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返还财产
B、 赔偿损失
C、 作价补偿
D、 追缴财产,收归国有
答案:C
解析:解析: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上述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一般采取作价补偿原则。
A、 返还财产
B、 赔偿损失
C、 作价补偿
D、 追缴财产,收归国有
答案:C
解析:解析: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根据上述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一般采取作价补偿原则。
A. 总承包企业项目经理
B. 劳务分包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C. 专业承包企业技术负责人
D. 专业承包企业质量负责人
E. 劳务分包主要负责人
解析:解析: 建设工程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由总承包企业、专业承包企业和劳务分包企业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成。
A. 施工单位
B. 建设单位
C. 设计单位
D. 监理单位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的是工程建设各方主体实施强制性标准的法律规定。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工程设计要求、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对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和商品混凝土进行检验,检验应当有书面记录和专人签字;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
A. 法律法规
B. 工程承包合同
C. 技术标准
D. 设计文件
E. 工程监理合同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的是监理工作的依据。《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进一步规定,监理 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工程承包合同进行监 理,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
A. 肢解发包
B. 违法分包
C. 资质挂靠
D. 串通投标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的是共同承包的资质要求。《建筑法》规定,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这主要是为防止以联合共同承包为名而进行资质挂靠"的不规范行为。"
A. 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B. 土方开挖工程
C. 模板工程
D. 消防工程
解析:解析:施工组织设计中应当包括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土方开挖工程、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爆破工程等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还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A. 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
B. 工程质量监管单位项目负责人
C. 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
D. 施工单位项目经理
E. 监理单位专业监理工程师
解析:解析:本题考察的是:建设单位及相关单位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质量终身责任追究暂行办法 》明确规定,建筑工程五方责任主体项目负责人是指承担建筑工程项目建设的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勘察单位项目负责人、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
A. 对技术复杂或者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项目,招标人必须分两阶段进行招标
B. 两阶段招标的第二阶段,招标人向在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的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最终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
C. 两阶段招标的第一阶段,投标人应该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的要求提交带报价的技术建议
D. 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费用项目合同金额的比例过大的项目,必须采丿用邀请招标方式
解析:解析:对技术复杂或者无法精确拟定技术规格的项目,招标人可以分两阶段进行招标。第一阶段,投标人按照招标公告或者投标邀请书的要求提交不带报价的技术建议,招标人根据投标人提交的技术建议确定技术标准和要求,编制招标文件。第二阶段,招标人向在第一阶段提交技术建议的投标人提供招标文件,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包括最终技术方案和投标报价的投标文件。
A. 法定代表人
B. 技术负责人
C. 项目负责人
D.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
解析:解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也规定,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施工单位主要负责人,通常是指对施工单位全面负责,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的人。具体说,可以是施工企业的董事长,也可以是总经理或总裁等。
A. 施工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与企业之间是法定代理关系
B. 施工企业法人是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市场主体
C. 施工企业法人以其注册登记地作为住所地
D. 施工企业法人合并、分立的,其权利义务终止
解析:解析: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A的一般说法应该是法定代表人与法人之间是法定代理关系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自然人。他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法人以它的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其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
A. 应由施工单位承担维修责任
B. 应由建设单位负责维修,再向设计单位索赔
C. 应由设计单位负责维修
D. 应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再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索赔
解析:解析:据此,建设工程竣工时发现的质量问题或者质量缺陷,无论是建设单位的责任还是施工单位的责任,施工单位都有义务进行修复或返修。但是,对于非施工单位原因出现的质量问题或质量缺陷,其返修的费用和造成的损失是应由责任方承担。此质量缺陷是由设计原因造成的,处理方式是:先由施工单位负责维修,维修费用再通过建设单位向设计单位索赔,最终由责任方——设计单位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