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纳税人可以同时享受免抵退税政策和留抵退税政策
B、纳税人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可以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C、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税款的,可以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D、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3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留抵退税政策的相关规定。
选项B错误,纳税人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选项C错误,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选项D错误,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A、纳税人可以同时享受免抵退税政策和留抵退税政策
B、纳税人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可以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C、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税款的,可以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
D、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3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答案:A
解析:本题考查留抵退税政策的相关规定。
选项B错误,纳税人适用免退税办法的,相关进项税额“不得”用于退还留抵税额。
选项C错误,纳税人自2019年4月1日起已取得留抵退税款的,不得再申请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纳税人可以在2022年10月31日前一次性将已取得的留抵退税款全部缴回后,按规定享受增值税即征即退,先征后返(退)政策。
选项D错误,符合条件的微型企业,可以自2022年5月纳税申报期起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一次性退还存量留抵税额。
A. 表明身份制度
B. 回避制度
C. 职能分离制度
D. 听证制度
E. 欠税管理制度
解析:本题考查税收程序法的主要制度。
税收程序法的主要制度包括:表明身份制度(选项A正确)、
回避制度(选项B正确)、
职能分离制度(选项C正确)、
听证制度(选项D正确)、
时限制度。
A. 已办理免税的车辆因发生转让行为,不再属于免税范围的,受让人为车辆购置税纳税人
B. 已经办理减税手续的车辆因改变用途不再属于减税范围,纳税人在办理纳税申报时,应如实纳税申报
C. 减免税条件消失的车辆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是车辆转让或者用途改变等情形发生之日
D. 自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车辆使用未满1年的办理退税的,应从已纳税额中扣减10%计算退税额
解析:本题考查车辆购置税补税、退税的相关规定。选项ABC不当选。选项D当选,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纳税人申请退税时,主管税务机关自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之日起,按已缴纳税款每满1年扣减10%计算退税额;未满1年的,按已缴纳税款全额退税。
A. 85.71
B. 90
C. 100
D. 162
解析:本题考查转出进项税额的计算。
(1)已抵扣过进项税额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或不动产改变用途、发生非正常损失等,不得抵扣的进项税额=已抵扣进项税额×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率=(不动产净值÷不动产原值)×100%。该办公楼应转出进项税额=100×(1 800÷2 000×100%)=90.00(万元)。选项B正确。
(2)如果净值率计算错误,用价税合计金额作为不动产原值,该办公楼应转出进项税额=100×[1 800÷(2 000 100)×100%]=85.71(万元),得出错误选项A。
(3)如果直接将已抵扣的进项税额全部转出,没有考虑不动产的净值率,得出错误选项C。
(4)如果直接按照当期净值1 800万元和9%的税率,计算转出的进项税额,该办公楼应转出进项税额=1 800×9%=162.00(万元),得出错误选项D。
A. 提供学历教育服务
B. 县级及县级以下的小型火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
C. 资管产品管理人运营资管产品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
D. 提供税务咨询服务
解析:本题考查一般纳税人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应税行为的判定。
选项A错误,一般纳税人提供的非学历教育服务、教育辅助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提供的学历教育服务可以适用免税政策。
选项B错误,县级及县级以下的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选项D错误,一般纳税人提供的税务咨询服务不能选择简易计税方法。
A. 企业采取预收款方式销售成品油,2021年5月收到购货方的预付款,2021年6月发货,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2021年6月
B. 企业采取赊销方式销售鞭炮,合同未约定收款日期,发货日期为2021年1月,实际收款为2021年2月,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2021年2月
C. 某卷烟生产企业委托另一卷烟生产企业生产卷烟,2021年8月提货,2021年9月付款,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2021年9月
D. 企业采取托收承付方式销售实木地板,发货日期为2021年7月,办妥托收承付手续的日期为2021年9月,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2021年9月
E. 企业采取分期收款方式销售高档化妆品,合同约定首次收款日期为2021年11月,实际收款日期为2021年12月,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2021年11月
解析:本题考查消费税的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按不同的销售结算方式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其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为:
①纳税人采取赊销和分期收款结算方式的,为书面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的当天,书面合同没有约定收款日期或者无书面合同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选项B错误、选项E正确。
②纳税人采取预收货款结算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的当天,选项A正确。
③纳税人采取托收承付和委托银行收款方式的,为发出应税消费品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选项D正确。
④纳税人采取其他结算方式的,为收讫销售款或者取得索取销售款凭据的当天。
(2)纳税人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移送使用的当天。
(3)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货的当天,选项C错误,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2021年8月。
(4)纳税人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其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为报关进口的当天
A. 销售不动产
B. 退役士兵创业就业
C. 个人转让著作权
D. 飞机修理
解析:本题考查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选项A错误,除了个人销售自建自用住房免征增值税外,其他的销售不动产行为没有免税规定;
选项B错误,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按每户每年12 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选项D错误,对飞机维修劳务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6%的部分即征即退。
A. 公共交通运输服务
B. 不动产经营租赁
C. 建筑服务
D. 文化体育服务
解析:本题考查一般纳税人可以按5%征收率简易征收的项目判定。
选项ACD错误,一般纳税人提供的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建筑服务老项目和文化体育服务可以选择简易计税方法,但是要按照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选项B正确,一般纳税人出租其2016年4月30日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A. 纳税人是税法中规定的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B. 计税依据是课税对象量的体现
C. 在累进税率条件下,边际税率等于平均税率
D. 零税率表明纳税人仍负有纳税义务,但不需缴纳税款
E. 税目的作用是进一步明确征税范围
解析:本题考查税法各要素的具体含义与辨析。纳税人是税法中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负担税款的单位和个人是“负税人”。选项A错误。在累进税率条件下,边际税率往往要大于平均税率,选项C错误。故本题选项BDE正确。
A. 餐饮服务
B. 湿租业务
C. 贷款服务
D. 旅游服务
E. 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
解析:本题考查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的适用范围。选项ADE正确,享受加计抵减政策的纳税人为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的纳税人,具体包括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餐饮服务与旅游服务属于生活服务,不动产经营租赁属于现代服务,均享受加计扣除。选项BC错误,航空运输的湿租服务属于交通运输服务,贷款服务属于金融服务,不属于加计抵扣的范围。
A. 2.25
B. 3.01
C. 3.15
D. 3.29
解析:本题考查城市维护建设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为实际缴纳的增值税和消费税税额,对进口货物或者境外单位和个人向境内销售劳务、服务、无形资产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税额,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甲企业位于市区,适用7%的税率。故该企业当期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30 15)×7%=3.15(万元),选项C正确。
(2)如果税率适用错误,用成5%的税率,该企业当期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30 15)×5%=2.25(万元),得出错误选项A。
(3)如果将进口环节缴纳的2万元从计税依据中扣除,该企业当期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30 15-2)×7%=3.01(万元),得出错误选项B。
(4)如果将进口环节缴纳的2万元也并入计税依据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该企业当期应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30 15 2)×7%=3.29(万元),得出错误选项D。提示:实际缴纳的20万元增值税中不包括进口环节缴纳的2万元,所以无需再从计税依据中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