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B、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C、 国务院总理
D、 中共中央总书记
答案:A
解析:解析:《宪法》第八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都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在补选以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暂时代理主席职位。”
A、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
B、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
C、 国务院总理
D、 中共中央总书记
答案:A
解析:解析:《宪法》第八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都缺位的时候,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补选;在补选以前,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暂时代理主席职位。”
A. 十五大
B. 十六大
C. 十七大
D. 十八大
解析:解析: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取得一切成绩和进步的根本原因, 归结起来就是:开辟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最根本的就是要坚持这条道路和这个理论体系。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妨害国(边)境管理刑事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5条第三项拉拢、引诱他人一起偷越国(边)境的,属于情节严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张三拉拢表弟李四偷渡,属于情节严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A. 副总理
B. 国务委员
C. 国家审计署审计长
D. 外交部长
解析:解析:国务院总理有权题名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
A. 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男)有权搜查严某的身体
B. 搜查严某的身体只能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C. 公安机关可以对钱某的家进行搜查,没有紧急情形时,必须出示搜查证
D. 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王某可单独执行搜查
解析: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九条规定,“搜查妇女的身体,应当由女工作人员进行”
《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百一十八条规定,“进行搜查,必须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证,执行搜查的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
A. 甲,积极参加非法集会、游行、示威
B. 乙,围观非法集会、游行、示威,不听公安机关劝阻离去
C. 丙,尾随在非法集会、游行、示威队伍之后
D. 丁,系煽动、策划非法集会、游行、示威的组织者
解析:解析:举行集会、游行、示威,未依照法律规定申请或者申请未获许可,或者未按照主管机关许可的起止时间、地点、路线进行,又拒不服从解散命令,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对集会、游行、示威的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A. 甲酒后驾驶机动车出行,在过十字路口时,撞死1人,撞伤2人
B. 乙白天将小货车停在路边的临时停车泊位后下车小便,后面的小客车飞速驶来,撞到小货车尾部,司机当场死亡。乙拨打“110”后迅速逃离
C. 丙夜间驾驶没有年检的机动车将横穿高速公路的行人撞死,负次要责任
D. 丁驾驶机动车违反交通规则将戊撞成重伤后逃逸,导致戊流血过多而死亡
解析: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条交通肇事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一)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三)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交通肇事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以交通肇事罪定罪处罚:
(一)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的;
(二)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的;
(三)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四)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的;
(五)严重超载驾驶的;
(六)为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的。A、D符合上述条件,当选,B、C不符合上述条件不选。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根据刑法第269条的规定,犯盗窃、诈骗、抢夺罪,为窝藏赃物、抗拒抓捕或者毁灭罪证而当场使用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胁的,依照刑法第263条关于抢劫罪的规定定罪处罚。甲不是在盗窃现场时被发现的,因此不构成转化型抢劫,构成故意伤害罪。
A. 甲县
B. 乙县
C. 丙县
D. 甲县和丙县
解析: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刑事案件由犯罪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如果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审判更为适宜的,可以由被告人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需要注意,公安部的《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为了有利于案件侦办,避免推诿扯皮,对于犯罪地的规定予以扩大,但在司法实践中难以得到检察院、法院的认可,一般仍应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
A. 甲为了烧死邻居(与多人的住房连在一起)一家,深夜用火柴点燃邻居家门口墙边的柴垛后离开,后因下雨把火浇灭
B. 乙趁邻居家4岁小女孩家长不在家,以给吃糖果为由,把小女孩骗进家里,脱了裤子后用生殖器顶撞小女孩的阴部
C. 丙窜入农户家盗窃,未窃得财物
D. 丁在远处开枪射杀仇人,却把和仇人长相、衣着相似的另一人击中,致其死亡
解析:解析:犯罪既遂是指行为人故意实施的行为已具备了某种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ABCD分别具备了放火、强奸、盗窃、杀人犯罪构成的全部要件。
A. 可以将初某传唤到北京的某一指定地点进行讯问
B. 可以到初某在北京的住处进行讯问
C. 可以将初某从北京传唤到大连进行讯问
D. 侦查人员传唤初某时应当出示公安机关的证明文件
解析: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对不需要逮捕、拘留的犯罪嫌疑人,可以传唤到犯罪嫌疑人所在市、县内的指定地点或者到他的住处进行讯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