试点若干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18﹞21 号)相关规定的红筹企业,可以申请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并在科创板上市。营业收入快速增长,拥有自主研发、国际领先技术,同行业竞争中处于相对优势地位的尚未在境外上市红筹企业,申请在科创板上市的,市值及财务指标应当至少符合下列标准之一:(1)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100 亿元;(2)预计市值不低于人民币 50 亿元,且最近一年营业收入不低于人民币 5 亿元。
A. 最近二十四个月内曾公开发行证券的,不存在发行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情形
B.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C. 业务和盈利来源不存在依赖于董事的情形
D. 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解析:解析《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第二章公开发行证券的条件,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七条: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具有可持续性,符合下列规定:
(一)最近三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净利润与扣除前的净利润相比,以低者作为计算依据;
(二)业务和盈利来源相对稳定,不存在严重依赖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情形;
(三)现有主营业务或投资方向能够可持续发展,经营模式和投资计划稳健,主要产品或服务的市场前景良好,行业经营环境和市场需求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
(四)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人员稳定,最近十二个月内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五)公司重要资产、核心技术或其他重大权益的取得合法,能够持续使用,不存在现实或可预见的重大不利变化;
(六)不存在可能严重影响公司持续经营的担保、诉讼、仲裁或其他重大事项;
(七)最近二十四个月内曾公开发行证券的,不存在发行当年营业利润比上年下降百分之五十以上的情形。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公募基金是指以公开方式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募集资金,并以证券为主要投资对象的证券投资基金。
(资本运营丛书,101问)
A. 3
B. 15
C. 30
D. 60
解析:解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独立财务顾问应当结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当年和实施完毕后的第一个会计年度的年报,自年报披露之日起15日内,对重大资产重组实施的下列事项出具持续督导意见,向派出机构报告,并予以公告:(一)交易资产的交付或者过户情况;(二)交易各方当事人承诺的履行情况;(三)盈利预测的实现情况;(四)管理层讨论与分析部分提及的各项业务的发展现状;(五)公司治理结构与运行情况;(六)与已公布的重组方案存在差异的其他事项。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第二章第五节第三十五条。
第三十五条 证券监管机构受理申请文件和反馈意见后,拟上市单位按期回复意见。由证券监管机构对拟上市单位的发行申请作出是否核准或注册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