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12
B、22
C、39
D、42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高档化妆品连续生产高档化妆品销售的,计算征收消费税时,应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当期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280×15%-(30 10-20)=22(万元),选项B正确。
(2)如果将期初库存的已纳消费税30万元,作为当期准予扣除的已纳税款,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280×15%-30=12(万元),得出错误选项A。
(3)如果将题目中给出的已纳消费税错误的理解为买价,用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公式计算当期准予扣除的已纳税款,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280×15%-(30 10-20)×15%=39(万元),得出错误选项C。
(4)如果没有扣除已纳税款,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280×15%=42(万元),得出错误选项D。
提示: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公式不同。外购需要先计算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再以计算出的买价作为计税依据计算当期准予扣除已纳税款。委托加工收回不需要计算买价,直接计算当期准予扣除的税款。这是因为,外购时,购买方不是消费税的纳税人,所以会计上不对消费税进行核算记账,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是消费税的纳税人,需要对消费税单独核算记账。
A、12
B、22
C、39
D、42
答案:B
解析:本题考查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高档化妆品连续生产高档化妆品销售的,计算征收消费税时,应按当期生产领用数量计算准予扣除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的消费税税款。当期准予扣除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初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 当期收回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期末库存的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280×15%-(30 10-20)=22(万元),选项B正确。
(2)如果将期初库存的已纳消费税30万元,作为当期准予扣除的已纳税款,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280×15%-30=12(万元),得出错误选项A。
(3)如果将题目中给出的已纳消费税错误的理解为买价,用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公式计算当期准予扣除的已纳税款,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280×15%-(30 10-20)×15%=39(万元),得出错误选项C。
(4)如果没有扣除已纳税款,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280×15%=42(万元),得出错误选项D。
提示: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已纳税款的扣除公式不同。外购需要先计算当期准予扣除的外购应税消费品的买价,再以计算出的买价作为计税依据计算当期准予扣除已纳税款。委托加工收回不需要计算买价,直接计算当期准予扣除的税款。这是因为,外购时,购买方不是消费税的纳税人,所以会计上不对消费税进行核算记账,而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是消费税的纳税人,需要对消费税单独核算记账。
A. 婚姻介绍服务
B. 一般纳税人转让国有债券
C. 个人销售受赠的住房
D. 纳税人为农户借款提供融资担保取得的担保费收入
E. 职业培训机构提供的非学历教育服务
解析:本题考查增值税的税收优惠。
选项A正确,婚姻介绍服务免征增值税;
选项B错误,国债利息收入免征增值税,转让国有债券不免征;
选项C错误,个人销售自建自有住房免征增值税;
选项D正确,自2018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纳税人为农户、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及个体工商户借款、发行债券提供融资担保取得的担保费收入,免征增值税;
选项E错误,职业培训机构提供的非学历教育服务应缴纳增值税。
A. 以发酵酒为酒基,酒精度低于38度(含)的配制酒,按“其他酒”征收消费税
B. 施工状态下VOC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不属于消费税的征收范围
C. 催化料、焦化料属于燃料油的征收范围
D. 用排气量大于1.5升的乘用车底盘改装的车辆属于乘用车的征收范围
E. 玻璃仿制品属于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的征收范围
解析:本题考查消费税的征税范围判断。
选项A错误,以蒸馏酒或食用酒精为酒基,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国食健字或卫食健字文号,酒精度数低于38度(含)配制酒和以发酵酒为酒基,酒精度低于20度(含)的配制酒,按“其他酒”征收消费税。
选项B错误,对施工状态下VOC含量低于420克/升(含)的涂料免征消费税。
选项D错误,用排气量大于1.5升的乘用车底盘改装的车辆属于中轻型商用客车的征收范围。
A. 存款利息
B. 房屋租赁费
C. 供电企业收取的并网费
D. 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
解析:本题考查增值税的征税范围的判定。选项A正确,存款利息不征收增值税。选项BCD均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A. 购置节能汽车自用
B. 购置农用三轮车自用
C. 购置汽车挂车自用
D. 长期来华定居专家在国内购买一辆进口小汽车自用
解析:本题考查车辆购置税的税收优惠。
选项A错误,购置节能汽车自用按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没有税收优惠。
选项C错误,购置汽车挂车自用减半征收车辆购置税。
选项D错误,长期来华定居专家进口一辆自用小汽免征车辆购置税,进口自用是指纳税人直接从境外进口或者委托代理进口自用应税车辆,不包括在境内购买的进口车辆。
故本题选项B正确。
A. 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应当在销售行为发生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B. 纳税人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可以选择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
C. 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受托方为个人的,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D. 进口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由其代理人向其机构所在地或住所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解析:本题考查消费税的纳税地点。
消费税纳税地点分以下几种情况:
(1)纳税人销售的应税消费品,以及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除国家另有规定外,应当向纳税人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选项A错误)。
(2)纳税人的总机构与分支机构不在同一县(市)的,除另有规定外,应当分别向各自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经财政部、国家税务局或者授权的财政、税务机关批准,可以由总机构汇总向总机构所在地的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消费税(选项B错误)。
(3)委托个人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由委托方向其机构所在地或者居住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选项C正确)。
(4)进口的应税消费品,由进口人或由其代理人向报关地海关申报纳税(选项D错误)。
A. 安置回迁
B. 对外出租
C. 对外投资
D. 奖励职工
E. 利润分配
解析:本题考查土地增值税的视同销售。选项ACDE正确,都涉及开发产品权属的转移,应视同销售缴纳土地增值税。选项B错误,房地产开发公司将开发产品对外出租,开发的产品没有发生权属转移,不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不需要视同销售。
A. 6 000
B. 6 200
C. 6 600
D. 6 678
解析:本题考查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品牌使用费要作为价外费用计入销售额计税;除了啤酒、黄酒以外的其他酒类产品,包装物押金在收取时就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和增值税。包装物押金和品牌使用费属于价外费用,应当进行价税分离。白酒单位换算:2吨=2 000千克=2 000×2斤=4 000斤。应纳的消费税=[20 000 (1 130 2 260)÷(1 13%)]×20% 4 000×0.5=6 600(元),选项C正确。
(2)如果没有将包装物押金和品牌使用费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应纳的消费税=20 000×20% 4 000×0.5=6 000(元),得出错误选项A。
(4)如果包装物押金和品牌使用费没有作价税分离,应纳的消费税=(20 000 1 130 2 260)×20% 4 000×0.5=6 678(元),得出错误选项D。
(3)如果没有将品牌使用费并入销售额计征消费税,应纳的消费税=[20 000 1 130÷(1 13%)]×20% 4 000×0.5=6 200(元),得出错误选项B。
A. 执法内容合法
B. 执法程序合法
C. 执法主体法定
D. 执法对象合法
E. 执法根据合法
解析:本题考查税收执法基本原则。税收执法合法性原则的具体要求体现在执法主体法定、执法内容合法、执法程序合法、执法根据合法,选项ABCE正确。
A. 在我国境内开采石油的外商投资者
B. 开采并销售天然矿泉水的国有企业
C. 进口金属矿产的个体经营户
D. 开采宝玉石的私营企业
解析:本题考查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开发应税资源的单位和个人,为资源税的纳税人,选项C中“进口”金属矿产,不属于资源税的纳税人。选项ABD中,均为在境内开采应税资源产品(石油、天然矿泉水、宝玉石)的单位和个人,均属于资源税纳税人。故本题选项C正确。
A. 个人购置的属于《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中的新能源汽车
B. 中国公民李先生购买自用超豪华汽车
C. 英国驻华领事馆购买自用车辆
D. 武警部队购置列入军队武器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E. 汽车生产企业将自产汽车(1.8升)用于接待客户
解析:本题考查车辆购置税的税收优惠。选项BE正确,应照章缴纳车辆购置税,无车辆购置税优惠政策。选项ACD均免征车辆购置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