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新首饰的销售价格计征消费税
B、 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
C、 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
D、 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答案:BCD
解析:解析:选项A: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1
A、 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新首饰的销售价格计征消费税
B、 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单位,应将两类商品划分清楚,分别核算销售额
C、 金银首饰与其他产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按销售额全额征收消费税
D、 金银首饰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应并入金银首饰的销售额计征消费税
答案:BCD
解析:解析:选项A:纳税人采用以旧换新方式销售的金银首饰,应按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确定计税依据征收消费税。1
A. (1000000-100000)×20%=180000(元)
B. (1000000+100000)×20%=220000(元)
C. 1000000×(1+20%)×20%=240000(元)
D. 1000000×20%=200000(元)
解析:解析:(1)烟叶税应纳税额=价款总额×烟叶税税率;(2)价款总额=烟叶收购价款+价外补贴(统一按烟叶收购价款的10%计算)。1
A. 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一年,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
B. 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
C. 劳动合同期限3年以上固定期限的,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D. 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解析:解析:《劳动合同法》规定对试用期有下列规定:(1)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2)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3)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4)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A. 征税对象
B. 税率
C. 纳税人
D. 法律责任
解析:解析:税法要素一般包括:纳税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税收优惠、法律责任等。
A. 小志,8岁,某小学学生
B. 大仁,12岁,某初级中学学生
C. 夕夕,14岁,某高级中学学生
D. 小懒,17岁,某餐厅主厨,以自己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
解析:解析:”视为”二字极为关键。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A. 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B. 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中间开业,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1个纳税年度
C. 企业依法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作为1个纳税年度
D. 企业在纳税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解析:解析:企业所得税按年计征,分月或者分季预缴,年终汇算清缴,多退少补。企业所得税的纳税年度,自公历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企业在一个纳税年度的中间开业,或者由于合并、关闭等原因终止经营活动,使该纳税年度的实际经营期不足12个月的,应当以其实际经营期为1个纳税年度。企业清算时,应当以清算期间作为1个纳税年度。自年度终了之日起5个月内,向税务机关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汇算清缴,结清应缴应退税款。企业在年度中间终止经营活动的,应当自实际经营终止之日起60日内,向税务机关办理当期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
A. 确定的金额
B. 收款人名称
C. 委托日期
D. 汇款人签章
解析:解析:以上选项均正确。
A. 甲公司与郑某可以订立口头用工协议
B. 郑某有权与甲公司和乙公司分别订立劳动合同
C. 甲公司可以随时通知郑某终止用工
D. 甲公司与郑某可以约定试用期
解析:解析:选项A: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选项B: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的劳动合同的履行;选项C: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选项D: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
A. 0
B. 2650×6%=159元
C. 2650÷(1+6%)×6%=150元
D. 2650÷(1-6%)×6%=169.15元
解析:解析:无偿为乙公司员工提供的晚宴服务视同销售,按照平均价格计算增值税。
A. 200
B. 800
C. 1000
D. 2000
解析:解析:票面金额为16000元,16000×5%=800元,低于1000元,罚款1000元。【提示】此类知识点可在《考点汇编—违反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法律责任》进行学习。
A. 批发和零售业
B. 住宿和餐饮业
C. 烟草制造业
D.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解析:解析:不适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烟草制企业、住宿和餐饮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娱乐业、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行业。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