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王某履行了协议,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王某治安处罚
B、 王某履行了协议,公安机关不再给予王某治安处罚
C、 王某不履行协议,公安机关不再给予王某治安处罚
D、 王某不履行协议,公安机关办案期限从案发之日起计算
答案:B
解析:解析: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调解案件的办案期限从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达成协议不履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A、 王某履行了协议,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给予王某治安处罚
B、 王某履行了协议,公安机关不再给予王某治安处罚
C、 王某不履行协议,公安机关不再给予王某治安处罚
D、 王某不履行协议,公安机关办案期限从案发之日起计算
答案:B
解析:解析: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
调解案件的办案期限从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达成协议不履行之日起开始计算。
A. 甲的父母提出甲作案时为17周岁,提出的出生证明文件也被查证属实,且有邻居等证言证实,可以认定甲作案时未满18周岁
B. 乙的父母提出乙作案时为17周岁,没有出生证明文件提供,但有人口普查登记、邻居等证言证实乙为17周岁,可以认定乙作案时未满18周岁
C. 丙的父母提出丙作案时为17周岁,提供了学籍卡、防疫证明等书证证明丙为17周岁,且有邻居等证言印证,可以认定丙作案时未满18周岁
D. 丁的父母提出丁作案时为17周岁,但经查,没有相关书证印证,只有邻居、接生婆等证言证明丁作案时为17周岁,骨龄鉴定为作案时未满18周岁,因骨龄鉴定仅作为参考,可以根据户籍证明认定丁作案时为18周岁
解析:解析:刑事案件被告人年龄认定尤其是临界年龄认定发生争议,穷尽证据调查和证明手段仍无法查明,或者查实的证据有瑕疵、相互矛盾或者证明力较低的,一般采用以下原则处理:一是户籍优先原则,二是书证优先原则,三是鉴定原则。不能排除证据之间的矛盾,无充分证据证明被告人实施犯罪时已经年满十八周岁且确实无法查明的,应按有利于被告人的原则,推定其不满十八周岁。
A. 鉴定人王某拒绝出庭作证,不会影响鉴定意见的证据效力
B. 鉴定人王某应当出庭作证
C. 王某系受公安机关指派出具鉴定意见,人民法院无权通知王某出庭
D. 是否出庭作证由鉴定人王某自行决定
解析:解析:公诉人、当事人或者辩护人对鉴定意见有异议,经人民法院依法通知的,公安机关鉴定人应当出庭作证。故应选B
A. 丙构成强迫交易罪
B. 丙构成敲诈勒索罪和侵犯商业秘密罪
C. 丙构成强迫交易罪和侵犯商业秘密罪
D. 丙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
解析:解析:根据《刑法》第二百一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以胁迫手段获取商业秘密的,构成侵犯商业秘密罪,D项正确。
A. 犯罪预备
B. 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C. 犯罪未遂
D. 犯罪实行阶段的犯罪中止
解析:解析:甲的行为在实施后还没有造成坏的后果前自行中止属于犯罪预备阶段的犯罪中止
A. 院领导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
B. 院领导构成贪污罪
C. 应当追究医院的刑事责任
D. 院领导和小王是共同犯罪,小王是从犯
解析:解析:院领导并未侵占公共财物,不构成贪污罪,B错。根据《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一的规定,院领导和单位均构成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AC正确。小五受院领导指使犯罪,是从犯,D正确。
A. 贺龙
B. 刘伯承
C. 周恩来
D. 叶挺
解析:解析:1927 年 8 月 1 日,根据党中央的决定,在周恩来为书记的中共前敌委员会和贺龙、叶挺、朱德、刘伯承等领导下,党所掌握和影响的国民革命军等武装两万余人,在南昌举行武 装起义。这次起义打响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一枪,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独立地领导革命战争、创建人民军队和武装夺取政权的开始。
A. 火箭发射
B. 卫星通信
C. 卫星测绘
D. 卫星勘探
解析:解析:1984 年 4 月 8 日,我国成功发射首颗通信卫星“东方红 2 号”,迈出了中国通信卫星的第一步。此后,我国又发射多颗采用“东方红 2 号”小容量自旋稳定平台的通信卫星,大大改变了当时我国边远地区收视难、通信难的状况。
A. 在传唤孙某时,可以不经批准,不使用传唤证
B. 由于案情复杂,需要对孙某刑事拘留,对孙某传唤的时间可以延长至24小时
C. 在传唤期间为保证充分的休息时间,孙某提出休息,应当让其休息
D. 在传唤期间讯问孙某时,应当告知其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可以从宽处理的规定
解析:解析:C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传唤、拘传犯罪嫌疑人,应当保证犯罪嫌疑人的饮食和必要的休息时间”,而非“充分的休息时间”。
A. 安徽凤阳小岗村
B. 江苏江阴华西村
C. 山西昔阳大寨
D. 河南南街村
解析:解析:1978 年 12 月 24 日,安徽凤阳小岗村 18 户农民秘密签订契约,决定将集体耕地承包到户,搞大包干。该契约现藏于中国国家博物馆,被认为是中国改革开放的一个重要起点。
A. 甲劫持B国民航客机,后潜入我国被抓获
B. 外国人乙涉嫌盗窃案
C. 丙强奸、抢劫作案20余起
D. 丁涉嫌非法集资5000万元
解析:解析:《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外国人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罪行后进入我国领域内的,由该外国人被抓获地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重大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涉外犯罪、经济犯罪、集团犯罪案件的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