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区、县
B、 区、镇
C、 市、县
D、 区、县、镇
答案:A
解析:解析: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
A、 区、县
B、 区、镇
C、 市、县
D、 区、县、镇
答案:A
解析:解析:直辖市和较大的市分为区、县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对真货币采用剪贴、挖补、揭层、涂改、移位、重印等方法加工处理,改变真币形态、价值的行为,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一百七十三条规定的“变造货币”。
A. 十一届三中全会
B. 十二届三中全会
C. 十三届三中全会
D. 十四届三中全会
解析:解析:1984 年 10 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决定》认为:农村改革的成功经验,农村经济发展对城市的要求,为以城市为重点的整个经济体制的改革提供了极为有利的条件。只有坚决地系统地进行改革,城市经济才能兴旺繁荣,才能适应对内搞活、对外开放的需要,真正起到应有的主导作用,推动整个国民经济更好更快地发展。
A. 人民检察院
B. 人民法院
C. 承办张某案件的公安机关
D. 承办张某案件的公安机关以外的公安机关
解析:解析:第四十四条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不得帮助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隐匿、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不得威胁、引诱证人作伪证以及进行其他干扰司法机关诉讼活动的行为。违反前款规定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辩护人涉嫌犯罪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侦查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办理。辩护人是律师的,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
A. 延长查封、扣押期限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但不必说明理由
B. 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
C. 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可以书面或者口头告知当事人
D. 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解析:解析:延长查封、扣押期限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鉴定所需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
A. 暂时并存
B. 长期并存
C. 不可并存
D. 不共戴天
解析:解析:1981 年 10 月 17 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关于广开门路,搞活经济、解决城镇就业问题的若干规定》,肯定了 1980 年党中央召开的全国劳动就业工作会议上提出的“在国家统筹规划和指导下,实行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的方针,多种经济形式和多种经营方式长期并存是我党的一项战略决策。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不公开审理案件的司法工作人员、辩护人、其他诉讼参与人泄露不公开审理案件中不应公开的国家秘密,造成该国家秘密公开传播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这时该行为泄露不应公开的案件信息罪和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属于法条竞合,根据《刑法》第308条之一第2款的规定,以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论处,因此老李的行为构成故意泄露国家秘密罪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第一百零八条办理下列行政案件时,对专门用于从事无证经营活动的场所、设施、物品,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依法查封。但对与违法行为无关的场所、设施,公民个人及其扶养家属的生活必需品不得查封。第二百三十五条作出取缔决定的,可以采取在经营场所张贴公告等方式予以公告,责令被取缔者立即停止经营活动;有违法所得的,依法予以没收或者追缴。拒不停止经营活动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没收或者收缴其专门用于从事非法经营活动的工具、设备。已经取得营业执照的,公安机关应当通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撤销其营业执照。
A. 1949
B. 1954
C. 1955
D. 1956
解析:解析:新疆于 l949 年和平解放,1955 年 10 月 1 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正式成立,新疆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A. 王某以介绍婚姻为名,与被介绍妇女甲串通,将甲卖给多名未婚大龄男青年,然后甲再找机会逃走,获利50万元。王某和甲构成诈骗罪
B. 为使张某早日成婚,张某父母积极谋划、出钱,收买被拐卖的妇女乙,张某无奈成婚。张某对收买乙的行为不负刑事责任
C. 赵某以介绍婚姻为名,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方式,不顾妇女丙反对,强行将其出卖给他人。赵某构成拐卖妇女罪
D. 孙某从他人处收买妇女丁,又原价卖出。孙某构成拐卖妇女罪
解析:解析:王某和甲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构成诈骗罪。张某无犯罪故意不构成收买被拐卖的妇女、儿童罪,赵某、孙某构成拐卖妇女、儿童罪
A. 乙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自诉
B. 本案只能通过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甲的刑事责任
C. 应当由人民检察院对本案进行立案侦查
D. 如果乙向公安机关控告,当地公安机关应当受理
解析: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条规定,“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第十九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