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合同之债
B、 侵权之债
C、 不当得利之债
D、 无因管理之债
答案:C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19页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由于不当得利造成他人利益的损害,因此在得利者与受害者之间形成债的关系。得利者应当将所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产生的债被称为不当得利之债。 新增”《民法典》规定,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2)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3)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A、 合同之债
B、 侵权之债
C、 不当得利之债
D、 无因管理之债
答案:C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19页不当得利,是指没有法律上或者合同上的依据,有损于他人利益而自身取得利益的行为。由于不当得利造成他人利益的损害,因此在得利者与受害者之间形成债的关系。得利者应当将所得的不当利益返还给受损失的人。不当得利产生的债被称为不当得利之债。 新增”《民法典》规定,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1)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2)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3)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A. 评标委员会
B. 招标人
C. 有关行政监督部门
D. 招标代理机构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87但是,对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开标以及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依法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A. 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
B. 意外伤害保险实行实名制
C. 按工资总额计提保险费
D. 是一种法定的商业保险
E. 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238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建筑意外伤害保险不同于工伤保险,工伤保险是社会保险的一种,实行实名制,并按工资总额计提保险费。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则是一种法定的商业保险,通常是按照施工合同额或建筑面积计提保险费。
A. 企业可以制定严于国家标准的企业节能标准
B. 国家实行固定资产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
C. 不符合强制性节能标准的项目不得开工建设
D. 建筑节能工程验收重点是检查建筑节能工程是否满足施工及规范要求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292建筑节能工程验收重点是检查建筑节能工程效果是否满足设计及规范要求,监理和施工单位应加强和重视节能验收工作,对验收中发现的工程实物质量问题及时解决。
A. 可撤销合同
B. 有效合同
C. 无效合同
D. 效力待定合同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124所谓显失公平的合同,就是一方当事人在紧迫或者缺乏经验的情况下订立的使当事人之间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严重不对等的合同。如标的物的价值与价款过于悬殊,承担责任或风险显然不合理的合同,都可称为显失公平的合同。按国家规定,招标代理业务属于有偿服务,其费用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本合同中开发公司采用欺诈手段由监理公司免费招标代理,订立的合同显失公平,《民法典》规定,在没有损害国家利益、集体利益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情况下,属于可撤销合同。
A. 守法遵章的义务
B. 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义务
C. 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具的义务
D. 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
E. 施工安全事故隐患报告的义务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215施工作业人员应当履行的安全生产义务。根据《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规定。属于安全生产中从业人员义务:1.守法遵章和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等义务;2.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义务;3.施工安全事故隐患报告的义务;4、被派遣劳动者的义务。
A. 双方应签订联合承包的协议
B. 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范围承揽建设工程
C. 甲与乙就承揽工程向建设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D. 甲、乙根据联合承包协议约定的比例对建设单位承担责任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97《招标投标法》规定,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建筑法》也规定,共同承包的各方对承包合同的履行承担连带责任。
A.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注册资本不得少于200万元
B. 经营劳务派遣业务,应当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
C. 劳务派遣一般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
D. 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1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137D选项应为:劳务派遣单位应当与被派遣劳动者订立2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按月支付劳动报酬;被派遣劳动者在无工作期间,劳务派遣单位应当按照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向其按月支付报酬。
A. 地上8-11层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
B. 地上12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
C. 高度3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
D. 高度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1项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52近5年承担过下列4类中的2类工程的施工总承包或主体工程承包,工程质量合格。地上12层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地上8-11层的民用建筑工程2项;(2)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工程1项或高度35-50米(不含的构筑物工程2项;(3)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1项或建筑面积0.6万-1万平方米(不含)的单体工业、民用建筑工程2项
A. 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1年
B. 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
C. 电气管线和给排水管道,为2年
D. 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
E. 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
解析:解析:2021版教材P298《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在正常使用条件下,建设工程的最低保修期限为:(1)基础设施工程、房屋建筑的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5年;(3)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为2年。其他项目的保修期限由发包方与承包方约定。
A. 予以取缔
B. 对施工单位处以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
C. 一年内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D. 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E. 3年内不得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
解析:解析:【内容考查】本题考查的是承包单位违法行为应承担的法律责任【选项分析】《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单位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勘察、设计单位或者工程监理单位处合同约定的勘察费、设计费或者监理酬金1倍以上2倍以下的罚款;对施工单位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未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工程的,予以取缔,依照以上规定处以罚款;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