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正确
B、错误
答案:B
A. 二
B. 三
C. 五
D. 七
解析:解析:《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 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
(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依法予以保密外,听证公开举行;
(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
(六)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无正当理由拒不出席听证或者未经许可中途退出听证的,视为放弃听证权利,行政机关终止听证;
(七)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八)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注明。
A. 正确
B. 错误
A. 人身关系
B. 财产关系
C. 职场关系
D. 家庭关系
解析:解析:《民法典》第二条 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
A. 法律
B. 行政法规
C. 章程
D. 村规民约
A. 出卖人按合同约定已将标的物托运,即将到达交付地点
B. 买受人下落不明,出卖人等待无果后将标的物提存
C. 标的物已运抵交付地,买受人因质量严重不合格拒收货物
D. 合同约定时间已过,买受人仍未前往合同约定的货物所在地提货
解析:解析:A正确。标的物尚未交付,风险由出卖人负担。《民法典》第六百零四条 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在标的物交付之前由出卖人承担,交付之后由买受人承担,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A.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平交易局干部
B. 中国人民银行北京市分行行长
C. 可口可乐公司在杭州所设独资企业的总经理
D. 协助人民政府进行宅基地管理的村委会人员
解析:解析:《刑法》第九十三条 【国家工作人员的范围】本法所称国家工作人员,是指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和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
本题考查对《刑法》第九十三条“国家工作人员”的认定,包括四类:(1)国家机关中从事公务的人员;(2)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3)国家机关、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委派到非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从事公务的人员;(4)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的解释(2009修正),村民委员会等村基层组织人员协助人民政府从事下列行政管理工作时,属于刑法第九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其他依照法律从事公务的人员”:
(一)救灾、抢险、防汛、优抚、移民、救济款物的管理和发放;(二)社会捐助公益事业款物的管理和发放;(三)土地的经营、管理和宅基地的管理;(四)土地征用补偿费用的管理和发放;(五)代征、代缴税款;(六)有关计划生育、户籍、征兵工作;(七)协助人民政府从事的其他行政管理工作。
A. 正确
B. 错误
A. 小王以个人名义向小张借款2000元,用于给妻子买生日礼物,小王的妻子知道后表示夫妻共同还款
B. 小王以个人名义向小张借款2000元,用于个人娱乐购买彩票
C. 小王以个人名义向小张借款2000元,表示要用于购买彩票,但是小张有证据证明小王事实上用这笔借款给家里买了一台洗衣机
D. 小王向小张借款2000元,在小张的要求下,小王和妻子共同在借条上签字
解析:解析:《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A. 甲非法吸纳资金,构成非法经营罪
B. 甲不具有非法占有的目的,不构成诈骗罪
C. 甲非法吸纳资金,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
D. 甲应以非法经营罪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进行数罪并罚
解析:解析:根据《关于审理非法集资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0〕18号)规定,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同时具备下列四个条件的,除刑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一)未经有关部门依法批准或者借用合法经营的形式吸收资金;(二)通过媒体、推介会、传单、手机短信等途径向社会公开宣传;(三)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股权等方式还本付息或者给付回报;(四)向社会公众即社会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 未向社会公开宣传,在亲友或者单位内部针对特定对象吸收资金的,不属于非法吸收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
甲声称为加盟店筹资,承诺3个月后还款并支付银行定期存款2倍的利息,系通过公开宣传向不特定对象吸收资金,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不构成诈骗罪、非法经营罪。B、C两项正确,当选。A、D两项错误,不当选。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在提起公诉前积极退赃退赔,减少损害结果发生的,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