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B、
C、
D、
答案:D
解析:解析:出处:水电厂《安全设施标准》5.2.3表22-205.2.3常用禁止标志及设置规范,见表2。
A、
B、
C、
D、
答案:D
解析:解析:出处:水电厂《安全设施标准》5.2.3表22-205.2.3常用禁止标志及设置规范,见表2。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出处:动力《安规》5.3.95.3.9工作票所列人员的基本条件:a)工作票签发人应是熟悉人员技术水平、设备情况和本部分,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生产领导人、技术人员或经本单位分管生产的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的人员。工作票签发人员名单应公布。b)工作负责人(监护人)应是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设备情况、工作班人员工作能力和本部分,经部门(车间)生产领导批准的人员。c)公司系统内的集中检修或协作检修单位需要到设备运维管理单位担任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时,除应掌握检修设备的情况(如结构、缺陷内容等)和与检修设备有关的系统,还应持本单位考试合格、批准担任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的书面证明。非公司系统的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需经设备运维管理单位安全考试合格。d)工作许可人应是经部门(车间)生产领导批准的、有一定工作经验的运行值班人员。e)专责监护人应是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熟悉设备情况和本部分的人员。
A. 装卸皮带
B. 校正皮带
C. 观察皮带
D. 以上均不对
解析:解析:出处:动力《安规》7.2.27.2.2对于正在转动中的机器,不准装卸和校正皮带,或直接用手往皮带上撒松香等物品。
A. 接线
B. 塑料外壳
C. 开关
D. 金属外壳
解析:解析:出处:动力《安规》7.3.17.3.1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使用中不准将接地装置拆除或对其进行任何工作。
A. 外壳
B. 绝缘
C. 把手
D. 导电
解析:解析:出处:动力《安规》16.2.1816.2.18当电焊设备正在通电时,不准触摸导电部分。
A. 先将作业人员从洞室等有限空间内撤离
B. 清点人数无误后方可进行冲洗
C. 直接冲洗
D. 留人员在里面负责观察冲洗效果
解析:解析:出处:动力《安规》13.6.1013.6.10工作中如需冲洗廊道、隧道、地下井、坑、洞室等有限空间,应先将作业人员从洞室等有限空间内撤离并清点人数无误后,方可进行冲洗。
A. 坠落
B. 突然来水
C. 触电
D. 磕碰
解析:解析:出处:动力《安规》11.3.111.3.1拦污栅清扫或检修应在静水中进行,工作前应做好防止突然来水的安全措施。
A. 人员数量
B. 安全工器具配置
C. 操作任务
D. 操作方法
解析:解析:出处:动力《安规》5.8.55.8.5操作的基本要求:d)监护人和操作人在接到发令人发布的操作指令后,带齐必要的操作工具和安全用具,至现场后应认真核对被操作的设备和有关辅助设备的名称、编号及实际状态。监护人和操作人在操作中应认真执行监护复诵制度,按操作票填写的顺序逐项操作,每操作完一项,应检查无误后做一个“√”记号,对重要项目(如开、停机等)记录操作时间。全部操作完毕后进行复查,并向发令人汇报操作结束。f)操作中发生疑问时,应立即停止操作并向发令人报告,待发令人明确答复后,方可继续操作。监护人和操作人不得自行修改操作票。g)操作过程中如因设备缺陷或其他原因而中断操作时,应待缺陷处理好后继续操作;如缺陷暂时无法处理且对下面的操作安全无影响时,经发令人同意后方可继续操作;未操作的项目应在备注栏内注明原因。因故中断操作,在恢复操作前,操作人员应重新进行核对,确认被操作设备、操作步骤正确无误。h)单人操作时不得进行登高操作。i)在发生人身伤害事故时,为了抢救受伤人员,可以不经许可,即行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或油、水、气等介质动力源),但事后应立即报告调度控制中心(设备运维管理单位)和上级部门。事故紧急处理时可以不用操作票,但在操作完成后应做好记录,事故紧急处理应保存原始记录。j)操作票应事先连续编号,计算机生成的操作票应在正式出票前连续编号,操作票应按编号顺序使用。作废的操作票应注明“作废”字样,未执行的应注明“未执行”字样,操作完毕的操作票注明“已执行”字样。操作票应保存一年。
A. 办理工作票许可手续
B. 经部门负责人批准
C. 经总工程师批准
D. 经工作票签发人批准
解析:解析:出处:动力《安规》13.4.113.4.1水下检查、检修闸门门槽、门槛、过流堰等水工建筑物和金属结构时,应事先制订计划,办理工作票许可手续,停运相关发电机组后方可下水作业。
A. 禁止
B. 指令
C. 警告
D. 提示
解析:解析:出处:水电厂《安全设施标准》B.1.5 B.1.5在必须强制采取某种防护措施以确保安全的场所,应设置指令标志牌,如“必须戴安全帽”、“必须戴护耳器”、“必须系安全带”等。
A. 无遗留人员
B. 无残留火种
C. 动火作业质量
D. 隔离措施状况
解析:解析:出处:动力《安规》5.7.105.7.10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a)有条件拆下的构件,如油管、阀门等应拆下来移至安全场所。b)可以采用不动火的方法代替而同样能够达到效果时,尽量采用替代的方法处理。c)尽可能地把动火时间和范围压缩到最低限度。d)凡盛有或盛过易燃易爆等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设备、管道等生产及储存装置,在动火作业前应将其与生产系统彻底隔离,并进行清洗置换,检测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合格后,方可动火作业。e)动火点与易燃易爆物容器、设备、管道等相连的,应与其可靠隔离、封堵或拆除,与动火点直接相连的阀门上应加锁、挂“禁止操作有人工作”安全标志牌。g)高空进行动火作业时,其下部地面如有可燃物、孔洞、窨井、地沟等,应检查分析并采取防止火花溅落措施,以防火花溅落引起火灾、爆炸事故,并应在火花可能溅落的部位安排监护人。i)动火作业应有专人监护,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现场、周围及上、下方的易燃物品,或采取其他有效的安全防火措施,配备足够、适用、有效的消防器材。k)动火作业间断或终结后,应清理现场,确认无残留火种后,方可离开。l)下列情况禁止动火:1)油船、油车停靠区域。2)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压前。3)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清理干净前或未进行有效置换前。4)风力达5级以上的露天作业。5)喷漆现场。6)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消除前。7)按国家和政府部门有关规定必须禁止动用明火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