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颁证
B、 清查
C、 丈量
D、 上报
答案:A
解析:解析:2008 年 10 月 12 日,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A、 颁证
B、 清查
C、 丈量
D、 上报
答案:A
解析:解析:2008 年 10 月 12 日,中共十七届三中全会通过《关于推进农村改革发展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健全严格规范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搞好农村土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A. 甲17岁时因故意伤害罪被判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第4年又犯强奸罪
B. 乙犯间谍罪被判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第2年又犯抢劫罪
C. 丙犯交通肇事罪被判有期徒刑,刑罚执行完毕后第3年又犯故意杀人罪
D. 丁犯抢劫罪被判有期徒刑10年,执行6年后获得假释,假释后的第7年又犯绑架罪
解析:解析:累犯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犯罪分子,刑罚执行完毕后,在五年以内再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之罪的人,但是过失犯罪和不满十八岁的人犯罪的除外。B、D符合上述条件,因此构成累犯,当选。A、C属于例外情形因此不选。
A. 甲虽不是在编监管人员,但其行为构成私放在押人员罪
B. 甲帮助江某脱逃,应当以脱逃罪的共犯论处
C. 甲擅自将江某放走使江某逃避处罚,甲应当构成帮助犯罪分子逃避处罚罪
D. 甲利用自己履行监管职责的便利将江某放走,构成滥用职权罪
解析:解析:根据高检发释字【2001】2号最高检《关于工人等非监管机关在编监管人员私放在押人员和失职致使在押人员脱逃行为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非在编监管人员私放在押人员的,以私放在押人员罪追究刑事责任,A正确。
A. 甲设立专门用于骗取他人淘宝账户、密码和绑定银行卡信息的假淘宝网站,获取了10余万条淘宝用户资金信息,并窃取他人银行卡资金共计100余万元
B. 乙在新浪微博发布传授盗窃他人财物方法的视频录像,点击量达10万次以上
C. 丙为寻求刺激,在新浪微博上发布虚假销售海洛因、冰毒等信息,在被他人点击之前,被微博管理员及时发现并删除
D. 丁建立专门用于传播淫秽视频的QQ群,供网民免费在群内发布、观看淫秽视频,情节严重
解析:解析:A项甲构成盗窃罪;B项乙同时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传授犯罪方法罪,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即构成传授犯罪方法罪;C项丙不构成犯罪。D项行为违反了《刑法》第二百八十七条之一第(二)项之规定,构成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
A.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从重处罚
B. 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与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数罪并罚
C. 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从重处罚
D. 煽动分裂国家罪与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数罪并罚
解析:解析: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7】3号)第十条规定:“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实施过程中,又有煽动分裂国家、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或者侮辱、诽谤他人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定罪处罚。”本案嫌疑人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与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应数罪并罚。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刘某仅构成抢劫罪。
A. 故意杀人罪
B. 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
C. 过失致人死亡罪
D. 利用邪教组织致人死亡罪
解析:解析:根据2017年1月25日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一条之规定,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煽动其成员自杀的,以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第三百一十八条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犯前款罪,对被组织人有杀害、伤害、强奸、拐卖等犯罪行为,或者对检查人员有杀害、伤害等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A. 公安机关应当在止付期限内对范某报案事项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B. 公安机关应当向对方账户所在地银行发送“协助冻结财产通知报文”
C. 银行收到“协助冻结财产通知报文”的,应当对相应账户进行冻结
D. 银行未收到“协助冻结财产通知报文”的,止付期满后账户自动解除止付
解析:解析:公安机关应将加盖电子签章的紧急止付指令,以报文形式通过管理平台发送至止付账户开户行总行或支付机构,止付账户开户行总行或支付机构对相关账户进行核查。
A. 由A市公安机关管辖
B. 由B市公安机关管辖
C. 由C市公安机关管辖
D. 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
解析:解析:选项D符合《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二十二条关于公安机关对于争议案件的管辖不明的,由共同的上一级公安机关指定管辖。其他选项不正确。
A. 可以由A地公安机关侦查
B. 应当由A地公安机关以外的侦查机关侦查
C. 辩护律师因涉嫌辩护人毁灭证据、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需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及时通知甲
D. 应当及时通知甲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
解析:解析:《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第五十三条规定,“辩护人或者其他任何人在刑事诉讼中,违反法律规定,实施干扰诉讼活动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辩护人实施干扰诉讼活动行为,涉嫌犯罪,属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应当由办理辩护人所承办案件的公安机关报请上一级公安机关指定其他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或者由上一级公安机关立案侦查。不得指定原承办案件公安机关的下级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辩护人是律师的,立案侦查的公安机关应当及时通知其所在的律师事务所或者所属的律师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