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汪某暴力干涉其女儿婚姻自由,未造成严重后果
B、 刘某虐待其父致死
C、 某私企员工王某利用职务之便将自己经手保管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D、 杨某,水利局干部,在工作中玩忽职守
答案:BC
解析:解析:A、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未造成严重后果,属于自诉案件。D、玩忽职守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A、 汪某暴力干涉其女儿婚姻自由,未造成严重后果
B、 刘某虐待其父致死
C、 某私企员工王某利用职务之便将自己经手保管的财物非法占为己有
D、 杨某,水利局干部,在工作中玩忽职守
答案:BC
解析:解析:A、暴力干涉他人婚姻自由,未造成严重后果,属于自诉案件。D、玩忽职守检察机关立案侦查
A. 盲人甲违反治安管理,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B. 又聋又哑的乙违反治安管理,可以从轻、减轻或者不予处罚
C. 间歇性精神病人丙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可以给予处罚,也可以不处罚
D. 完全丧失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丁违反治安管理,不予处罚
解析:解析:选项C不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三条关于间歇性精神病人在精神正常的时候违反治安管理的,应当给予处罚。其他选项均合法。
A. 不必调查其身份,只要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即可移送起诉
B. 查不清其身份,就不必向下进行诉讼程序
C. 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即可停止侦查
D. 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
解析:解析:第一百二十六条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拘留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
对符合逮捕条件的犯罪嫌疑人,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提请批准逮捕。
A. 甲县公安机关负责人
B. 甲县人民法院院长
C. 甲县人民法院的合议庭
D. 本案合议庭的审判长
解析:解析:审判人员、检察人员、侦查人员的回避,应当分别由院长、检察长、公安机关负责人决定;院长的回避,由本院审判委员会决定;检察长和公安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同级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决定。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第一百八十一条编造并且传播影响证券、期货交易的虚假信息,扰乱证券、期货交易市场,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
证券交易所、期货交易所、证券公司、期货经纪公司的从业人员,证券业协会、期货业协会或者证券期货监督管理部门的工作人员,故意提供虚假信息或者伪造、变造、销毁交易记录,诱骗投资者买卖证券、期货合约,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第三百四十八条非法持有鸦片一千克以上、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五十克以上或者其他毒品数量大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A. 本案的办案期限为9月1日至9月30日
B. 如案情复杂,经审批后,本案的办案期限可以延长至10月30日
C. 如两人系邻里纠纷引发,可以调解处理
D. 延长办案期限应当经县公安局局长批准
解析:解析:选项C符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之规定,选项A办案期限30天,B延长办案期限60天,D延长办案期限由县(分)局领导审批。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赵某的行为违反了《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之规定,构成编造、故意传播虚假信息罪。
A. 李某曾因盗窃受过刑事处罚,又敲诈勒索王某1500元
B. 周某敲诈勒索小学生陈某(10岁)1000元
C. 郑某敲诈勒索其父亲2000元,获得其父亲谅解
D. 钱某1年内敲诈勒索贾某2次,累计1200元
解析:解析: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敲诈勒索刑事案件的解释,曾因敲诈勒索受过刑事处罚的,因此不选A。敲诈勒索近亲属财物获得谅解,一般不认为是犯罪,不选c.两年内敲诈勒索三次以上的,因此不选D.敲诈勒索未成年人可以数额较大的标准的百分之五十来认定,因此选B。
A. 搜查时发现的涉案物品,办案人员应当进行扣押
B. 进行扣押时,应制作扣押清单
C. 持有人拒绝交出应当扣押的物品的,公安机关不得强制扣押,应当予以登记
D. 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如果发现其中被扣押的某些物品与本案无关时,应当在3日以内返还物品持有人
解析:解析:扣押是公安机关行使侦查权的一种手段,公安机关有权依法决定扣押,不需要经过当事人同意。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一条在侦查活动中发现的可用以证明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的各种财物、文件,应当查封、扣押;与案件无关的财物、文件,不得查封、扣押。)
A. 甲劫持B国民航客机,后潜入我国被抓获
B. 外国人乙涉嫌盗窃案
C. 丙强奸、抢劫作案20余起
D. 丁涉嫌非法集资5000万元
解析:解析:《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三百五十二条规定,“外国人犯中华人民共和国缔结或者参加的国际条约规定的罪行后进入我国领域内的,由该外国人被抓获地的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立案侦查”。第二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重大的危害国家安全犯罪、恐怖活动犯罪、涉外犯罪、经济犯罪、集团犯罪案件的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