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有权利能力,无行为能力
B、 无权利能力,有行为能力
C、 有权利能力,有行为能力
D、 无权利能力,无行为能力
答案:A
解析:解析: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对自然人来说,有权利能力,不一定有行为能力,因小王不满8周岁,故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先天性心脏病不影响民事行为能力)。
A、 有权利能力,无行为能力
B、 无权利能力,有行为能力
C、 有权利能力,有行为能力
D、 无权利能力,无行为能力
答案:A
解析:解析:自然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出生,终于死亡;对自然人来说,有权利能力,不一定有行为能力,因小王不满8周岁,故属于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先天性心脏病不影响民事行为能力)。
A. 公司持续2年以上无法召开股东会,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B. 股东表决时无法达到法定比例,持续2年以上不能作出有效股东会决议,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的
C. 公司严重侵害股东知情权,股东会无法解决的
D. 公司严重侵害股东利润分配请求权,股东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
解析:解析:本题考核点是公司解散的原因。股东以知情权、利润分配请求权等权益受到损害,或者公司亏损、财产不足以偿还全部债务,以及公司被吊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未进行清算等为由,提起解散公司诉讼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A. 自行接管赵某在甲企业的财产份额
B. 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赵某在甲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 留置甲企业委托李某修理的一汽车
D. 代位行使赵某在甲企业的权利
解析:解析:(1)”不得代位,不得抵销”,排除”代位行使赵某在甲企业的权利”(2)可以收益清偿,可以请求强制执行;(3)债权人留置的动产,应当与债权属于同一法关系,但企业之间留置的除外,排除”留置甲企业委托李某修理的一汽车”(4)剩下选项”自行接管”即不经过人民法院,类似于直接代位行使权利,显然错误。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同意,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从事上述营业或者活动的,所得收入应归公司所有。本题A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董事王某,兼任B食品营销有限公司的总经理,并非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或者从事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不属于与其所任职公司同类的营业,也不为法律所禁止。
A. 法定公积金按照公司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从公司税后利润中提取
B. 法定公积金按照公司税后利润的10%提取,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
C. 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应当列为公司法定公积金
D. 对用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的,法律没有限制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法定公积金按照公司税后利润的10%提取,当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时可以不再提取,故选项B正确;提取公积金制度是国家规定的一项强制性制度,各国公司法一般都有规定,故选项A错误;股份有限公司以超过股票票面金额的发行价格发行股份所得的溢价款,以及国务院财政部门规定列入资本公积金的其他收入,应当列为公司资本公积金,故选项C错误;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故选项D错误。该题针对公司财务、会计的有关规定"知识点进行考核。"
A. 正确
B. 错误
解析:解析:债务人乙未向第三人丙履行债务,应当由债务人乙“向债权人甲“承担违约责任
A. 甲公司以其商誉作价150万元出资
B. 乙公司以其特许经营权作价50万元出资
C. 丙公司以其非专利技术作价60万元出资
D. 丁公司以其设定了抵押担保的房屋作价120万元出资
解析:解析:股东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A. 2个年度
B. 3个年度
C. 5个年度
D. 8个年度
解析:解析:企业取得境外所得,已在境外缴纳的所得税税额,可以从其当期应纳税额中限额抵免,抵免限额为该项所得依照我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超过抵免限额的部分,可以在以后五个年度内,用每年度抵免限额抵免当年应抵税额后的余额进行抵补。该题针对企业取得境外所得计税时的抵免"知识点进行考核"
A. 代位行使张三在甲合伙企业的权利
B. 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张三在甲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C. 自行接管张三在甲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
D. 直接变卖张三在甲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
解析:解析:根据规定,合伙人个人财产不足清偿其个人所负债务的,该合伙人只能以其从合伙企业中分取的收益用于清偿;债权人也可以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该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所以王六可依法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张三在甲合伙企业的财产份额用于清偿,选项B正确。根据规定,合伙人发生与合伙企业无关的债务,相关债权人不得以其债权抵销其对合伙企业的债务,也不得代位行使合伙人在合伙企业中的权利,选项A不当选;根据规定,债务人用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进行的清偿,必须是通过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强制执行程序进行,债权人不得自行接管债务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也不得直接变卖债务人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选项CD不当选。