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一级
B、二级
C、三级
D、一般
答案:B
解析:题目解析 该题目要求判断不同施工类型的级别。刚性接触网换线、信号系统软件升级、多辆工程车配合的施工属于二级施工。正确答案为 B. 二级。这是因为这些施工虽然比较复杂,但相对于一级施工来说,工程范围和风险较小,但仍然需要较高级别的管理和协调。
A、一级
B、二级
C、三级
D、一般
答案:B
解析:题目解析 该题目要求判断不同施工类型的级别。刚性接触网换线、信号系统软件升级、多辆工程车配合的施工属于二级施工。正确答案为 B. 二级。这是因为这些施工虽然比较复杂,但相对于一级施工来说,工程范围和风险较小,但仍然需要较高级别的管理和协调。
A. 抢修
B. 临补计划
C. 日补充计划
D. 月计划
解析:题目解析 原则上,除(A)外,跨线施工作业不予办理延点作业。 解析:这道题目涉及跨线施工作业的延点申请。根据题目描述,除了抢修情况,其他情况下跨线施工作业是不允许办理延点作业的。这是因为抢修是紧急情况,可能需要临时调整计划来保障线路正常运行。其他情况下,跨线施工需要按照规定的计划进行,不允许随意延点。
A. 15
B. 20
C. 30
D. 40
解析:题目解析 调试列车的调试、试验负责人须在请点前( )分钟到达调试车出发现场,信号楼调度员核对计划、汇报准备完毕、联系待发。 A.15 B.20 C.30 D.40 答案:A 解析:这道题考查的是调试列车的准备时间。在施工现场,调试列车的负责人需要提前一定时间到达出发现场,以便与信号楼调度员核对计划、准备就绪并联系待发。由于这是一个时间安排问题,较短的时间间隔更有可能确保准备的顺利进行,所以选择选项 A,即 15 分钟。
A. 劳动用工情况
B. 安全技术措施
C. 安全投入资金情况
D. 事故应急措施
解析:题目解析 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 ) 答案:D 解析:根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因此,正确答案为D选项。
A. 无电体
B. 带电体
C. 没有停电
D. 没有送电
解析:题目解析 施工单位在作业期间需要接触网停电或接触网停电挂地线时,必须在施工申请表中明确提出配合要求,并在施工开始前确认接触网已停电。如果施工申请表中没有明确的停电要求,接触网将被视为带电体(B选项),即仍然有电通行,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带电状态进行作业。
A. 主要
B. 全部
C. 全面
解析:题目解析 题目: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A.主要 B.全部 C.全面 答案:C 解析:在这个题目中,关键是理解“负责”与“全面”之间的关系。根据常识和安全管理的原则,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全面的责任,不仅仅是部分的或主要的,而是需要在全面范围内确保安全生产。因此,选项C“全面”是正确的答案。
A. 安全生产日
B. 安全生产月
C. 安全生产年
D. 安全专项整治年
解析:题目解析 题目要求结合组织哪种活动来积极推进安全宣传。选项中,"安全生产日"、"安全生产月"、"安全生产年"和"安全专项整治年"都是不同时间范围内的安全宣传活动。"五进"是一种推进安全宣传的具体措施,通常在一段时间内进行多次深入宣传。考虑到"五进"是一个在较短时间内多次宣传的活动,选项"B.安全生产月"是最符合的,因此是正确答案。
A. 工程车司机
B. 施工负责人
C. 施工联络人
解析:人、工程车在同一区域作业时,由( )统一负责。 答案: B.施工负责人 题目解析:在施工现场,施工负责人负责协调和管理所有作业,包括人员和工程车的作业,以确保安全和高效进行施工。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 题目解析:事故发生于安阳火车站,直接原因是作业现场安全防护失效。答案A正确,因为题目中明确指出了安全防护失效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题目解析 题目:当一项施工作业需要包括多个作业地点时,可以安排2名施工负责人分别负责。 A.正确 B.错误 答案:B 解析:这题的正确答案是B,错误。原因是在一项施工作业涉及到多个作业地点时,通常不会安排两名施工负责人分别负责。相反,通常会有一个主要的施工负责人来协调和监督整个作业过程,确保各个地点的施工协调进行,避免混乱和不一致。
A. 三年以上
B. 五年以上
C. 三年以上七年以下
D. 五年以上七年以下
解析:题目解析 《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二款规定,在安全事故发生后,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不报或者谎报事故情况,贻误事故抢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___有期徒刑。 答案:C 解析:根据题目内容,涉及到负有报告职责的人员在安全事故情况下的处理。选项C“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符合《刑法》第一百三十九条第二款中的处罚幅度,即贻误事故抢救情节特别严重的人员可能被判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