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路人
B、 业主
C、 总承包商
D、 业主聘用的监理工程师
E、 分包商
答案:BCDE
解析:解析:【内容考查】本题考查的是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选项分析】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包括:业主或工程所有人;承包商或者分包商;技术顾问(包括业主聘用的建筑师、工程师以及其他专业顾问)。
A、 路人
B、 业主
C、 总承包商
D、 业主聘用的监理工程师
E、 分包商
答案:BCDE
解析:解析:【内容考查】本题考查的是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选项分析】建筑工程一切险的被保险人包括:业主或工程所有人;承包商或者分包商;技术顾问(包括业主聘用的建筑师、工程师以及其他专业顾问)。
A. 构成了不当得利之债
B. 构成了无因管理之债
C. 构成了侵权之债
D. 没有债的关系
解析:解析:侵权,是指公民或法人没有法律依据而侵害他人的财产权利或人身权利的行为。侵权行为一经发生,即在侵权行为人和被侵权人之间形成债的关系。侵权行为产生的债被称为侵权之债。在建设工程活动中,也常会产生侵权之债。如施工现场的施工噪声,有可能产生侵权之债。
A. 废止
B. 解除
C. 终止
D. 续订
解析:解析:固定期限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A. 租赁合同对丁公司继续有效
B. 乙转让该设备所有权须经甲同意
C. 租赁合同终止前不得转让该设备的所有权
D. 丁无义务保证甲继续使用该设备
解析:解析:出租人享有租赁物的所有权。因此作为出租人乙有权将该设备所有权转让给丁,租赁合同对丁继续有效。
A. 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或程进度结算并支付工程款
B. 工程竣工验收后,对建设单位未完成竣工结算或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必须将剩余工程款支付计划做出并公示
C. 对长期拖欠工程款结算或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有关部门应鼓励其新项目开工建设,以抵偿拖欠款项
D. 对于款项拖欠的建设单位,不应鼓励使用项目进行抵押偿付
解析:解析:规范工程款支付和结算行为。全面推行施工过程结算,建设单位应按合同约定的计量周期或工程进度结算并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验收后,对建设单位未完成竣工结算或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且未明确剩余工程款支付计划的,探索建立建设项目抵押偿付制度,有效解决拖欠工程款问题。对长期拖欠工程款结算或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其新项目开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后,对建设单位未完成竣工结算或未按合同支付工程款且未明确剩余工程款支付计划的,探索建立建设项目抵押偿付于制度,因此D选项错误;对长期拖欠工程款结算或拖欠工程款的建设单位,有关部门不得批准其新项目开工建设 。
A. 各参与人员资质等级证明
B. 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的说明
C. 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D. 堆放废弃物的场地
解析:解析:【内容考查】本题考查的内容是装修工程和拆除工程的规定【内容分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1)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2)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3)拆除施工组织方案;(4)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正确选项是“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A. 及时修订或废止
B. 行业标准优先适用
C. 国家标准优先适用
D. 两个同时适用
解析:题目解析 工程建设领域制定的行业标准,在相应的国家标准实施后,该行业标准应该及时修订或废止。选项A(及时修订或废止)是正确答案。根据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在国家标准实施后,行业标准应该与之保持一致,及时进行修订或废止,以确保行业标准与国家标准保持一致性和有效性。
A. 3个月
B. 6个月
C. 1年
D. 2年
解析:解析:限期治理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A. 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
B. 工程建设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通用综合标准
C. 工程建设行业专用的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和制图方法标准
D. 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信息技术要求
解析:解析:该题主要考察的是:工程建设国家强制性标准,工程建设国家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下列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1)工程建设勘察、规划、设计、施工(包括安装)及验收等通用的综合标准和重要的通用的质量标准;(2)工程建设通用的有关安全,卫生和环境保护的标准;(3)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是术语、符号、代号、量与单位、建筑模数和制图方法标准;(4)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试验、检验和评定方法等标准;(5)工程建设重要的通用的信息技术标准;(6)国家需要控制的其他工程建设通用的标准。
A. 本单位职工
B. 施工现场人员
C. 施工现场从事特种作业人员
D. 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
解析:解析:【内容考查】本题考查的内容是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规定。【内容分析】《建筑法》规定,鼓励企业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则规定,施工单位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费由施工单位支付。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开工之日起至竣工验收合格止。
A. 2012年02月28日
B. 2012年05月31日
C. 2012年08月01日
D. 2012年02月01日
解析:解析:劳动合同期限3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劳动合同期限1年以上不满3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3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1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3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