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B、 抵押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C、 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
D、 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答案:ABCD
A、 新的债权不可能发生
B、 抵押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抵押财产被查封、扣押
C、 债务人、抵押人被宣告破产或者解散
D、 约定的债权确定期间届满
答案:ABCD
A. 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
B. 法定最高刑为五年以上不满十年有期徒刑的,经过十年
C. 法定最高刑为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经过十五年
D. 法定最高刑为无期徒刑、死刑的,经过二十年。如果二十年以后认为必须追诉的,须报请最高人民检察院核准
D. 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建立重要数据具体目录
解析:解析:《数据安全保护法》第二十一条 国家建立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根据数据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程度,以及一旦遭到篡改、破坏、泄露或者非法获取、非法利用,对国家安全、公共利益或者个人、组织合法权益造成的危害程度,对数据实行分类分级保护。国家数据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有关部门制定重要数据目录,加强对重要数据的保护。
关系国家安全、国民经济命脉、重要民生、重大公共利益等数据属于国家核心数据,实行更加严格的管理制度。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按照数据分类分级保护制度,确定本地区、本部门以及相关行业、领域的重要数据具体目录,对列入目录的数据进行重点保护。
A.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B. 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
C.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滥用职权罪
D. 国有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员失职罪
解析:解析:《刑法》第三百九十八条 【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过失泄露国家秘密罪】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保守国家秘密法的规定,故意或者过失泄露国家秘密,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酌情处罚。本题属于法条第二款情形。
A. 正确,D错误。通过以新贷偿还旧贷,借款合同001项下的借款债权(旧贷)全部消灭,担保人钟某对旧贷的抵押担保责任消灭。
若债权人(乙银行)有证据证明新贷的担保人王某提供担保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以新贷偿还旧贷的事实,乙银行有权请求王某承担抵押担保责任。
B. 正确。反之,若甲乙未履行告知义务,未将新贷偿还旧贷的事实告知王某,王某可以其对新贷偿还旧贷的事实不知情为由,向法院主张不承担担保责任。
C. 若甲乙未履行告知义务,未将新贷偿还旧贷的事实告知王某,王某可向法院主张不承担担保责任
D. 错误。通过以新贷偿还旧贷,借款合同001项下的借款债权(旧贷)全部消灭,担保人钟某对旧贷的抵押担保责任消灭。
解析: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十六条 主合同当事人协议以新贷偿还旧贷,债权人请求旧贷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债权人请求新贷的担保人承担担保责任的,按照下列情形处理:(一)新贷与旧贷的担保人相同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二)新贷与旧贷的担保人不同,或者旧贷无担保新贷有担保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是债权人有证据证明新贷的担保人提供担保时对以新贷偿还旧贷的事实知道或者应当知道的除外。
A. 遵守商业道德
B. 承担社会责任
C. 维护交易安全
D. 接受政府和社会的监督
A. 因为乙公司对丙公司的应收账款属于未来债权,因此不得作为质押标的
B. 甲公司自其与乙公司签订应收账款质押合同时取得该应收账款的质权
C. 如乙公司向银行清偿了50万元债务,甲公司的应收账款质权仍未消灭
D. 即使乙公司未将债权出质的情况通知丙公司,甲乙之间也能设立应收账款质权
解析:解析:A错误。乙公司对丙公司享有的40万元债权是确定的,属现实债权,而非未来债权。另外,未来应收账款可以出质。《民法典》第四百四十条 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有权处分的下列权利可以出质:……(六)现有的以及将有的应收账款。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
A. 乙为有权占有
B. 乙尚未取得房屋所有权
C. 甲对乙享返还原物请求权
D. 买卖合同已经生效
A. 赵某应再还300元
B. 张某应退回500元
C. 张某不必退回500元,赵某也不必再还300元
D. 张某应退回500元及银行存款同期利息
A. 错误。债权人不起诉债务人仅起诉一般保证人的,法院将驳回起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一款 一般保证中,债权人以债务人为被告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债权人未就主合同纠纷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仅起诉一般保证人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起诉。
B. 赵某、张某承担一般保证责任,享有先诉抗辩权
C. 正确
D. 错误。保证份额约定不明的共同保证,保证人对全部债务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解析:解析:B正确。保证方式约定不明的为一般保证,一般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民法典》第六百八十六条 保证的方式包括一般保证和连带责任保证。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方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一般保证承担保证责任。《民法典》第六百八十七条第二款 一般保证的保证人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有权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