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破坏正在使用的公用电信设施尚未危害公共安全的,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从轻处罚
B、 故意毁坏尚未投入使用的公用电信设施,造成财物损失,构成犯罪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
C、 盗窃公用电信设施价值数额不大,但是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依照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定罪处罚
D、 盗窃公用电信设施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答案:BCD
解析:解析:BCD
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正在使用中的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BCD符合上述条件,当选。A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不选。
A、 破坏正在使用的公用电信设施尚未危害公共安全的,以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从轻处罚
B、 故意毁坏尚未投入使用的公用电信设施,造成财物损失,构成犯罪的,以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处罚
C、 盗窃公用电信设施价值数额不大,但是构成危害公共安全犯罪的,依照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定罪处罚
D、 盗窃公用电信设施同时构成盗窃罪和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答案:BCD
解析:解析:BCD
破坏公用电信设施罪是指故意破坏正在使用中的公用电信设施,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BCD符合上述条件,当选。A构成了故意毁坏财物罪定罪,不选。
A. 讯问时,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
B. 讯问时,是否需要有女工作人员在场视情形而定
C. 讯问时,必须有小红的法定代理人在场
D. 讯问笔录只需要交小红本人阅读,而无须交其法定代理人阅读
解析: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讯问女性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应当有女工作人员在场”。
A. 甲为了实施盗窃,购买了螺丝刀、小刀
B. 乙为了杀死仇人,打探仇人的行动轨迹
C. 丙为了实施绑架,尾随作案目标
D. 丁在网上发帖,声称要杀死情敌
解析:解析:犯罪预备是指为了犯罪,准备工具、制作条件。A、B、C符合上述条件,因此A、B、C正确。D是只是起了犯罪决意,属于思想范畴,不构成犯罪预备。
A. 公安机关在封存阿某作案用的手机时,可以不作笔录,但应当记录手机的封存状态
B. 公安机关立案前调查吐某恐怖活动嫌疑时,可以对其进行盘问、检查、传唤,可以提取或者采集肖像、指纹、虹膜图像等人体生物识别信息和血液、尿液、脱落细胞等生物样本,并留存其签名
C. 吐某的手机短信、电子邮件、即时通信、通讯群组等网络应用服务的通信信息属于电子数据
D. 吐某构成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煽动实施恐怖活动罪和强制穿戴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服饰、标志罪
解析:解析:选项A不符合调查取证程序,选项B、C调查取证程序合法,选项D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二十条之三参加恐怖组织罪认定。
A. 《义勇军进行曲》
B.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C. 《东方红》
D. 《团结就是力量》
解析:解析:“东方红一号”卫星,是中国发射的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于 1970 年 4 月24 日在酒泉卫星中心成功发射,在浩瀚的太空中奏响了《东方红》旋律,由此开创了中国航天史的新纪元,中国成为继苏、美、法、日之后世界上第五个独立研制并发射人造卫星的国家。
A. 侦查人员同时询问证人黄女士、李女士获得的证言
B. 侦查人员询问证人黄女士后,询问笔录没有交黄女士核对确认
C. 因侦查人员懂外语,询问不通晓当地语言的外国人李女士时,没有提供翻译
D. 对黄女士的询问笔录忘记填写询问人、记录人、询问的起止时间、地点,但能提供询问的视频作证
解析:解析:选项D符合《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关于办理案件中调查取证的相关规定,对于部分证据有瑕疵的经补正后,不影响该证人证言的法律效力。其他选项均存在调查取证程序上不合法。
A. 贺龙
B. 刘伯承
C. 周恩来
D. 叶挺
解析:解析:1927 年 8 月 1 日,根据党中央的决定,在周恩来为书记的中共前敌委员会和贺龙、叶挺、朱德、刘伯承等领导下,党所掌握和影响的国民革命军等武装两万余人,在南昌举行武 装起义。这次起义打响了武装反抗国民党反动派的第一枪,标志着中国共产党独立地领导革命战争、创建人民军队和武装夺取政权的开始。
A. 长城
B. 中山
C. 昆仑
D. 泰山
解析:解析:1985 年 2 月 20 日,中国第一个南极考察站长城站在南极乔治王岛建成。后来,中国又相继在南极建成的科考站包括中山站、昆仑站和泰山站,以及在恩克斯堡岛的中国南极罗斯海新站。
A. 平民女校
B. 互助小组
C. 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
D. 共产党小组
解析:解析:1921 年 8 月 11 日,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在上海成立,这是中国共产党建立的
第一个领导全国工人运动的公开机构。1922 年 7 月 18 日,被租界当局封闭,它为推动早期工运做出难以磨灭的贡献。“二七惨案”发生后,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转入地下,进行秘密工作,逐渐由产业工会代替领导工人运动的职能。1925 年 5 月,成立中华全国总工会,至此,中国劳动组合书记部完成其历史。
A. 对被害人家中血迹的鉴定
B. 对犯罪现场指纹的鉴定
C. 对犯罪嫌疑人所作的精神病医学鉴定
D. 对犯罪嫌疑人DNA的鉴定
解析: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对犯罪嫌疑人作精神病鉴定的期间不计入办案期限。
A. 甲以出卖为目的偷盗一名幼童,幼童终日啼哭,甲见其可怜,遂将其悄悄送回家中
B. 甲欲对乙女实施强奸,乙女从包中拿出一万元对甲说“大哥,放了我就把钱给你”,甲拿到钱放弃强奸
C. 甲失业在家,一日准备出去抢劫,出门时遇到一辆警车开过,甲认为不是好兆头,遂放弃犯罪,准备改日行动
D. 甲想杀害乙便持刀在乙家门前等,结果乙那天恰巧没回家,甲只好回去,半路被抓获
解析:解析:犯罪中止是指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ACD三种犯罪行为都是由于犯罪分子主观以外的原因无法实施犯罪行为,不属于自动放弃犯罪或自动有效防止犯罪结果的发生的行为,所以不选。故应当选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