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反对党八股》
B、 《整顿党的作风》
C、 《反对本本主义》
D、 《改造我们的学习》
答案:D
解析:解析:1941 年 5 月,毛泽东在延安高级干部会议上作了《改造我们的学习》报告, 深刻地批判了主观主义的恶劣作风,号召全党树立理论和实际相统一的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作风。
A、 《反对党八股》
B、 《整顿党的作风》
C、 《反对本本主义》
D、 《改造我们的学习》
答案:D
解析:解析:1941 年 5 月,毛泽东在延安高级干部会议上作了《改造我们的学习》报告, 深刻地批判了主观主义的恶劣作风,号召全党树立理论和实际相统一的实事求是的马克思主义作风。
A. 张某的父母
B. 张某的舅舅
C. 张某所在居委会推荐的人
D. 律师王某
解析: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A. 医疗事故罪
B. 非法行医罪
C. 生产、销售假药罪
D. 诈骗罪
解析:解析:医疗事故罪的犯罪主体是特殊主体,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的,构成医疗事故罪,本案嫌疑人不是医务人员,且没有造成就诊人死亡或者严重损害就诊人身体健康,A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决定》(法释【2016】27号)第五条规定:“实施非法行医犯罪,同时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生产、销售劣药罪,诈骗罪等其他犯罪的,依照刑法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本案非法所得为14万元,达到诈骗罪“数额巨大”的标准,应选择处罚较重的诈骗罪处罚。
A. 邓某非法行医,被卫生部门行政处罚1次后,再次被查获
B. 欧某非法行医,造成李某感冒病情加重
C. 欧某非法行医,造成李某右手残疾
D. 邓某在某地非法行医1个月,后被卫生部门查获
解析:解析:《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非法行医案(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未取得医生执业资格的人非法行医,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就诊人轻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一般功能障碍,或者中度以上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或者死亡的;
(二)造成甲类传染病传播、流行或者有传播、流行危险的;
(三)使用假药、劣药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卫生材料、医疗器械,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
(四)非法行医被卫生行政部门行政处罚两次以后,再次非法行医的;
(五)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A. 李某成立故意杀人罪
B. 李某构成故意杀人罪、放火罪,择一重罪处罚
C. 李某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放火罪(未遂)
D. 李某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放火罪(既遂),应数罪并罚
解析:解析:李某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放火罪(既遂),应数罪并罚
A. 《义勇军进行曲》
B. 《没有共产党就没有新中国》
C. 《东方红》
D. 《团结就是力量》
解析:解析:“东方红一号”卫星,是中国发射的第一颗人造地球卫星,于 1970 年 4 月24 日在酒泉卫星中心成功发射,在浩瀚的太空中奏响了《东方红》旋律,由此开创了中国航天史的新纪元,中国成为继苏、美、法、日之后世界上第五个独立研制并发射人造卫星的国家。
A. 1978 年 12 月 18 日至 22 日在北京召开的
B. 把工作重心转移到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现代化建设上来
C. 是党和国家历史的伟大转折
D. 是党一次伟大觉醒
E. 确立了党的正确思想路线、组织路线和政治路线
解析:解析:1978 年 12 月 18 日至 22 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北京举行。会议的中心议题是讨论把全党的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会议实现了思想路线、政治路线、组织路线的拨乱反正,结束了粉碎“四人帮”之后两年中党的工作在徘徊中前进的局面,实现了建国以来党的历史的伟大转折。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 40 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改革开放是我们党的一次伟大觉醒,正是这个伟大觉醒孕育了我们党从理论到实践的伟大创造。”
A. 情妇不是甲的近亲属,因此不构成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B. 单位无法成为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的犯罪主体
C. 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是结果犯,甲还未完成该公司的请托事项,未造成后果,因此不构成对有影响力的人行贿罪
D. 对公司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不得处以罚金刑
解析:解析:为谋取不正当利益,向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或者向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行贿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或者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七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
A. 敲诈勒索罪
B. 非法拘禁罪
C. 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罪
D. 绑架罪
解析:解析:甲为讨债,没有非法占有的目的,敲诈勒索罪和绑架罪都是以非法占有他人财物为目的的前提,因此甲的行为系非法拘禁罪。刑法没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罪的罪名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罪】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为索取债务非法扣押、拘禁他人的,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
A. 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B. 聚众斗殴罪
C. 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
D. 爆炸罪
解析:解析:爆炸罪:故意用爆炸的方法侵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损毁重大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财产,本案中侵犯的是特定人的生命、健康,不构成爆炸罪,D不选。本案的行为符合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聚众斗殴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因此ABC当选。
A. 故意伤害罪
B. 爆炸罪
C. 故意杀人罪
D. 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毁坏财物罪数罪并罚
解析:解析:张某为了杀害孙某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其主观目的不是为了故意损财,只要其实施了故意杀人的行为即构成故意杀人罪。因此选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