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向投标人介绍投标报名情况
B、 向投标人解释合同条件
C、 将工程肢解后直接发包
D、 排斥潜在投标人
答案:B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88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B选项属于合法行为。
A、 向投标人介绍投标报名情况
B、 向投标人解释合同条件
C、 将工程肢解后直接发包
D、 排斥潜在投标人
答案:B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88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责令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给予警告,可以并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影响中标结果的,中标无效。B选项属于合法行为。
A. 联合体组成独立法人
B. 联合体中标的,应资质高的一方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C. 联合体中各单位资质等级不同时,应以资质等级高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包工程
D. 联合体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解析:解析:【内容考查】本题考查的是联合体投标、共同承包的资质要求【选项分析】《招标投标法》规定,两个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联合体不具备法人资格。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建筑法》规定,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A.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
B. 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
C. 投标人少于3个的,不得开标
D.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应书面向评标委员会提出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77《招投标法实施条例》进一步规定,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公开进行;开标地点应当为招标文件中预先确定的地点;投标人少于3个不得开标,应重新招标;投标人有异议应当场提出。
A. 抵押
B. 留置
C. 质押
D. 拍卖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32页留置是指债权人按照合同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A. 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B. 地方政府项目审批部门
C. 建设项目行政主管部门
D. 地方政府建设主管部门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290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竣工后,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进行验收,编制验收报告。
A. 当事人自行和解
B. 行政复议
C. 行政机关调解
D. 商事仲裁
解析:解析:【内容考查】本题考查的是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选项分析】民事纠纷的法律解决途径主要有四种,即和解、调解、仲裁、诉讼。行政复议是行政方式,不是民事处理纠纷的方式。
A. 责令停止施工,对建设单位处以罚款
B. 责令停止施工,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以罚款
C. 对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处合同价1%以上2%以下的罚款
D. 对责任者追究刑事责任
E.
F.
G.
H.
I.
J.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50《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管理办法》规定,对于未取得施工许可证或者为规避办理施工许将工程项目分解后擅自施工的,由有管辖权的发证机关责令改正,对于不符合开工条件的,责令停止施工,并对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分别处以罚款。
A. 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工程中的非关键工作分包给了同等资质的单位
B. 为了赶工期,劳务分包企业将其承包的部分施工作业分包给了同类企业
C. 专业分包单位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分包给了劳务分包企业
D. 分包工程的发包人将所承包的工程肢解后全部发包给他人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98页《建筑法》规定,禁止分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工程在分包。《招标投标法》规定,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这主要是为了防止层层分包,“层层剥皮”,导致工程质量安全和工期等难以保障,为此,《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中规定,除专业承包企业可以将其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分包给劳务分包企业外,专业分包工程承包人和劳务作业承包人都必须自行完成所承包的任务。
A. 基础设施工程
B. 供热与供冷系统工程
C. 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
D. 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
E. 主体结构工程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298《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A. 建设工程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
B. 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
C. 建设工程没有交付、工程价款没有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D. 建设工程合同中约定了竣工日期的,为约定竣工之日
E. 建设工程有质量验收合格的,为验收合格之日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114利息从应付工程价款之日计付。当事人对付款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下列时间视为应付款时间:(一)建设工程已实际交付的,为交付之日;(二)建设工程没有交付的,为提交竣工结算文件之日;(三)建设工程未交付,工程价款也未结算的,为当事人起诉之日。
A.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制定技术加固措施
B.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进行加固、维修和补强
C.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
D. 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重新界定使用期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299《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建设工程在超过合理使用年限后需要继续使用的,产权所有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勘察、设计单位鉴定,并根据鉴定结果采取加固、维修等措施,重新界定使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