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甲建筑公司或乙建筑公司
B、 甲建筑公司
C、 乙建筑公司
D、 甲建筑公司和乙建筑公司
答案:B
解析:解析:该题主要考察的是: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本题中,甲建筑公司是施工总承包单位,就应该由甲建筑公司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A、 甲建筑公司或乙建筑公司
B、 甲建筑公司
C、 乙建筑公司
D、 甲建筑公司和乙建筑公司
答案:B
解析:解析:该题主要考察的是: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迟报,不得故意破坏事故现场、毁灭有关证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规定,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本题中,甲建筑公司是施工总承包单位,就应该由甲建筑公司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A.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不受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
B. 双方必须先经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调解,调解不成的,才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C.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限为2年
D. 仲裁时效期间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解析:解析:劳动争议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1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1 年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1年内提出。
A. 不管是在什么级别的推荐性标准,都可以不执行
B. 如果是推荐性地方标准,也必须要执行
C. 如果是推荐性行业标准,也必须要执行
D. 如果是推荐性国家标准,也必须要执行
解析:解析:国家鼓励采用推荐性标准
A. 甲可以向乙提出索赔要求
B. 应由BIN公司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C. 乙的行为超越了代理权限
D. 乙有委托事务报告义务
解析:解析:根据《合同法》第406条规定,有偿的委托合同,因受托人的过错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委托人可以要求其赔偿损失。受托人超越权限给委托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本案中,乙公司未经甲公司同意自行替换设备,未尽到按指示处理委托事务和委托事务报告等义务,其行为超越了代理权限,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A. 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B.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C. 拆迁许可证
D.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解析:解析:建设单位在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后,方可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主管部门申请用地,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审批后,由土地主管部门划拨土地。
A. 履行
B. 谈判
C. 被确认无效
D. 订立
解析:解析:2020版教材P139 / 教材P138无效合同的特征是:(1 ) 具有违法性;(2 ) 具有不可履行性;(3) 自订立之时就不具有法律效力。
A.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资质等级证书
B. 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
C. A和B满足其一即可
D. A和B必须同时具备
解析:解析:《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规定,承担文物保护单位的修缮、迁移、重建工程的单位,应当同时取得文物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相应等级的文物保护工程资质证书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给的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
A.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B. 工程质量监管单位项目负责人
C.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D.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E. 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的是: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明确规定,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是指承担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A. 2013年9月1日
B. 2015年04月01日
C. 2015年04月20日
D. 2015年10月20日
E.
F.
G.
H.
I.
J.
解析:解析:建设工程承包人行使优先权的期限为6个月,自建设工程竣工之日或者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竣工之日起计算。以题目出的时间为准。
A. 可以向分包单位请求赔偿
B. 可以向总承包单位请求赔偿
C. 只能以总承包单位为被告起诉
D. 可以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为被告起诉
E. 可以向分包单位请求赔偿,要求总承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解析:解析:《建筑法》规定,建筑工程实行总承包的,工程质量由工程总承包单位负责,总承包单位将建筑工程分包给其他单位,应当对分包工程的质量与分包单位承担连带责任。分包单位应当接受总承包单位的质量管理。当分包工程发生质量问题时,建设单位或其他受害人既可以向分包单位请求赔偿,也可以向总承包单位请求赔偿;进行赔偿的一方,有权依据分包合同的约定,对不属于自己责任的那部分赔偿向对方追偿。 根据《建筑法》规定是可以向总部单位请求赔偿的
A. 占有权
B. 使用权
C. 收益权
D. 处分权
解析:解析:债务人或者第三人提供担保的财产为抵押物。由于抵押物是不转移其占有的,因此能够成为抵押物的财产必须具备一定的条件。这类财产轻易不会灭失,其所有权的转移应当经过一定的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