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拐卖妇女罪
B、 非法拘禁罪
C、 强迫交易罪
D、 诈骗罪
答案:A
解析:解析: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A、 拐卖妇女罪
B、 非法拘禁罪
C、 强迫交易罪
D、 诈骗罪
答案:A
解析:解析:拐卖妇女、儿童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情节特别严重的,处死刑,并处没收财产:……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
A. 侦查人员让王某、张某一同对花某进行辨认
B. 在两名侦查人员的主持下,王某对花某进行辨认。王某向侦查人员询问花某的情况,侦查人员没有回答
C. 侦查人员将花某放在5名年龄、身高、气质相似、性别相同的辨认陪衬人中,组织王某、张某分别对花某进行辨认
D. 辨认结束后,制作了辨认笔录,由侦查人员和王某、张某签名
解析:解析:几名辨认人对同一辨认对象进行辨认应由辨认人个别进行,不选A。辨认犯罪嫌疑人时,被辨认的人数不得少于7人,不选C。辨认结束应由侦查员、辨认人、见证人签名。不选D。辨认时不得给辨认人暗示,因此选B。
A. 不构成犯罪
B. 构成投放虚假危险物质罪
C. 构成故意伤害罪
D. 构成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解析:解析: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刘某仅构成抢劫罪。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第二百七十条【侵占罪】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A. 聘请律师作为辩护人
B. 会见聘请的律师
C. 委托聘请的律师申请取保候审,代理申诉、控告
D. 要求律师复印侦查案卷
解析:解析:依据我国《刑事诉讼法》规抄定,侦查阶段犯罪嫌疑人享有:
第袭一,有权聘请律师;
第二,有权申请解除强制措施、变更强制措施;
第三,对鉴定结论的知情权、申请补充鉴百定、重新鉴定权;
第四,与本案无关的问题,享有拒绝回答的权利;
第五,申请回避的权利;
第六,享有控告权。度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六条的规定,在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后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可以会见在押的犯罪嫌疑人”
《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八条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A. 传统
B. 现代
C. 未来
D. 常规
解析:解析:1993 年 1 月 13 日至 19 日,中央军委扩大会议制定新时期的军事战略方针, 要求把军事斗争准备的基点放在打赢现代技术特别是高技术条件下的局部战争上。这是我国实现军队现代化的一项重要军事战略方针。
A. 居住状况
B. 生产单位
C. 事业单位
D. 工作单位
解析: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二十四条规定:“……选区可以按居住状况划分,也可以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故为ABCD。
A. 经济
B. 民生
C. 金融
D. 旅游
解析:解析:2010 年 4 月,广东省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签署《粤港合作框架协议》,首次明确提出:“提升香港国际金融中心地位,加快广东金融服务业发展,建设以香港金融体系为龙头,广州、深圳等珠江三角洲城市金融资源和服务为支撑的具有更大空间和更强竞争力的金融合作区域。”
A. 检查
B. 通报
C. 改组
D. 诫勉
解析:解析:《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对于违犯党的纪律的党组织,上级党组织应当责令其作出检查或者进行通报批评。对于严重违犯党的纪律、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党组织,上一级党的委员会在查明核实后,根据情节严重的程度,可以予以改组和解散。
A. 因章某存在有碍侦查的情形,甲市公安机关可以直接决定对其指定居所执行
B. 对章某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执行后24小时以内应当通知家属
C. 对章某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
D. 如对章某需要予以逮捕,可以对其先行拘留
解析:解析:《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零七条规定,“监视居住应当在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住处执行;无固定住处的,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对于涉嫌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在住处执行可能有碍侦查的,经上一级公安机关批准,也可以在指定的居所执行”。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六条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