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领导核心
B、 政治核心
C、 组织核心
D、 管理核心
答案:A
解析:解析:《党章》指出,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A、 领导核心
B、 政治核心
C、 组织核心
D、 管理核心
答案:A
解析:解析:《党章》指出,在中央和地方国家机.关、人民团体、经济组织、文化组织和其他非党组织的领导机.关中,可以成立党组。党组发挥领导核心作用。
A. “植树造林”
B. “五讲四美”
C. “爱国卫生”
D. “学雷锋”
解析:解析:1981 年 2 月 25 日,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等 9 单位联合向全国人民特别是青少年发出倡议,开展“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和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为内容的“五讲四美”活动,这是我国加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
A. 张某同时与刘某、王某、马某3名卖淫小姐发生性关系,刘某、王某和马某的行为构成聚众淫乱罪
B. 付某教唆朱某与其一起招嫖,其行为构成聚众淫乱罪
C. 朱某在互联网上同时与多名男子进行裸聊,其行为构成聚众淫乱罪
D. 马某纠集李某、谭某等人进行集体淫乱活动5次,其行为构成聚众淫乱罪
解析:解析:聚众淫乱罪是指公然藐视国家法纪和社会公德,聚集男女多人集体进行淫乱的行为。A中张某构成聚众淫乱罪,刘某、王某、马某不构成聚众淫乱罪。B中付某的行为不符合聚众淫乱的构成要件,付某不构成聚众淫乱罪。C中,朱某的行为不符合聚众淫乱罪的构成要件,因此朱某不构成聚众淫乱罪。D马某的行为构成聚众淫乱罪。
A. 重庆谈判
B. 南京谈判
C. 北平谈判
D. 上海谈判
解析:解析:为了争取和平,避免内战,1945 年 8 月 28 日至 10 月 10 日,毛泽东携同周恩来、王若飞,与国民党当局进行了历时 43 天的谈判,这就是历史上著名的重庆谈判。
A. 预算优先
B. 先有预算、后有支出
C. 支出优先
D. 先有支出、后有预算
解析:解析:《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规定,党政机.关应当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格执行预算,严禁超预算或者无预算安排支出,严禁虚列支出、转移或者套取预算资金。严格控制国内差旅费、因公临时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年度预算执行中不予追加,因特殊需要确需追加的,由财政部门审核后按程序报批。
A. 监狱聘用的电工王某盗窃监狱财物案件由监狱立案侦查
B. 李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C. 公安机关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陈某犯有“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应告知当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D. 已办理退役手续的退伍军人郑某在回乡途中作案的,由军队保卫部门负责侦查
解析:解析:A、由监狱所在地公安机关管辖
A. 刘某会见赵某应当经侦查机关批准
B. 刘某向看守所提出会见赵某的要求时,看守所必须无条件立即安排会见
C. 刘某提出会见要求的,侦查机关应当在24小时内安排会见
D. 刘某向看守所提出会见赵某的要求时,看守所无须查验侦查机关许可会见的决定文书
解析:解析:侦查机关接到申请后三日内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作出许可或不许可的决定。不选A。刘某向看守所提出会见赵某的要求时,看守所告知遵守会见的相关规定,对违反规定的看守所可以停止本次会见,因此不选B。侦查机关接到申请后三日内报请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作出许可或不许可的决定。不选C。因此选D
A. 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
B. 聚众斗殴罪
C. 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
D. 爆炸罪
解析:解析:爆炸罪:故意用爆炸的方法侵害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或者损毁重大公私财产,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侵犯的客体是特定多数人的生命、健康、财产,本案中侵犯的是特定人的生命、健康,不构成爆炸罪,D不选。本案的行为符合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聚众斗殴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因此ABC当选。
A. 某县县长贿赂选民的案件
B. 某县富商非法拘禁长期欠其钱款不还的朱某,要求其家人限期还钱的案件
C. 某侦查人员对犯罪嫌疑人刑讯逼供致人重伤的案件
D. 某局长指使别人对举报其索贿受贿的下属郭某报复陷害的案件
解析:解析:《刑事诉讼法》第十九条规定,“刑事案件的侦查由公安机关进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人民检察院在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权利、损害司法公正的犯罪,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对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重大犯罪案件,需要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时候,经省级以上人民检察院决定,可以由人民检察院立案侦查”。
A. 交通费
B. 住宿费
C. 就餐费
D. 误工费
解析:解析:《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五条规定,“证人因履行作证义务而支出的交通、住宿、就餐等费用,应当给予补助。证人作证的补助列入司法机关业务经费,由同级政府财政予以保障”。
A. 自查清甲真实身份之日起计算侦查羁押期限
B. 在查清甲真实身份以前,不允许其委托律师
C. 在查清甲真实身份以前,停止侦查活动
D. 侦查终结时,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但是不能按甲自报的姓名移送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解析:解析:《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在侦查期间,发现犯罪嫌疑人另有重要罪行的,自发现之日起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六条的规定重新计算侦查羁押期限。犯罪嫌疑人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应当对其身份进行调查,侦查羁押期限自查清其身份之日起计算,但是不得停止对其犯罪行为的侦查取证。对于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确实无法查明其身份的,也可以按其自报的姓名起诉、审判”。
第一百五十九条规定,“对犯罪嫌疑人可能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依照本法第一百五十八条规定延长期限届满,仍不能侦查终结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可以再延长二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