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仅以故意伤害罪处罚
B、构成累犯,以故意伤害罪从重处罚
C、对甲所犯的故意伤害罪与虐待罪依照先减后并的方法实行并罚
D、对故意伤害罪作出判决,再将判处的刑罚与因虐待罪判处的2年有期徒刑实行并罚
答案:D
A、仅以故意伤害罪处罚
B、构成累犯,以故意伤害罪从重处罚
C、对甲所犯的故意伤害罪与虐待罪依照先减后并的方法实行并罚
D、对故意伤害罪作出判决,再将判处的刑罚与因虐待罪判处的2年有期徒刑实行并罚
答案:D
A. 营业执照或者法人证书(登记证书)的复印件
B. 拟购买的剧毒化学品品种、数量的说明
C. 购买剧毒化学品用途的说明
D. 刘某的身份证明
A. 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
B. 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C. 应当支付医疗费、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20倍
D. 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倍
A. 听证由公安机关法制部门组织实施
B. 公安机关不得因违法嫌疑人提出听证要求而加重处罚
C. 听证过程中,任何人不得提出新的证据
D. 所有行政案件的听证都必须公开举行
A. 甲殴打黄某后逃跑,黄某报案后,公安派出所以无证据为由未受理,同年黄某到县局上访,公安派出所才把甲抓获
B. 乙于1月2日盗窃一辆自行车,失主未报案,同年5月份又盗窃一部手机,于同年8月12日被查获
C. 丙盗窃邻居家山地车,公安派出所接到邻居报案后一直到次年9月才破案抓获丙
D. 丁于10月3日抢夺后逃跑,被侵害人未报案。次年9月1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后主动供述了其抢夺行为
解析:### 1. **法律背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七条的规定,公安机关在扣押物品时,确实需要在扣押后及时报告,但具体的时间要求可能会有所不同。通常情况下,公安机关在扣押物品后应当立即报告,而不是限制在24小时内。
### 2. **理解扣押的意义**
扣押是指公安机关依法对与案件有关的物品进行的强制性措施。比如,假设有一个案件涉及到某个嫌疑人的电脑,警方认为这台电脑可能包含重要证据,因此他们会依法扣押这台电脑。这个过程不仅是为了保护证据,也是为了防止嫌疑人毁灭证据。
### 3. **报告的必要性**
及时报告扣押的行为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关系到案件的进展和证据的管理。如果公安机关在扣押后不及时报告,可能会导致信息不透明,影响案件的处理效率。
### 4. **联想与例子**
想象一下,如果你在学校里发现了一个同学的违禁物品,比如说一个不允许带入校园的电子设备。你作为班长,应该立即向老师报告,而不是等到第二天再说。这是因为及时处理可以防止事情变得复杂,确保学校的规章制度得到遵守。
### 5. **总结**
所以,题干中的说法“公安机关人民警察扣押物品,应当在扣押后的24小时内向所属公安机关办案部门或者公安派出所负责人报告”是不准确的。正确的做法是应当立即报告,而不是限制在24小时内。
A. 许可烟花爆竹运输和确定运输路线
B. 许可焰火晚会燃放
C. 组织销毁、处置废旧和罚没的非法烟花爆竹
D. 侦查非法生产、买卖、储存、运输、邮寄烟花爆竹的刑事案件
A. 听证过程中,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经听证主持人同意可以通知新的证人到会作证
B. 听证过程中,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经听证办案部门负责人同意可以调取新的证据
C. 听证过程中,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需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D. 听证过程中,办案民警不能补充新的证据
解析:首先,让我们逐个选项来分析:
A: 听证过程中,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经听证主持人同意可以通知新的证人到会作证
这个说法是正确的。在听证过程中,当事人及其代理人可以提出新的证人,并经听证主持人同意后通知新的证人到会作证。
B: 听证过程中,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经听证办案部门负责人同意可以调取新的证据
这个说法是错误的。在听证过程中,当事人及其代理人是不能调取新的证据的,需要在事先准备好并提交给听证办案部门。
C: 听证过程中,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申请重新鉴定的,需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
这个说法是正确的。如果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申请重新鉴定,需要经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后才能进行重新鉴定。
D: 听证过程中,办案民警不能补充新的证据
这个说法是错误的。在听证过程中,办案民警是可以补充新的证据的,以确保听证的全面性和公正性。
A. 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B. 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的
C. 刑讯逼供造成公民身体伤亡的
D. 逮捕后检察机关作出相对不起诉决定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