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到期结算日正回购方解除在回购债券上设定的质权
B、 正回购方将回购债券出质给逆回购方
C、 逆回购方在首期结算日向另一方支付首期资金结算额
D、 首期资金结算额数是正回购方融入资金数额
答案:A
解析: 质押式回购是指一方(正回购方)在将回购债券出质给另一方(逆回购方),逆回购方在首期结算日向正回购方支付首期资金结算额的同时,交易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即到期结算日)由正回购方向逆回购方支付到期资金结算额,同时逆回购方解除在回购债券上设定的质权的交易。
A、 到期结算日正回购方解除在回购债券上设定的质权
B、 正回购方将回购债券出质给逆回购方
C、 逆回购方在首期结算日向另一方支付首期资金结算额
D、 首期资金结算额数是正回购方融入资金数额
答案:A
解析: 质押式回购是指一方(正回购方)在将回购债券出质给另一方(逆回购方),逆回购方在首期结算日向正回购方支付首期资金结算额的同时,交易双方约定在将来某一日期(即到期结算日)由正回购方向逆回购方支付到期资金结算额,同时逆回购方解除在回购债券上设定的质权的交易。
A. 始终为1
B. 获得投资收益时会增长
C. 不会出现波动
D. 没有降至1以下的风险
A. 根据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销售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
B. 禁止公募基金投资人购买风险等级高于其风险承受能力的产品
C. 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基金投资人
D. 降低因销售过程中产品搭配而导致的基金投资人投诉风险
解析: 基金销售适用性是指基金销售机构在销售基金和相关产品的过程中,注重根据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承受能力销售不同风险等级的产品,把合适的产品卖给合适的基金投资人。依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及其他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基金销售机构应当建立健全基金销售适用性管理制度,做好销售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加强对基金销售行为的管理,加大对基金投资人的风险提示,降低因销售过程中产品错配而导致的基金投资人投诉风险。B项,普通投资者可以主动要求购买与之风险承受能力不匹配的基金产品或者服务,但需要遵循规定的基金销售程序。
A. 降低结算本金风险
B. 降低市场参与者结算成本和相关风险
C. 每个市场参与者都可以监控自己参与的每一笔交易结算进展情况,从而评估自身对不同对手方的风险暴露
D. 有利于保存交易的稳定和结算的及时性
解析:全额结算的优点在于:由于买卖双方是一一对应的,每个市场参与者都可监控自己参与的每一笔交易结算进展情况,从而评估自身对不同对手方的风险暴露;而且由于逐笔全额进行结算,有利于保持交易的稳定和结算的及时性,降低结算本金风险。其缺点在于会对频繁交易的做市商有较高的资金要求,其资金负担较大,结算成本较高。
A. 清算日,90天以内
B. 结账日,一年
C. 清算日,一年
D. 结账日,90天以内
A. 1万元
B. 2万元
C. 3万元
D. 5万元
A. 1,2
B. 2,3
C. 2,4
D. 2,5
A. 签约自动理财
B. 解约自动理财
C. 解约
D. 购买其他理财产品
A. 基金管理人可以承诺最低收益,基金销售机构承诺的收益不能高于基金管理人的承诺水平
B. 披露基金管理人真实的过往业绩,并告知投资人过往业绩将预示本次基金投资的收益水平
C. 告知投资人购买货币市场基金相当于将资金作为存款存放银行或者存款类金融机构,风险很小
D. 基金销售机构和基金管理人都不能承诺最低收益
解析:【解析】基金管理人、基金销售机构在从事货币市场基金销售活动过程中,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作宣传推介材料,严格规范宣传推介行为,充分揭示投资风险,不得承诺收益,不得使用与货币市场基金风险收益特征不相匹配的表述,不得夸大或者片面宣传货币市场基金的投资收益或者过往业绩。基金销售支付结算机构等相关机构开展与货币市场基金相关的业务推广活动,应当事先征得合作基金管理人或者基金销售机构的同意,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混同、比较货币市场基金与银行存款及其他产品的投资收益,不得以宣传理财账户或者服务平台等名义变相从事货币市场基金的宣传推介活动。
A. Ⅰ、Ⅱ
B. Ⅲ、Ⅳ
C. Ⅱ、Ⅲ
D. Ⅱ、Ⅳ
解析:【解析】Ⅰ项,公司应当明确职责划分,在岗位分工的基础上明确各会计岗位职责,严禁需要相互监督的岗位由一人独自操作全过程。Ⅱ、Ⅲ、Ⅳ三项,公司对所管理的基金应当以基金为会计核算主体,独立建账、独立核算,保证不同基金之间在名册登记、账户设置、资金划拨、账簿记录等方面相互独立。各基金会计核算应当独立于公司会计核算。
A. 产品类型为固定收益类
B. 销售对象不含对公客户
C. 100%投资于固收类资产
D. 产品定期开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