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应以赌博罪、抢劫罪并罚
B、 应以赌博罪、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并罚
C、 应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并罚
D、 应以抢劫罪从重处罚
答案:B
解析:解析: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B符合上述条件,当选。A、C、D不符合上述条件,不选。
A、 应以赌博罪、抢劫罪并罚
B、 应以赌博罪、抢劫罪、故意杀人罪并罚
C、 应以故意杀人罪、抢劫罪并罚
D、 应以抢劫罪从重处罚
答案:B
解析:解析:赌博罪是指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行为。抢劫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对财物的所有人、保管人当场使用暴力、胁迫、其他方法,强行将公私财物抢走的行为。故意杀人罪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B符合上述条件,当选。A、C、D不符合上述条件,不选。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之规定,甲的行为仅构成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
A. 如赵某被判处5年有期徒刑以下刑罚,应当对其犯罪记录予以封存
B. 对赵某不可以公开审理
C. 对赵某可以适用死刑
D. 如赵某没有委托辩护人,应当由其自行辩护
解析: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规定,“审判的时候被告人不满十八周岁的案件,不公开审理”。《刑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犯罪的时候不满十八周岁的人和审判的时候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A. 选举权
B. 受教育权
C. 出版自由
D. 示威自由
解析:解析:受教育权不属于政治权利
A. 行政违法行为
B. 非法获取国家秘密罪
C. 组织考试作弊罪
D. 非法提供试题、答案罪
解析:解析: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的,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
A. 敲诈勒索罪
B. 非法拘禁罪
C.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罪
D. 绑架罪
解析:解析:甲为讨债,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敲诈勒索罪和绑架罪都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的前提,因此甲的行为系非法拘禁罪。刑法没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罪的罪名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A. 葛某,男,26岁,某日酒后到其家附近的一西瓜摊前,让老板为其挑选一个10斤重的西瓜,然后以远低于市价的价格付钱,并警告老板如果不卖就找人砸他的摊子,瓜摊老板只好卖给他
B. 闫某,男,31岁,某日在当地中学放学途中,拦住回家的马某等人,让他们购买其贩来的笔记本,并称如果他们不买就教训他们,马某等人只得按要求每人买了5本
C. 乔某,男,35岁,某日和几位朋友打完牌后,提议出去吃夜宵,遂一起到附近的一家餐馆。因时间太晚,餐馆已打烊,乔某等人便猛击餐馆门,并高呼如果不开门就砸玻璃,老板无奈只好开门为其点火做饭
D. 邱某,男,32岁,某发廊老板,某日听到在其发廊理发的张某是外地口音,便要求张某做全身按摩,张某拒绝,邱某上前便将张某推倒。张某害怕,遂做了全身按摩并付了款
解析:解析:强买强卖商品,强迫他人提供服务或者强迫他人接受服务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C. 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D. 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
解析:解析:《宪法》第六十四条规定:”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故选BC。
A. 一
B. 三
C. 五
D. 三至五
解析:解析:《党章》指出,党的地方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 设区的市和自治州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委员必须有五年以上的党龄。党的县(旗)、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和市辖区的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这些委员会的委员和候补 委员必须有三年以上的党龄。
A. 在一起团伙盗窃案件中,犯罪嫌疑人陈某、萧某委托了辩护人,而李某未委托辩护人
B. 王某涉嫌故意杀人,认为自己罪有应得,明确表示不需要委托辩护人
C. 张某涉嫌故意伤害致王某轻伤,未委托辩护人
D. 外国人约翰涉嫌诈骗,未委托辩护人
解析: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是盲、聋、哑人,或者是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精神病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被判处无期徒刑、死刑,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第二百七十八条规定,“未成年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应当通知法律援助机构指派律师为其提供辩护”。
A. 唐某
B. 帅某
C. 但某
D. 齐某
解析:解析:组织考试作弊罪是指在法律法规的国家考试中,组织作弊,或者为他人组织作弊提供作弊器材或者其他帮助的行为。ABD符合上述行为,因此当选。C但某不构成组织作弊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