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析:解析:构成偷越国(边)境罪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偷越国(边)境罪】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行为的;
(二)偷越国(边)境三次以上或者三人以上结伙偷越国(边)境的;
(三)拉拢、引诱他人一起偷越国(边)境的;
(四)勾结境外组织、人员偷越国(边)境的;
(五)因偷越国(边)境被行政处罚后一年内又偷越国(边)境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析:解析:构成偷越国(边)境罪违法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偷越国(边)境罪】违反国(边)境管理法规,偷越国(边)境,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为参加恐怖活动组织、接受恐怖活动培训或者实施恐怖活动,偷越国(边)境的,处一年以上三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五条偷越国(边)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二十二条规定的“情节严重”:
(一)在境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行为的;
(二)偷越国(边)境三次以上或者三人以上结伙偷越国(边)境的;
(三)拉拢、引诱他人一起偷越国(边)境的;
(四)勾结境外组织、人员偷越国(边)境的;
(五)因偷越国(边)境被行政处罚后一年内又偷越国(边)境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A. 社会主义阶段
B. 共产主义阶段
C. 社会主义初级阶段
D.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阶段
解析:解析:1987 年 10 月,党的十三大系统概括了“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为核心内容的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一个中心”是指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两个基本点”是指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
A. 齐某构成擅自安装电网行为,应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B. 李某构成故意损毁道路施工安全防护设施行为,应予以治安管理处罚,但应从轻处理
C. 杜某构成盗窃路面公共设施行为,应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D. 周某构成损毁路面公共设施行为,因其不满14周岁,不予处罚
解析:解析:“不慎”说明李某主观上是过失,不是故意,故不构成故意损毁道路施工安全防护设施,B不当选。
A. 鉴定人王某拒绝出庭作证,不会影响鉴定意见的证据效力
B. 鉴定人王某应当出庭作证
C. 王某系受公安机关指派出具鉴定意见,人民法院无权通知王某出庭
D. 是否出庭作证由鉴定人王某自行决定
解析:解析: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的,公安机关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故应选B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该行为违反了《刑法》第203条之规定,构成逃避追缴欠税罪。
A. 朝鲜
B. 印度
C. 柬埔寨
D. 越南
解析:解析:1953 年 12 月,周恩来总理在会见印度代表团时第一次提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即互相尊重主权和领土完整、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甲的行为仅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A. 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甲包庇黑社会性质的组织
B. 乙帮助其兄弟销毁故意杀人时穿的血衣
C. 丙明知他人实施恐怖活动,在公安机关向其收集有关证据时,拒绝提供,情节严重
D. 丁向司法机关作假证明掩盖毒品走私犯罪分子的罪行
解析:解析:《宪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故选BC。
A. 甲殴打黄某后逃跑,黄某报案后,公安派出所以无证据为由未受理,同年黄某到县局上访,公安派出所才把甲抓获
B. 乙于1月2日盗窃一辆自行车,失主未报案,同年5月份又盗窃一部手机,于同年8月12日被查获
C. 丙盗窃邻居家山地车,公安派出所接到邻居报案后一直到次年9月才破案抓获丙
D. 丁于10月3日抢夺后逃跑,被侵害人未报案。次年9月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主动供述了其抢夺行为
解析:解析:第二十二条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在六个月内没有被公安机关发现的,不再处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A. 只能对每个人的违法行为分别制作处罚决定书
B. 可以对每个人制作一份决定书
C. 只能制作一式多份决定书
D. 处理决定不用分别送达每个违法行为人
解析:解析:该四个人属于每个人都接收行政处罚,可以每个人单独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A. 冯某、白某之间的卖淫嫖娼行为已过追究时效,不应当予以治安管理处罚
B. 对金某应当以涉嫌引诱幼女卖淫罪追究刑事责任
C. 刘某未满14周岁,对其予以行政拘留处罚,但不执行
D. 冯某有立功表现,减轻处罚或者不予处罚
解析:解析: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引诱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卖淫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刑法》无引诱幼女卖淫罪罪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