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重新取得资格证书
B、 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C、 提供新的业绩证明
D、 符合延续注册的条件
答案:B
解析:解析: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A、 重新取得资格证书
B、 提供达到继续教育要求的证明材料
C、 提供新的业绩证明
D、 符合延续注册的条件
答案:B
解析:解析: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A. 知情权
B. 建议权
C. 拒绝权
D. 紧急避险权
解析:解析:【内容考查】本题考查的内容是施工作业人员依法享有的安全生产保障权利。【内容分析】施工安全生产的知情权和建议权:《安全生产法》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建筑法》还规定,作业人员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进一步规定,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
A. 施工单位
B. 出租单位
C. 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
D. 检验机构
解析:解析: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的规定,从事施工起重机械、附着升降脚手架等安拆活动的单位,应当按照资质条件申请资质,经审查合格并取得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后,方可在资质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其安装、拆卸活动。
A. 主合同
B. 从合同
C. 贷款合同
D. 连带责任保证
解析:解析:担保合同是主合同的从合同,主合同无效,担保合同无效。《担保法》规定,担保方式为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和定金。在建设工程规定中,保证是最为常用的一种担保方式。银行出具的保证通常称为保函,其他保证人出具的书面保证一般称为保证书。
A. 张某未成年,签订劳动合同属无效劳动合同
B. 因为是临时工作,可以不签劳动合同
C. 不得安排张某从事有毒有害的劳动
D. 可以安排张某从事有毒有害的劳动,但必须保证安全
解析:解析:未成年工是指年满16周岁未满18周岁的劳动者。《劳动法》规定,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得安排未成年工从事矿山井下、有毒有害、国家规定的第4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
A. 赵先生2010年1月入职工企业后,该企业在2010年11月才与之签订书而劳动合同
B. 张女士于1991年1月份到甲企业后一直在该企业工作
C. 王先生于1989年进入乙国有企业工作,2008年3月,该企业改制,王先生已年满50岁
D. 李女上已经连续与内企业签订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再次续订劳动合同时该企业将李女士提升为市场部部长
解析:解析: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1,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 10 年的; 3,连续订立两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劳动合同法》 第 39 条和第40 条第 1 项、第 2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需要注意的是,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1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则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A. 投标书
B. 招标公告
C. 拍卖公告
D. 招股说明书
E. 寄送价目表
解析:解析:2020版教材P128 / 教材P127《合同法》规定,要约邀请是希望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寄送的价目表、拍卖公告、招标公告、招股说明书、商业广告等为要约邀请。
A. 施工单位不得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B. 施工单位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物应采取专项保护措施
C. 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D. 施工单位应当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
解析:解析:《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还规定,施工单位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 现实交付
B. 指示交付
C. 占有改定
D. 简易交付
解析:解析:指示交付,合同成立时,标的物为第三人合法占有,买受人取得了返还标的物请求权。
A. 恶意投标罪
B. 串通投标罪
C. 重大责任事故罪
D. 玩忽职守罪
解析:解析:《刑法》第223条规定,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报价,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利益,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投标人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的,依照以上规定处罚。
A. 在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附近,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
B. 建筑工程必须夜间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在开工15日以前向建设主管部门申报
C. 因燃气管道抢修、抢险作业可以在夜间连续作业
D.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
解析:解析: 《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城市市区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禁止夜间进行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作业和因生产工艺上要求或者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除外。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作业的,必须有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其有关主管部门的证明。以上规定的夜间作业,必须公告附近居民。所谓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是指医疗区、文教科研区和以机关或者居民住宅为主的区域。所谓噪声敏感建筑物,是指医院、学校、机关、科研单位、住宅等需要保持安静的建筑物。《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规定,在城市的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机械设备,可能产生环境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必须在工程开工前15日以内向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部门申报该工程的项目名称、施工场所和期限、可能产生的环境噪声值以及所采取的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措施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