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2016年5月5日,鹦鹉产蛋一枚,市值2000元,应交由甲处置
B、 因乙照管不善,2016年10月1日鹦鹉死亡,乙需承担赔偿责任
C、 2017年4月4日,甲未偿还借款,乙未实现质权,则甲可请求乙及时行使质权
D、 乙可放弃该质权,丙可在乙放弃质权的范围内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答案:BCD
A、 2016年5月5日,鹦鹉产蛋一枚,市值2000元,应交由甲处置
B、 因乙照管不善,2016年10月1日鹦鹉死亡,乙需承担赔偿责任
C、 2017年4月4日,甲未偿还借款,乙未实现质权,则甲可请求乙及时行使质权
D、 乙可放弃该质权,丙可在乙放弃质权的范围内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答案:BCD
A. 因客户下落不明,赵某将其订购的苹果予以提存
B. 按照合同约定,张某以通知的方式解除合同
C. 李某的债权未到期,向债权人主张法定抵销
D. 王某从债权人钱某处受让了钱某对自己的债权
A. 公司与赵某间成立附条件赠与
B. 公司与赵某间成立附义务赠与
C. 如赵某次年离职,公司无给付义务
D. 如赵某次年离职,公司在给付前可撤销资助
解析:解析:AC正确B错误。题设赠与合同的失效取决于所附条件的成就与否,该赠与属于附解除条件的赠与合同。若赵某次年离职,所附条件成就,赠与合同失效,公司无给付义务。
A. 必须二人以上
B. 必须有共同故意
C. 必须有一致的犯罪动机
D. 必须有共同犯罪行为
解析:解析:共同犯罪成立的条件包括:必须二人以上;必须有共同故意;必须有共同的犯罪行为。
第二十五条【共同犯罪的概念】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
A. 表述正确不当选。4月1日,
B. 房屋“占用范围之外”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仅丙享有抵押权,乙不享有抵押权。
C. 表述正确不当选。
D. 表述错误当选。B房屋“占用范围之外”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仅丙享有抵押权,乙不享有抵押权。
解析:解析:《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七条 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据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工会法》第四十五条 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
A. 贪污罪
B. 挪用公款罪
C. 挪用资金罪
D. 职务侵占罪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贪污罪”“挪用公款罪”“挪用资金罪”“职务侵占罪”的区别。首先,犯罪主体不属于国家工作人员或受国家、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委托管理、经营国有财产的人员,因此排除“贪污罪”和“挪用公款罪”,AB错误。其次,从主观故意上来区分,“职务侵占罪”具有占为己有的主观故意,而“挪用资金罪”主观故意为挪用单位资金供个人使用,一般都准备以后归还,因此D错误,C正确。
《刑法》第一百八十五条 【挪用资金罪】商业银行、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保险公司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或者客户资金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七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第二百七十二条 【挪用资金罪】公司、企业或者其他单位的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本单位资金归个人使用或者借贷给他人,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或者虽未超过三个月,但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进行非法活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挪用本单位资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数额特别巨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A. 主观方面是故意
B. 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C. 客体是社会公众的财产与国家的金融秩序
D. 采用了隐瞒真相或虚构事实的犯罪手段
解析:解析:是否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是集资诈骗罪区别于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重要特征之一。
《刑法》第一百九十二条 【集资诈骗罪】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A. 所有人
B. 管理人
C. 经营者
D. 受损者
解析:解析:《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二条 非法占有高度危险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非法占有人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不能证明对防止非法占有尽到高度注意义务的,与非法占有人承担连带责任。
A. 正确
B. 错误
D. 人民法院采取相关措施执行的,产生的费用由法院负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